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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发生疑似食品中毒事件

湖南湘潭发生疑似食品中毒事件

  记者10日从湖南湘潭县政府获悉,6月9日,湘潭县发生一起疑似食品中毒事件。截至10日上午,据初步统计,超过60人身体不适入院检查,所有就医人员暂无生命危险。

  据悉,9日下午,陆续有群众向湘潭县河口镇政府反映情况,称有村民食用该镇古塘桥一超市的卤菜后,出现呕吐、头晕、四肢无力等症状,疑似食物中毒。

  获悉情况后,湘潭县政府迅速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调度医务人员对疑似中毒村民进行救治,组织镇村干部到涉事超市周边的村组挨家挨户摸排调查,安排食用过涉事超市卤菜的村民到医院检查,并对涉事超市依法进行查封。

  目前,湘潭县已经成立工作组,对上述事件展开全面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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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中毒的症状

  一般都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现象,大多还伴有发热。

  重症食物中毒,在短期内可出现四肢发冷、面色苍白、出汗、抽痉、青紫等,甚至发生生命危险。

  如果是带肉毒杆菌的食物,除胃肠症状外,孩子还可有眼睑下垂,瞳孔散大,看不清东西或把一个物体看成两个;重的不能说话,吞咽和呼吸困难,体温下降;如不迅速治疗,常常引起死亡。

  吃了没有腌透的蔬菜,除上述的一般中毒症状外,皮肤和粘膜还会出现青紫色。

  发现小儿有食物中毒的现象时,如小儿未发生呕吐,可用手指或筷子、或牙刷柄等包上软布,压迫孩子的舌根,或轻搅他的咽喉部,促使发生呕吐,把毒物尽快吐出。也可给他喝些盐水,再用上法促进呕吐即送往医院急救。

  预防小儿食物中毒7要素

  不要吃变色、变味、发臭等腐败食物。残剩饭必须在食后煮沸保存,在下次食用前再煮一次。并注意切生熟食品的菜板要分开,以防熟食被不洁的生食污染。

  不要吃病死及未经检疫的猪、牛、羊、狗及家禽的肉。

  勿吃不认识的野菜和蘑菇。

  腌菜必须腌透,不要吃才腌制10天以内的腌菜。夏天吃凉拌菜时,必须选择新鲜的菜,要用水洗净,开水烫泡以后加盐、酒和醋等拌好食用。

  若吃田鸡、癞蛤蟆等,必须请有经验的人将其有毒部分去掉、洗净后才可能食用,不食河豚鱼。

  不要给小儿吃较多量的白果,有的1岁内的小儿吃了10个白果发生死亡。也不要给小儿吃前述的那些果实的仁,不吃发芽的马铃薯。

  不要用装过一般药品或农药的用具盛装食物。

  国产进口都包括

  生产企业要求高

  《办法》明确强调,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以下简称婴配乳粉)配方均实行注册管理,并严格限定申请人资质条件。对于申请产品配方注册的企业,《办法》明确指出只有具备与所生产的婴配乳粉相适应的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符合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的企业才能申请产品配方注册。严格的注册要求,或将起到整顿乳粉生产企业的作用。

  申请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应当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交下列材料: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书;

  申请人主体资质证明文件;

  原辅料的质量安全标准;

  产品配方研发报告;

  生产工艺说明;

  产品检验报告;

  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的证明材料;

  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配方数量受限制

  3系9种是上线

  同一企业申请注册两个以上同年龄段产品配方时,产品配方之间应当有明显差异,并经科学证实。每个企业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配方系列9种产品配方,每个配方系列包括婴儿配方乳粉(0—6月龄,1段)、较大婴儿配方乳粉(6—12月龄,2段)、幼儿配方乳粉(12—36月龄,3段)。

  “同一个生产企业可能有几十个配方同时在生产,造成市场乱象——打品牌战、打配方战、互相诋毁。” 国家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一司张靖司长在谈到国内婴配乳粉市场时这样说。通过限制企业配方数,可以控制企业恶意竞争,树立优质国产品牌,让群众看得清楚、买得明白,真正得到实惠。

  由于《办法》提到“同一集团公司已经获得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及生产许可的全资子公司可以使用集团公司内另一全资子公司已经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加之《办法》对于注册申请企业的严格要求,部分资质不达标的小型乳企或许会选择“投靠”大企业来变相提升资质,加快行业的兼并重组,促进行业升级。

  标签标示规范化

  保健益智不许说

  申请人申请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的,应当提交标签和说明书样稿及标签、说明书中声称的说明、证明材料。

  《办法》对标签、说明书、声称进行了明确要求,禁止“进口奶源”等当前常见声称;禁止标签和说明书中明示或暗示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当前热门的功能性表述;对于本就不应当出现在配方中的物质,禁止以“不添加”、“不含有”、“零添加”的字样强调。

  当前,“进口奶源”被许多产品作为卖点,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乳企在原奶的选择上多会根据国际奶价随时调整原奶产地。对此类情况,《办法》明确指出,有关原料来源的声称应当如实标明具体来源地或者来源国,禁止使用“进口奶源”等模糊信息。这项要求可能不只影响到广告和包装,企业若想利用进口原料作为噱头,原奶选择上也不得不与产品声称相对应。

  除了原料来源,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上最常见的就是“不添加XXX”、“零添加XXX”了。为了吸引消费者购买,一些禁止含有或使用的物质常被某些厂家以“不添加XXX”、“零添加XXX”的形式凸显出来。而实质上,任何一款合格的奶粉,都不含有这些禁止物质。

  相关规定凸显了监管部门通过法规,管控市场恶性竞争的思路,以求扭转婴配乳业轻创新重营销的发展模式。

  处罚更严厉

  涉嫌犯罪将追刑责

  《办法》明确了监管要求与申请人法律责任。按照 “四个最严”的要求,《办法》细化了不予延期注册、撤销注册、注销注册等多种情形和相关罚则,以倒逼企业提升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将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风险隐患降至最低。值得关注的是,在四十三条、四十五条中,三次提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