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男科 > 健康生活

天津农村学校食堂建餐饮安全信用档案

天津农村学校食堂建餐饮安全信用档案

  农村食品安全是一项长期艰巨的治理工作,昨日从市食安办了解到,为了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消除隐患,本市将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针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索证索票意识不强、进货查验记录不规范和记录不全等问题,打击非法批发、采购、零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或原料。

  为了规范农村餐饮服务经营秩序,本市将逐一核查农村校园、幼儿园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农村中小学和幼儿食堂餐饮安全信用档案,实施季度监督检查。

  此次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将着力抓好食用农产品的治理,查处违规使用禁用农药兽药、高剧毒农药、滥用抗生素、非法使用“瘦肉精”、非法收购屠宰病死畜禽和制售假劣农资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本市26家市级定点屠宰厂建设。

  对生猪的养殖和屠宰实施全程监管,严打畜禽肉类注水及注入其他物质的行为,严查私屠滥宰窝点和生猪市场开具虚假票据行为;继续推动 “放心蔬菜”、“放心肉鸡”、“放心猪肉”和现代都市型农业蔬菜基地质量安全体系等工程建设,实施安全责任制度、基地监管员制度、产品检测制度和凭证上市制度;加大对假劣农资及产地环境整治,落实控药、控肥、控添加剂制度,实施产地环境预警行动,严防再生性面源污染。

  此次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还将强化对农村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等方面的日常监管,落实农村食品安全责任信息公示制度,督促经营者亮证亮照经营,取缔违法“黑工厂”“黑窝点”和不符合卫生规范、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黑送餐点”等;推进食品“小作坊、现场制售、食品摊贩”地方立法工作,督促指导“三小”食品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消除监管空白和死角。

  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假冒和仿冒知名品牌,制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等突出问题,加大食品监督抽检和对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检查力度,打击食品商标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另外,此次治理中将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严防不合格食品和原料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加强对农村婚丧嫁娶等集体聚餐行为的管理,履行登记审核与现场查验制度,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相关新闻

  赛罕区排查农村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

  开学之际,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防食品安全隐患的发生,落实安全生产排查治理,赛罕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8月31日起,对农村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整治工作。

  执法人员重点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的索证索票、节假日期间留存的食品原料的储存、内外环境卫生、加工工具及容器生熟分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餐饮具消毒和食品留样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同时,要求负责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做到燃料、管道等相关设备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人员离岗前关闭明火和火源、保证水电燃气处于安全状态,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截至目前,执法人员共排查学校食堂8家、幼儿园食堂12家。5家学校存在索证索票不全,进货验收记录不规范,消毒、留样记录不规范的食品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现场下达整改意见,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陕西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日前联合出台《陕西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该暂行办法规定,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校长及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设施设备,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暂行办法规定,学校食堂应以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办理许可证,并依法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学校统一为学生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应当从具有集体配餐资质的合法企业订购,并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管理,不得对外承包。对已经承包、出让、租赁的学校食堂要尽快收回。

  对违反规定、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导致学生发生食品中毒事故,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1月6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我市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取代了原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据了解,自2009年6月1日开始施行《食品安全法》后,我国食品监管模式划分为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三个环节。各监管部门分别发放了《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取代沿用了几十年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管科马力强告诉记者:“按照新《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及《河南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我市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实现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两证合一’。‘两证合一’最大的好处就是减少审批环节,方便群众办事。既解决了监管部门在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两个环节界限划分不清问题,又解决了同一食品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地址需要办理多张许可证等问题。”

  那么哪些食品经营户需要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呢?马力强告诉记者:“凡是在我市范围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销售食品添加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不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就《食品经营许可证》与《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如何衔接等问题,马力强告诉记者:“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及省食药监局的有关要求,正式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后,经营者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办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尽快到经营所在地的食药监局更换《食品经营许可证》。

  我市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工作。申请人应到经营所在地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申请,也可以登录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网站进行在线注册。”

  相关新闻

  市食药监局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工作

  食品流通覆盖面广,与群众接触密切,做好食品流通监管工作尤其重要。为此,市食药监局结合省市两节食品安全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加强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系统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突出“管行业就要管安全,管业务就要管安全”,成立食品流通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以食品安全为核心,精心组织,统筹安排,集中精力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工作。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突出区域重点,加强对庙会、游园会、商超、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杂店等场所的监管;突出品种重点,加强对肉类、水产品、散装食品的监管,并加大抽检力度;突出对消费者投诉举报食品的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过期霉变、有毒有害以及无证经营行为。

  三是强化部门配合,加大宣传力度

  在强化应急值班、突发事件及时上加强协调配合、宣传引导,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防范意识及维权意识,对有毒有害、非法添加问题严重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共同维护好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

  四是强化督导,扎实推进

  强化对流通食品安全工作的督导,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严防走过场,流于形式,对工作方案不完善、检查措施不落实、投诉举报不处置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严重追加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