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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落实药品谈判价集中采购

云南落实药品谈判价集中采购

  近日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出台文件,要求全省各地在6月中旬前,将作为国家首批试点的乙肝和肺癌三个药品执行谈判价,实行谈判的三个药品价格降幅均在50%以上,并纳入新农合及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报销范围。

  据云南省卫计委公布的信息,2015年云南新农合参合人数达3284万人,参合率达98.51%,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470元,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到不低于12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6.49%,实际报销比例达到61.7%。

  云南是癌症高发区之一,平均发病率高于全国,且女性肺癌发病率较高,云南大部分地区属于边疆贫困地区。这些病由于医疗保障难以承担,医疗费用高,往往一人生病,全家被拖垮,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这次国家谈判的三个药品,主要是乙肝和肺癌用药。谈判结果出来以后,这些药品价格降幅都在50%以上。如肺癌的靶向药物盐酸吉非替尼(商品名:易瑞沙),谈判前每位患者年治疗费用约18万元(不含慈善赠药),谈判后降到8.4万元每年。乙肝用药替诺福韦酯(商品名:韦瑞德),年治疗费用1.29万元,谈判后降为6762元每年。

  作为药品价格谈判的企业之一,葛兰素史克(GSK)相关负责人表示,会积极配合各省份相关部门的工作安排,让更多的患者可以受益于其创新药品,同时提高产能,增加供货来源,确保高质量的生产,以满足市场需求。

  据悉,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后,云南要求各地在6月中旬前,落实新农合及大病保险医保报销并挂网集中采购,做好相关报销政策衔接。同时,谈判药品在价格下降50%的基础上,确保能正常供应。进一步降低广大农村参保患者大病慢性病的医疗费用,让群众真正享受到医改带来的实惠。

  昨日上午,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就民营医院发展问题作出回应,他表示,将继续积极推动社会办医,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走差异化发展道路,与公立医院形成功能互补、良性有序的市场竞争格局。同时,进一步加强全行业的监管,坚决依法惩治和打击违法违规的行为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六大措施鼓励社会办医 民营医院占全国总数52.7%

  毛群安表示,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和引导社会办医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是转变卫生发展方式、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加卫生资源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重要途径。

  据毛群安介绍,近年来,在鼓励社会办医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一是公开区域医疗资源规划。要求各个地方制定并公开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体系的规划,为社会办医发展预留空间,优化配置医疗卫生资源。二是规范医疗机构设立的审批。落实“先照后证”的改革,优化设置审批程序,为社会办医提供公平的发展空间。三是推进医生的多点执业。四是减少运行审批的限制。五是加强财政资金的支持。六是纳入了医保定点范围。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新农合的定点范围,稳妥地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有序开展。同时,不断地完善监管机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

  随着政策环境的不断改善,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的数量,床位数量、人员队伍都在不断扩大,而由社会力量所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也在不断提升。截至2015年年底,民营医院达到了1.45万个,占到全国医院总数的52.7%。

  打击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引导社会办医走差异化道路

  当然,社会办医疗机构目前还存在一些人才和技术力量方面的困境,同时在医疗质量和社会信誉度方面还有待提升。毛群安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积极推动社会办医疗机构,比如说强化设置规划,引导社会办医有序发展。

  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走差异化发展道路,与公立医院形成功能互补、良性有序的市场竞争格局。鼓励社会办医举办新兴和急需的健康服务业,包括老年护理、日间护理、临终关怀等。同时,我们要积极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走内涵建设的发展道路,不要片面地扩大规模。同时,进一步加强全行业的监管,坚决依法惩治和打击违法违规的行为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在简政放权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服务,推动行政审批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监管和指导力度,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放、管、服结合,多措并举,推动社会办医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