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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小伙夜里不敢关灯睡觉

20岁小伙夜里不敢关灯睡觉

  一名20岁的小伙子由于幼年时期受到惊吓,从此对黑暗产生恐惧吗,夜里不敢关灯睡觉,直到长大成年了,还依然如此。心理专家表示,这是患有开灯睡眠症。在心理咨询师的指导下,经过三个多星期的治疗,这个小伙摆脱了不开灯就不敢睡觉的困扰,恢复了正常人的生活。

  邱女士和儿子小强来自泗阳农村。据邱女士介绍,小强今年20岁,但是有个坏毛病,夜里不敢关灯睡觉,即使和别人同住一室也要开着灯,只要一关灯,他就吓得大叫起来。最近村里由于换电线杆大停电,他竟然在夜晚吓得口吐白沫,不省人事。

  去年12月10日,不堪其扰的邱女士在带着小强来到了泗阳县中医院,找到了心理咨询师,看看能不能通过心理疏导等办法,让儿子过上正常的生活。

  小强告诉心理咨询师,在他5岁的时候,有一次他在邻村听一位叔叔说鬼神故事,描写一个狐狸精专吃小孩的心,故事很精彩,但是对于小孩子来,这样的故事也足够恐惧了。

  听完故事后,小强满怀恐惧跑回家,当时天色已晚,回家要经过一处坟地,他更加害怕了。就在这时,他发现一个人向他走来,他顿时吓得两腿发软,昏倒在地,“因为看到那个人走路踉踉跄跄,两手抓狂,胡言乱语,不像一个正常人,就像人们所说的狐狸精样子。”小强说,后来他才知道他遇到的是一个农民,在别人家喝酒归来,喝醉酒了。家人及时寻来,把他抱回了家。从此,小强对黑暗就产生了恐惧,夜晚不敢关灯睡觉。

  听了母子俩的讲述,赵金明分析,小强这是患有“开灯睡眠症”。“开灯睡眠症,是夜晚睡觉时必须开灯,并且在睡觉状态下也不能熄灯,形成对光的依赖,实质是对黑暗的恐怖。”

  心理咨询师解释说,黑暗的恐惧大都从幼年开始,因为在这一时期孩子探索欲和好奇心最强,儿童最爱听鬼神故事,但这类故事发生的背景大多在晚间或黑暗中,以显示其神秘,久而久之,儿童就会把妖魔鬼怪与黑暗连在一起,形成对光的依赖,不敢关灯睡觉。也有的在黑暗中遭受惊吓,这一恐惧经历未能及时排除,也有可能造成对黑暗的恐惧。

  心理咨询师经过与小强交流,首先让他从认知上消除恐惧。根据小强对黑暗的恐惧程度,心理咨询师让他按照由轻到重的顺序,依次进行强化训练,直到能关灯睡觉为止。比如请几个男孩一起陪他关灯说话,到几个男孩一起关灯静坐,再到两人一起关灯睡觉,接着到两人关灯静坐……最后直到一人关灯睡觉。

  心理咨询师建议邱女士,小强的房间不要摆放电视、挂钟、电脑、手机等,同时房间可悬挂一些逼真的山水画,再摆放几两盆绿色盆栽,让孩子有想象的空间。

  通过三周的治疗,小强不敢关灯睡觉的毛病治愈了。“这下可好了,我们全家也能睡个好觉了。我们因为他开灯睡觉全家一直睡眠不好,治好他的坏毛病,我的失眠症也治好了。”邱女士在电话中告诉心理咨询师。

  从1月1日起,凡不具备相应提取能力的中成药生产企业必须停止生产,逾期不停止生产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进行严肃查处,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在2015年的最后一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再次发布公告,要求相关企业和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严格落实中药提取和提取物监督管理有关规定。

  2015年,多家药企违法生产销售银杏叶提取物及制剂被国家食药监总局重罚,并在圈内掀起不小的风波。针对中药提取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家食药监总局早在2014年7月就印发《关于加强中药生产中提取和提取物监督管理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4〕135号,以下简称“135号文件”),明确了中药提取和提取物管理要求并规定了过渡期,真正实施时间为今年1月1日。

  自今年1月1日起,生产使用中药提取物必须备案。对中成药国家药品标准处方项下载明,且具有单独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提取物实施备案管理。凡生产或使用上述中药提取物的企业,都必须按照《中药提取物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在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对于不具备相应提取能力的中成药生产企业,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其在1月1日必须停止生产。并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按照135号文件的要求,停止批准中药提取委托加工。对于已经批准的中药提取委托加工,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从1月1日起停止委托提取。对于不具备中药前处理和提取能力的中成药生产企业,自1月1日起,停止相应中药品种的生产。如果逾期不停止生产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订)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包括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资格。

  生产和使用中药提取物必须备案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凡不具备中药前处理和提取能力的中成药生产企业,停止相应中药品种的生产,逾期不停产将依据《药品管理法》严肃查处;同时,生产和使用中药提取物必须备案。

  中药提取过程和提取物是保证中药质量可控、安全有效的前提和基础。近年来,中药提取或外购中药提取物环节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2015年波及甚广的银杏叶药品违规事件,正是由于相关企业违规改变银杏叶提取工艺、非法生产提取物,给药品质量和安全造成了重大隐患。自2014年7月起,我国已全面停止中药提取委托加工的审批,已批准的,延续至2015年12月31日。

  国家食药总局明确,自今年1月1日起,中药药品生产企业委托提取全面停止,不具备提取能力的企业必须停止相应品种的生产,不得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对单独生产中药提取物的企业,不得再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国家食药总局指出,对中成药国家药品标准处方项下载明,且具有单独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提取物实施备案管理,凡生产或使用上述中药提取物的企业,都必须在各省级食药监督管理局备案;各地要严格审查备案中药提取物的范围,不属于备案范围的不予备案,已经备案的必须取消。

  食药监总局加强中药提取监管

  自2016年1月1日起,凡不具备相应提取能力的中成药生产企业必须停止生产,生产使用中药提取物必须备案。

  据相关消息显示,针对中药提取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4年7月印发了《关于加强中药生产中提取和提取物监督管理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4〕135号,以下简称135号文件),明确了中药提取和提取物管理要求并规定了过渡期。自2016年1月1日起,凡不具备相应提取能力的中成药生产企业必须停止生产,生产使用中药提取物必须备案。

  自2016年1月1日起,凡不具备相应提取能力的中成药生产企业必须停止生产。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按照135号文件的要求,停止批准中药提取委托加工。对于已经批准的中药提取委托加工,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从2016年1月1日起停止委托提取。对于不具备中药前处理和提取能力的中成药生产企业,自2016年1月1日起,停止相应中药品种的生产。逾期不停止生产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订,下同)第七十八条规定严肃查处。

  自2016年1月1日起,生产使用中药提取物必须备案。自2016年1月1日起,对中成药国家药品标准处方项下载明,且具有单独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提取物实施备案管理。凡生产或使用上述中药提取物的企业,都必须按照《中药提取物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见135号文件附件)在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凡是违反规定、使用未备案的中药提取物投料生产中成药的,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严肃查处。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按照135号文件第七条及其附件第二条的要求,严格审查备案中药提取物的范围,对不属于备案范围的不予备案;已经备案的必须取消。

  加强监督检查。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监督检查,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上述应停产企业按时停产。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凡不具备中药提取能力的中成药生产企业,不得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或相应生产范围);对单独生产中药提取物的企业,不再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进一步加大飞行检查、跟踪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对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严肃查处并予以曝光;对于把关不严、监管不力的地方,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