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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非公”是重要伤医根源

公立医院“非公”是重要伤医根源

  日前,政府对“陈仲伟遇袭身亡”及重庆石柱中医院医生被砍成重伤等重大医患事件依法进行严查,坚决打击不法犯罪分子违法伤医行为,保证医疗环境稳定及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力度之大让医界有了些许抚慰,但为什么医改多年,医患冲突却不断发生?单靠依法打击伤医犯罪就能从根本上制止医患冲突及伤医事件发生么?

  社会对医患矛盾看法不一,医方说个别患者社会及医学修养差,把医疗必然性中异常变化的偶然性变化认为是医生失职,于是将伤痛以肢体伤害发泄在医生身上;而患者认为享受的是市场医疗有偿服务,受医生约束的弱势群体,大量的医疗费用而疾病得不到治愈,当然要查找医方差错或不足,最终无奈只好用肢体冲突来寻求精神和物质补偿。现实中尝试医患协调、三方调解和走法律程序,但种种难题障碍得不到解决,因此伤医事件频发。

  那么,单纯依法打击伤医犯罪就能真正从根本上解决医患矛盾的“敌我”化么?就能从根本上杜绝伤医事件的发生吗?笔者认为,不一定。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其偶然与必然肯定有内在联系及原因,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医患冲突的存在与不断升级发展,肯定有其本质因素存在使然。笔者认为,公立医院“非公”--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式运营,趋利手段和营利管理,是引发或加剧医患矛盾冲突的根本原因。正如原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的话“目前中国没有一家真正的公立医院”。

  按医改设计,回归公益性,缓解“看病难看病贵”是新医改公立医院的职能定性定位,履行职责应为大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价廉的医疗服务,而不能为自己的发展而营利运营,但事实上的公立医院却与此恰恰相反,都是企业式趋利盈利运作,将自身的发展与业务收入紧密相连,将收入作为其发展运营的考核或衡量标准,因此,其运作或明或暗异化了医患关系;也就是说,公立医院“非公”运作及其来源--体制与制度,是医患冲突的根本来源与轴心!

  政府为此也采取一些措施来治理,比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零加价销售、允许处方外流,打破传统“以药养医”观念及管理模式,又比如推行单病种付费,实行分级诊疗等,减少或斩断医患营利链,降低患者医疗消费。然而现实中目前大多数公立医院的基础设施、设备、经费及补贴等,政府财政支持不力、支付迟缓或不到位,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未果,加上行业呼吁涨薪,均使公立医院伺机管理体制弊端而明暗兼施采取种种手段,如降低住院“门槛”、增加检查量、过度医疗、分解收费项目等,多收费,乱收费,为自身运营发展谋取营利而增加患者消费,加重“看病贵”。

  由此可知,医患冲突折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存在严重问题,其“非公”行为及其来源--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管理体制和制度,是医疗冲突的根源所在!

  也有人高屋建瓴提出意见,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说:“全世界的公立医院最公益的体现,就是医务人员的工资全部由政府‘买单’,但目前中国内地没做到”。取消药物加成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来补偿,如果“医院自己想办法解决,收费就要从这个项目转到了那个项目”笔者认为,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不谋利,不增加病人负担,政府就必须保证公立医院的基础设施、设备及基本运营经费基(包括人员工资),将公益回归作为公立医院的重要主要绩效考核指标,使医院医生不再为自身的发展及工资福利而对患者榨取油水,他们也就能够主动或愿意改变既有管理模式和职业心态,不再将医疗服务与收入挂钩而一心一意为病人诚心诚意提供安全、有效、价廉、便捷的医疗服务。

  若能这样,病人及家属对公立医院医疗的病情出现意外,也不会有误解,更不会发生伤医事件!有睿智人士用犀利语言大胆道破医患冲突来源,伤医“这绝非平地起波澜--躲得过搜索,但躲不过这一套医疗潜规则。

  明明是互相伤害,但双方却在各说不幸,全然不顾对方的茫然失措!”

  笔者认为,医改预层设计不完善,基层政府职责不明,责任落实不足,公立医院管理机制体制及制度存在缺陷,公立医院“非公”之为,是引发或导致医疗纠纷、医患冲突和伤害发生的根源。是缺陷体制和制度让医生和患者成了医改“牺牲品”,医生是公立医院“非公”的替罪羊!

  “ 扬汤止沸,弗如釜底抽薪”古人忠言让人三思啊!政府依法对伤医犯罪进行严厉打击,保护医护人身安全,获得行业拍手称赞,但这终究不能对目前医疗体制下的伤医“斩草除根”,要彻底制止医患冲突及伤医事件发生,就必需在引发导致医患冲突的最根本原因上做文章。

  笔者认为,这就需要政府必须解决公立医院“非公”问题,必须在“非公”根源上开刀做文章,在切实落实政府医疗职责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医改预层设计,补体制短板,改制度缺陷,制定一套科学、合理、正确、可行、可持续的、医患双方都能接受的公立医院管理运营机制体制,使公立医院真正姓公,走公立之路,行使它回归公益职责,为群众提供货真价实的安全、有效、便捷、价廉医疗服务,而不再趋利盈利运营。

  这样,患者定会相信垄断地位公立医院的诚信服务,承认公立医院医疗服务的诚实性、可及性,就会理解、原谅和接受疾病异常结果的打击,医疗纠纷及伤医事件就不再发生。

  又到了吃小龙虾的季节

  大街小巷充斥着各色龙虾店!

