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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睡眠差 或因不会睡

老人睡眠差 或因不会睡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常常能听到老人们抱怨睡眠质量差,甚至失眠。医院临床心理科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其实老年人的睡眠特点和年轻人有很大不同,不依据这一特点安排作息,是可能影响老人的睡眠质量。

  案例分析

  近日,主任接诊了一位70多岁的老妇。老人一进来就说她失眠睡不着,她说之前吃1片安眠药就能睡得很好,可现在吃两片也睡不了,最多睡一两个小时就醒了,醒来就再也睡不着。连续的睡眠不好,让老人非常焦虑、苦恼,说着她竟然跪了下来,让医生一定帮帮她。主任询问她,平时的睡眠习惯是怎样的。老人说自己每天10点多就上床了,有时9点或8点。由于晚上睡得不好,她白天还补觉,就算睡不着,也躺着闭目养神。

  主任分析说,这个老人睡眠习惯上就有问题,一是上床时间太早,二是白天闭目养神躺太多。

  老人睡眠发生哪些变化?

  主任介绍说,老年人由于大脑老化和5-羟色胺、多巴胺等神经递质减少,导致大脑功能减退和不协调,其睡眠规律是会发生变化的。比如说,入睡潜伏期延长,青壮年上床后通常只需5-15分钟就能睡着,而老年人平均需要15-30分钟才能入睡。再是睡眠浅,易唤醒,觉得周围发生了什么事都知道,睡眠中的醒来次数也增加,青壮年人在睡眠中可醒来一两次,而老年人醒来的次数可超过5次,这部分也跟老年人夜尿多有关。

  正如人老头发会变白一样,老人要正视自己在睡眠特点上发生的变化,不要对睡眠数量和睡眠质量有过高期望,否则的话会平添焦虑,而焦虑是会加重失眠,形成恶性循环。

  但是,这并不是说人老了就该睡不好。主任建议,老人可以根据自己睡眠规律的特点,合理安排作息,是可以提高睡眠质量和睡眠时间的。

  老人这样安排睡眠更合理

  睡前

  睡前不宜从事过于兴奋的活动,不宜喝酒,不宜吃难消化的食物,房间也不宜太明亮。除睡眠和夫妻生活外,不可在床上做其他事情,以形成睡眠和床的条件反射,包括平时也尽量不要进睡房。

  入睡

  晚上上床时间不宜太晚,对老人来说,更不宜太早;通常建议10点半到12点之间,有睡意才上床。不要逼自己入睡,上床后超过半小时还不能入睡,可起床,待有睡意时再上床。要限制在床上的时间,不能超过你以前的睡眠时间,但也不要少于5小时。

  白天

  不管你晚上睡得如何,早晨都准时起床,以维持生物钟的稳定。白天不可以睡多躺多,中午可睡半小时到45分钟,躺在床上的时间不要超过1小时,有睡没睡都要起床。若昨天没睡好,今天不能补睡。白天时尽可能多运动,多劳动,多户外活动,让自己忙起来,动起来。

  经营的啤酒生产日期和生产企业名称有涂抹痕迹、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等一系列违法行为。近日,记者从(永川)区食药监分局获悉,一季度共检查食品药品单位6419家次,出动执法人员6986人次,立案查处食品药品案件69件。

  以下为部分具体违法事件

  1、徐冉食品经营部

  由该店经营的“乐堡啤酒”156件,其生产日期和生产企业名称有涂抹痕迹。食药监永川分局于2016年2月19日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店违法责任人处以: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罚款。

  2、魏秋食品经营部

  该店雪花啤酒超过了保质期。食药监永川分局于2016年2月17日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该店处以: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罚款。

  3、郑钦尹副食店

  2016年1月25日,食药监永川分局检查该店康师傅劲爽拉面等2个品种超过保质期。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食药监永川分局于2016年2月20日对其处以: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罚款。

  4、叶照玲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该店经营的品名为“肉花肠”的火腿肠13根,鸡肉香肠(东北风味)16根,鸡肉火腿肠4袋超过保质期。食药监永川分局于2016年2月23日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处以: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罚款。

  5、永川区徐中玲餐馆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该餐馆经营大堂里摆放有大约2件乐堡啤酒待销售,其中有15瓶2015年11月8日生产的乐堡啤酒生产日期被人为涂抹,8瓶2015年11月9日生产的乐堡啤酒生产地址被人为涂抹,另外还有2瓶乐堡啤酒生产日期模糊不清,无法辨识。食药监永川分局于2016年2月4日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以: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罚款。

  6、市民李庆未按规定遵守进货查验制度

  2016年2月14日,食药监永川分局查处到李庆未按规定遵守进货查验制度。依据《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处以: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罚款。

  延伸阅读

  一季度受理举报投诉56件

  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区食药监分局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进机构规范化建设和人员素质提升,确保“四有两责”落到实处,坚持风险管控,强化责任实施精准网格化监管,严格监管执法,重点开展了春季校园食品安全检查、春节期间食品药械安全大检查等专项检查。关注群众诉求,坚持监管和宣传引导相结合,受理举报投诉56件,其中食品类投诉47件,药品及医疗器械投诉7件,保健食品2件。与此同时,不断完善应急机制,做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传播正面观点,做到引导有力、引导有方、引导有效,保障了辖区内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