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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售非卖品可乐1罐2016元 小伙买6罐欲索赔

京东售非卖品可乐1罐2016元 小伙买6罐欲索赔

  1月7日报道,标价2016元,还是非卖品,这样的可乐你会买吗?近日,市民韩先生看到京东商城在销售这样一款限量版可乐,事后他“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购买了六罐,1月6日下午,韩先生收到货后傻了眼。

  “同样在京东商城,普通百事可乐24罐才39.9元,这价格差距也太大了。”韩先生认为京东商城存在欺诈欲索三倍赔偿。但律师认为,该行为不存在价格或者消费欺诈,但由于属于非卖品,可乐厂家可以追究京东商城的责任。

  韩先生在香港东路一单位上班,经常在网上购物。1月4日上午,他在京东商城上浏览时被一款限量版的可乐所吸引。“根据商城上的介绍来看,这款可乐全球限量50000罐,但它是非卖品,购买指定的整箱可乐即可获赠,送完为止。”韩先生说,虽然标注着是“非卖品”,可这款可乐还是标出了价格,而且每罐的价格高达2016元。

  韩先生说,随后他查询到,普通罐装的可乐24罐的标价才39.9元,一罐可乐不到两块钱。“这价格相差也太大了,当时我就觉得挺不正常,而且它还是非卖品,怎么能标注这样的价格呢?”韩先生说,他好奇心比较重,所以就“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看到底能不能买到。1月4日上午11时31分,他拍下了一罐,而紧接着在当天11时40分又再次拍下了一罐,而且在当天他就付了款,共计4032元。

  1月5日,当看到该商品依旧没下架,韩先生就又拍了4罐,并在1月6日上午将4罐共8064元进行了支付。“送货的速度确实很快,1月6日下午,这6罐可乐就全部到货。”韩先生说。

  “真的没想到会交易成功,而且我还很快收到了货。”韩先生说,收到的包裹的那一刻,他有些不知所措。

  “一罐可乐怎么可能会卖到2016元呢,而且它还是非卖品,怎么能进行交易呢?”韩先生难以接受。1月6日当天,他联系到了京东商城的客服人员。“我把这件事反映给了客服,客服方面也只是解释会调查处理这件事,但并未给出明确的处理意见。”韩先生说。

  1月7日上午,记者打开京东商城的网络链接发现,该商品已下架,但依然能看到“(礼盒装)(非卖品)(买指定整箱赠送1罐送完为止)把乐带回家猴王纪念罐,全球限量50000罐购买指定整箱百事可乐即可获赠(送完为止)”等字样。

  既然这款可乐是非卖品,那为何还在网店里标价销售呢?针对此事,记者也联系到了京东商城的客服人员,该人员详细询问了情况并索要了记者的联系方式,之后她表示会安排专门人员解释此事,但截至7日下午6时,仍未接到京东方面的回复。

  7日下午,韩先生也再次联系记者称,目前京东方面已经同意给他退款。但事后,韩先生表示,他并不同意京东商城的处理意见,他仍然认为京东商城存在消费欺诈,所以他要求三倍赔偿。

  ■说法

  购买商品看不懂价格别存侥幸

  针对此事,1月7日,记者咨询了工商、食药以及物价部门。一位工商执法人员介绍,“它不是变质产品,也没有伪造产地、以次充好,再者也没有虚假或者扩大宣传,不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食药部门的工作人员则表示,该产品属于食品,但不存在质量问题,也无法判定它违规。而青岛市物价局收费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则表示,该产品明码标价,而且消费者也是知情的,也不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价格相差悬殊,可能会让人难以接受,但从法律上讲也不存在欺诈行为。”针对此事,山东正航律师事务所的周冠栋律师也认为。另外周律师介绍,虽然没有法律规定商家不能出售“非卖品”,但一般来说按厂家规定是不能销售的,出售“非卖品”违反了产品的生产者对于消费者的承诺,对生产厂家是一种侵权行为。“所以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一定要谨慎,要看懂价格标识,对一些高价商品更要注意,了解清楚情况之后再进行购买,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周律师说。

  近日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去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查处食品药品稽查打假案件457宗,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5宗。

  据了解,2015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开展了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违法犯罪“清源行动”、食用油专项整治、罂粟壳专项整治、肉及肉制品“秋风行动”、打击走私“五大战役”等专项行动。

  配合业务科室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装饰性彩色平光眼镜专项整治、保健食品打“四非”、化妆品“四打击一规范”等专项整治行动。对五县一区开展飞行检查6次,发现违法案件14宗,并移送县区局办理。此外,积极配合兄弟单位,开展与我市相关的案件协查工作。

  一年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出动稽查执法人员1.1万余人次,查处案件457宗(其中食品306宗,药品116宗,医疗器械10宗,保健食品12宗,化妆品13宗),食品类案件约占66.96%,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5宗,罚没95.21万元。

  全市共完成药品评价抽样150批,全市药品生产企业注册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覆盖率达到100%,合格率100%;保健食品监督抽样31批次,合格率100%;医疗器械抽样23批次,合格率100%。

  相关连接

  江苏省召开首届食药打假战略联盟峰会

  近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省公安厅举办了第七届规范市场秩序保护知名品牌工作联席会议暨首届食药打假战略联盟峰会。

  近年来,江苏省在规范市场秩序、保护知名品牌,尤其在食品药品打假治劣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坚持打假工作准确定位不跑偏

  全省稽查打假工作坚持“定位准确”——坚持“以案件领衔,靠案件支撑,用案件说话”的理念,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实现对食品药品安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方向明确”——明确稽查工作的核心和主业是查办案件,在对稽查工作进行考核评比时,将打假案件查办成效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和指标;“方法正确”——坚持将一批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稽查执法岗位,并通过提拔使用、立功受奖等给予政策倾斜,同时列支专项经费用于执法办案和重大案件奖励。

  二是坚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不动摇

  始终坚持全省稽查工作“一盘棋”的格局不改变,把查处假冒知名品牌案件摆在突出位置,加大指挥协调和督查督办力度。针对公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有侧重地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通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打假系列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全省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三是坚持创新制度机制不停步

  除了建设“打假保名牌”机制外,还建立健全了四方联席会议机制,重点推进行刑衔接,着力解决假冒知名品牌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联合查办、检验鉴定等难点问题;同时,建立健全了由江苏省首倡、华东6省市和河南省积极响应的“7+1”区域联防协作机制,着力加大对跨区域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四是坚持深挖大案要案不手软

  始终将大案要案查办作为稽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发现线索不放过,通过小案挖大案,坚持做到追根溯源、不惜代价、一查到底。实践证明,通过严厉查办一批危害大、性质恶劣、涉及面广的假冒知名品牌食品药品案件,既维护了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合法权益,又有效保护了合法企业的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