“再见,我的小老婆”

“再见,我的小老婆”

  中国有出名剧,叫《霸王别姬》。有人把它译成英文:Farewell My Concubine,再转译回来,就变成了“再见,我的小老婆”,令人喷饭。若说译事,“信”、“达”都到了,只是“雅”有所欠缺,决非佳构。咱们还有一道名菜,也叫“霸王别姬”,如果如法炮制,别说咱们不同意,那霸王(王八)、姬(鸡)恐怕也不肯答应。

  “霸王别姬”这道菜,直白地说,便是甲鱼炖鸡,其实没有什么可以“思千古之幽情”的,倒是有点亵渎英雄美人的意思。其“知识产权”属于谁,颇有争议,山东东平、鱼台,河南淮阳,江苏徐州……各有说法。我比较倾向于徐州,并不是说那里做的“霸王别姬”天下一流,而是传说中的“霸王别姬”故事,就发生在徐州境内,先得地利。

 

  还有一件“证据”有助徐州:抗战前夕,梅兰芳和金少山等曾到徐州劳军,演出《霸王别姬》,非常成功。临别,主人为之饯行。席上端出一道菜——甲鱼炖鸡,鲜美无比。梅博士赞赏不已,询问菜名,侍者从容答曰:“霸王别姬。”大家闻之,联想到《霸王别姬》这出戏,不禁拍案叫绝。

  以“霸王别姬”影射“甲鱼炖鸡”,妙则妙矣,然而,明明是一出“有缘千里来相会”的“团圆”喜剧,何以成了“虞兮虞兮奈若何”的“离散”苦戏?

  据说,这道菜的菜名,原是以“聚”为主张的:项羽曾在彭城(今徐州)欢宴群臣。虞姬小娘娘亲自设计了一道“龙凤烩”(即甲鱼炖鸡),作为主菜。因为在古人的心目中,龟归属龙族,雉则归属凤族,“龙凤相会”之含义由此毕现。故,“霸王别姬”,实际上是“龙凤烩”的“山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