  五香的、蒜蓉的、麻辣的……

  好吃到根本停!不!下!来!

  可是!又有人说它不干净!

  到底能不能吃?

  昨天,一则“宁波20批次小龙虾初检出致癌药物,龙虾来自南京、盱眙等地”的报道,引发了许多江苏“吃货们”的担忧。据报道,宁波镇海市场监管局近日对辖区17家小龙虾店进行抽检,快速检测结果显示,其中有20个批次的小龙虾疑似含有呋喃西林、孔雀石绿等致癌药物。报道称这些小龙虾来自江苏南京、盱眙、浙江舟山、湖北等地。

  呋喃西林、孔雀石绿是什么?

  孔雀石绿是杀菌和杀寄生虫的化学制剂,长期服用,对人体都有致癌、致畸等副作用。

  而呋喃西林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抗菌药,可以治疗牲畜疾病。呋喃西林及其代谢物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残留可以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类,长期摄入会引起各种疾病,对人体有致癌、致畸胎等副作用。我国禁止在水产品中使用。

  南京、盱眙的龙虾还能吃吗?

  消息一出,引发了许多人的担忧,现在正是龙虾上市的季节,南京和盱眙龙虾到底还能不能吃了?对此,江苏省盱眙龙虾协会张姓工作人员回应,这些药物是国家明令禁止在水产品中使用的,盱眙在龙虾养殖过程中也绝对没有使用。

  “张先生:“呋喃西宁和孔雀石绿,在我工作中没有接触过这个东西,我们的标准是经过我国渔业协会认证通过的,龙虾的养殖在我们这边是不使用农药的,根本不需要用。”

  省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检测人员已经到位,今天一早将分赴全省各龙虾养殖点进行水质抽样、排查龙虾的养殖过程,检测数据一经出炉立马通知公众。南京食药监局也表示,已经安排对南京市场小龙虾开展专项抽检。同时,与宁波镇海市场监管局保持联系,了解涉事产品的供货渠道,目前还没有明确指向。

  不会吧!

  想吃小龙虾,都那么虐

  小龙虾为何会检出致癌物?

  事实上,近几年来,农业部和省级监督抽检江苏产地水产品合格率都在99%以上,其中小龙虾等主导水产品合格率更是达到100%。那为什么销往宁波的小龙虾会检测出致癌物呢?对此,江苏省营养协会副理事长袁宝君表示,宁波采取的快检方法不能成为定论的依据。

  “袁宝君:“它这个快检方法一般来说是初筛,还需要进一步验证。这两种药是农业部已经禁用的药,但是也可能存在一些环境中的污染或者禁而不止的情况,这都可能存在,这个要看它具体的报告。”

  目前,初检不合格的小龙虾样品已经送往宁波检验检疫局下属专业机构进一步检测。而江苏在自查的同时,也在等待最后的检测结果,一旦有任何问题,将认真追究、严厉查处,同时欢迎老百姓参与监督,如果发现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2331向食品药品监管局进行举报。

  真相如何,希望正规可信的检测结果尽早出炉,让老百姓能安心就餐。

  新闻多一度

  小龙虾虽然好吃,但需要知道的是,关于吃小龙虾还有一定的讲究。

  小龙虾有些部位不能吃

  小龙虾的头部是吸收并处理毒素最多的地方,也是最易积聚病原菌和寄生虫的部分。小龙虾的虾头部分千万不能食用。更不能生吃,严重的会导致肺吸虫病。

  小龙虾的肠道等消化系统,往往容易聚集重金属,烹饪前应把虾线拉出来。

  在搞不清楚虾子干净与否的情况下,虾黄要少吃,最好不吃。虾黄是龙虾的性腺,与肝脏挨一起,也容易受到污染。

  哪些人不适宜吃小龙虾?

  小龙虾虽然味美,但痛风、胰腺炎、胆囊炎、血脂高、有疖肿的患者不能吃小龙虾!此外,小龙虾为发物,很容易引起过敏,对于很多过敏体质者来说是不宜吃龙虾的,比如过敏性鼻炎、支气管炎、过敏性皮炎、哮喘等。此外,在吃中药期间也是不可以吃龙虾的。具体如下:

  过敏体质者

  如上所说,龙虾可致敏,可诱发过敏性鼻炎、过敏性皮炎患者发病,所以过敏体质者是不宜吃的。

  患呼吸道疾病者

  对于支气管炎、哮喘患者也是不易吃龙虾的,无论是支气管还是哮喘都是一种过敏性疾病,当人体受到过敏饮食刺激时,便会引起支气管痉挛,粘膜肿胀,分泌物增加,从而导致管腔狭窄,气道不畅,呼吸困难,从而诱发支气管炎和哮喘。

  皮肤病患者

  龙虾为发风之物,可使人阳气升发,虚火内扰,助生外丹内毒,可诱发皮肤类疾病,所以皮肤病人是不宜吃龙虾的。

  吃中药者

  龙虾为发物,可与中药发生反应,轻者会削弱功效,重者或危害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