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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是特色鲜明的新兴产业

绿色食品是特色鲜明的新兴产业

  辽宁省绿色食品骨干检查员培训班暨绿办主任座谈会召开,会议认为

  绿色食品是特色鲜明的新兴产业

  辽宁省绿色食品骨干检查员培训班暨绿办主任座谈会近日在盘锦召开。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王运浩主任、辽宁省农委于衡副主任、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标准处董洪岩处长出席了开班式并发表讲话。

  于衡副主任在讲话中强调,经过20多年的努力,绿色食品不仅创造了一个具有鲜明特色的新兴产业,而且创立了一个代表我国安全优质农产品发展水平的一个精品品牌。这其中有着辽宁绿色食品管理者的默默奉献,使得辽宁省的绿色食品发展充满活力。辽宁历来重视“三品”产业的发展,把“三品”,尤其是绿色食品,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和考核,通过政府推动、市场拉动、企业主动等多轮驱动,使绿色食品产业得到持续健康发展。

  王运浩主任在讲话中介绍,目前我国绿色食品总数已达到22000个,占农产品生产总量的3—5%绿色食品发展25年来,品牌的影响在逐步扩大,绿色食品已深入人心,王主任强调,提升品牌的公信力要付出实实在在的努力,绿色食品检查员,不仅是绿色食品的把关人“守门员”,同时也是绿色食品的宣传员,我们所做的一切,包括材料审核、到企业的现场检查、对企业提出的技术要求、对企业的指导,对标准的执行都是对品牌的塑造和宣传。俗话说,人在做,天在看,绿色食品是我们在做,百姓在看,我们做的事情包括在现场检查时的严格把关、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对标准的坚守,这种把关的态度,都会潜移默化地对企业和消费者产生影响。绿色食品25年之所以能有这样一个品牌价值,是我们大家严谨严格、踏实务实、共同努力的结果。王运浩主任最后指出,辽宁绿色食品发展很有基础,而且近两年上升势头明显,辽宁农委非常重视生态农业建设,希望辽宁在绿色农业发展上勇敢探索、创造经验。

  董洪岩处长向大家介绍了食品安全法修改情况和“十三五”规划情况,他强调国家“十三五”期间,还是围绕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方面开展工作。坚持四化:一是规模化、二是标准化、三是绿色化,四是品牌化。提出两个目标:一是努力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二是农产品安全合格率达到97%。董处长对“十三五”期间要做的十件事,重点是大力推荐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三品一标”进行了详细阐述。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李显军处长和资深检查员乔春楠就新修订版的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程序及审查工作规范、现场检查工作规范等实际操作内容对骨干检查员进行了培训。座谈会上各市绿办主任分别介绍了本地绿色食品发展情况和对促进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制定的政策措施,并针对各地在绿色食品发展和监管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同与会领导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会议还组织代表参观了盘锦市绿色食品示范企业——盘锦鼎翔米业,考察了鼎翔米业的水稻低温仓储库、大米加工车间、成品库、猫兵护粮营、有机稻米生产基地等。

  此次培训将对辽宁省绿色食品工作适应新形式、新标准、新程序,并有序开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对提升辽宁省绿色食品骨干检查员队伍素质、绿色食品发展再上新台阶、新水平,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会议由辽宁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梁洪军主任主持,盘锦市委王晓东副秘书长出席并致辞。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蒋卫东局长、盘锦市农委梁建柏主任,以及来自全省16个市县绿色食品工作骨干检查员参加了会议。

  10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新食品安全法”)将正式实施。这是《食品安全法》颁布6年以来的首次大修,对原有70%的条文进行了实质性修改,那么,所谓的“史上最严”到底严在哪儿呢?

  据悉,新食品安全法历时两年修订,与现行《食品安全法》相比,法律条文由104条增至154条,修订内容涉及监管、预防、处罚和问责多方面。

  同时,还加大了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如刑事责任优先、最高30倍罚款、行政拘留、五年市场禁入等。值得一提的是,在全民网购时代,新法对食品入网程序也增加了严格的规定,并且在一定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请求第三方平台担责,因为后者对商家负有一定的监管责任。

  这填补了以往对网购食品监管的空白,使越来越多的网购食品不再游离于法网之外。

  所有条例都预示着新法将从严治“食”,改善此前中国食品行业“不堪”的过去。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向健军指出,新法出台对于从事食品行业的企业和个人将产生双重影响,一方面有利于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减少市场上不正当竞争行为,重塑消费者信心;

  另一方面,对于一些钻法律空子、打擦边球的企业和个人而言,监管力度加大使其面临的违法风险增加,传统的竞争优势将不复存在,企业转型压力加大,严重的话还可能会淘汰出局。

  “此番新法即将出台,在实施细则上还在不断地征求企业意见,往往今天下午一个电话问你这条规定或是标准有无意见,明天就要敲定的。你就得赶紧飞到北京‘面谈’,因为电话里说不清楚。”

  某企业相关负责人抱怨,中国食品安全法仍有不少标准与国际脱节,在调整的过程中反复斟酌,令企业无所适从。

  这也就意味着,10月1日即将正式实施的新法仍在紧锣密鼓的完善中,从中也能看出食品监管的政策难度和执行难度。

  向健军就指出,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运输、销售渠道千头万绪,要对所有环节进行严格监管殊为不易,而且我国执法体系还不完善,执法部门之间存在相互推卸责任的问题。

  加之民众缺乏维护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这些都使得新法推行存在困难。

  的确,再严厉的法律出台,其效果都要看最终的执行,而且其最终目的不是“守株待兔”,等企业出事之后进行处罚和追责,而是事前的监管和环节把控,食品安全法不能成为政策防范未来市场失范和企业违规,抵御消费者讨伐的一个“防弹衣”,而是要成为真正肃清市场环境的一把利剑,这样如此声势浩大的“史上最严”才不会变成“史上最演”的又一场作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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