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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僵尸肉”提供销售场所也要遭

为“僵尸肉”提供销售场所也要遭

  “进口”的肉类,除了鲜肉外,很大部分都是冻肉。为了让大家吃得更放心,也更安全,同时也规范冻肉产品的市场秩序,昨天,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药监局、市农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重庆海关、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冻肉产品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经营使用行为的通知”,“史上最严”的冻肉管理制度出台了,而对违法经营的人来说,严冬真的来了,别再想发黑心财!

  包装不对头 也不能上市

  “通知”首先对冻品的市场准入制度进行了非常严格的规定。比如,供应商的资质,产品合格证明等,都有非常详实的要求。

  除此以外,冻品的外包装也不能有一丝松懈。比如,国产冻品的外包装上必须标明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等,使用添加剂的,还应该按照规定标明添加剂的名称。而对于大家趋之若鹜的进口冻品,外包装上应该都有中文标识,注明规格、产地(具体到州、省、市),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同时,内外包装上还应该标明产地、品名、生产企业注册号及生产批号等,经过分装的冻品,也应当在分包装上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标识。

  进货记录保存到保质期满6个月以上

  谁销售谁负责,“通知”明确了冻品经营使用者是冻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专门从事冻品经营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冻品经营者使用者购进冻品,应当进行进货查验并做好记录。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另外,超市或者商场销售冻品,也应当在销售专柜醒目位置悬挂标示或通过其他形式,如实标示冻品名称、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以及检验检疫合格情况。

  对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冻品、走私冻品等,严禁使用。严禁掺杂使假、改变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行为。

  为违法经营提供场所也要遭

  走私肉、僵尸肉等之所以能存在,是因为有储存的地方。所以,“通知”对第三方服务者也进行了严格的规定。首先,为其他人提供冻品储存的第三方服务者应该向工商部门申请并领取执照,并与租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食品安全责任,甚至可以收取食品安全保证金,如果明知道使用者是违法经营却仍然为其提供场所的,一旦查出,也要受到处罚。

  “通知”要求,区县食药监部门除上级机关安排的专项检查外,对冻品经营使用者和冻品储存第三方服务者原则上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对有冻品储存设施的区县,原则上每季度安排一次冻品专项抽检,抽检要覆盖储存设施内的主要冻品。

  昨天下午,记者在南坪一家超市走访时发现,在冻柜里的有包装的冻肉几乎都是牛肉,产品在包装上标注得很清楚。在超市卖鲜肉的地方,也有零散的牛肉冻肉卖。但是记者询问销售人员肉产自哪里时,销售人员说不知道,他只管卖。

  中国工程院院士,香料和食品添加剂专家。现任北京工商大学校长,兼任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副会长、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副理事长、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副理事长等。

  构建了肉香味含硫化合物分子特征结构单元模型,研究成功了一系列重要肉香味食品香料制造技术,奠定了我国天然级肉味食品香精制造的技术基础。

  12年来,中国食品已向“工业化、成品化全面保障型产业”转变,但很多人对食品添加剂仍然存有根深蒂固的误解。

  11月5日,中国工程院院士、香料和食品添加剂专家孙宝国向新京报记者讲述了他所了解的食品添加剂,并特别写作一首五言诗《离不开的食品添加剂》,独家通过新京报《新食品周刊》12周年特刊对外首发。诗中,他强调“合法添加剂,从未出问题,安全又合理,无须去质疑”。孙宝国希望用这种方式,“让大家用最短的时间对食品添加剂有一个客观的认识。”

  关于食品科普

  作千字五言诗让公众了解食品添加剂

  新京报:是什么原因,让你这么多年来一直坚持专注研究食品添加剂?

  孙宝国:食品添加剂古今中外都在用,将来也要用。中国是最早发明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国家之一,但现在我们在品种数量、生产管理、使用规范等方面与主要发达国家有较大的差距,造成国产食品在国内外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我们有责任奋起直追,迎头赶上。

  新京报:这些年来进行研究和科普,有什么印象特别深刻的事?

  孙宝国:印象最深刻的是,公众对食品安全与营养知识的渴望和对食品添加剂的误解普遍存在。

  新京报:你怎么会想到要作一首食品添加剂的五言诗?是觉得公众对食品添加剂太陌生,需要用通俗的语言来表达吗?

  孙宝国:想写这样一首科普诗只是最近一个月内的事。公众很难也不必成为食品添加剂专家,希望这样一首诗,能使大家用最短的时间对食品添加剂有一个客观的认识。

  新京报:很多人一提食品添加剂就色变,为何公众对它误解这么深,你认为是哪里出了问题?

  孙宝国:一是目前我国食品添加剂公众科普和风险交流还比较薄弱,对公众食品安全科普力度低,一些涉及食品添加剂的事件在传播中被夸大、误导甚至歪曲,导致公众不能正确理解和认识食品添加剂与食品安全的关系,混淆违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剂的概念,进而产生了缺乏科学根据的担心和恐慌。

  二是个别食品生产厂商的不正当商业宣传加深了公众的误解。个别企业把添加了某种食品添加剂与否作为卖点,在食品包装醒目标注“不含某某食品添加剂”,或者利用广告、媒体等手段,标榜不含食品添加剂,误导了公众的认识。

  三是各种各样的商业欺诈行为使食品添加剂雪上加霜。五常大米加香、上海“染色馒头”等事件不仅是商业欺诈,也是典型的给食品添加剂抹黑的案例,加深了公众对食品添加剂的负面印象,使得公众对食品添加剂的抵触越来越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