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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食药监局回应海长流工地食堂68人中毒事件

海南食药监局回应海长流工地食堂68人中毒事件

  今天上午,海南省食药监局公布6月16日中建四局“海•长流”工地食堂68人疑因食用食堂不洁食物导致呕吐腹泻事件的调查结果。据悉,此次事件中工地食堂所使用的食物本身没有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是由于食堂员工将食物与加工工具交叉污染引发的一起副溶血性弧菌食物卫生事件。依据有关规定,对中建四局处以2万元罚款。

  6月16日上午,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长滨四路中建四局“海•长流”工地食堂68人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并就医, 17日下午,所有患者均痊愈出院。根据海口市卫生局流行病调查和海口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结果显示:6月15日, “海•长流”工地食堂午餐食物熟猪头肉是从海口市秀英海玻市场无证摊档采购的,加工过程中仅用热水烫过就用来凉拌供餐,致使食物中心温度不足70℃而引发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可能。从现场采集的12份食堂环境样品中,有一份砧板(棉拭子)检测出副溶血弧菌。

  此次食物卫生事件中,中建四局“海•长流”工地食堂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承包给无资质的个人经营,对工地食堂负有管理不严、制度不落实的第一责任;食堂承包人宋文祥缺乏食品卫生意识,从业素质低,负有直接责任;海口市秀英区食药监部门于今年5月18日、20日先后对该工地食堂提出整改意见,但对该工地食堂仍未整改的行为没有依法采取有效措施,跟踪监督不到位。

  目前,食药监部门已依法对中建四局处以2万元的罚款,正在执行。

  海南省食药监局提醒广大市民,我省气候一年四季炎热高温,易于孳生各种致病微生物。在食品加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严把食品原料关。采购食品、食品原料时要选择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二、严把加工制作关。食物制作过程要注意清洁卫生,加热烹制过程烧熟煮透。三、严把食品存放关。加工后的成品与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存放。四、严把环境卫生关。保持加工经营场所清洁卫生,完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屡禁不绝的病死畜禽流入餐桌问题,严重威胁着民众“舌尖上的安全”。记者从23日召开的湖南宣传贯彻《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视频会议上获悉,即将实施的该《办法》明确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将成为民众餐桌安全的又一“守护者”。

  湖南省是养殖业大省,又处在养殖产业优势区和候鸟迁徙地,是动物疫病高发地区。病死动物基数大、监管对象参差不齐,加之处理设施严重滞后,公共区域监管处理职责不明等,给该省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造成了很大难度。

  已于今年5月经湖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的该《办法》,针对当前动物疫病防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事关公共卫生安全的热点问题,重点明确了动物防疫工作的主体责任和义务、规范了信息及溯源管理、完善了畜禽市场监管、加强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强化了责任追究等,结合湖南实际制定了一系列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和兽医公共卫生的政策和措施,为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是防止病死动物流入餐桌的重要一环,《办法》对此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如明确各级政府对本地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负总责,并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和运营无害化处理中心,规定该中心应当将动物尸体的来源、数量、无害化处理方式和无害化处理后产品的处置情况详细记录,并建档保存五年以上。

  《办法》还明确了动物饲养、经营者是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责任主体,并明文规定禁止弃置动物尸体。此外,非法生产经营病死或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大量弃置动物尸体的、将无害化处理后的产品作为食品销售或用于食品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将被列入“黑名单”,使违法者寸步难行。

  为确保法规全面、正确施行,《办法》强化了政府、政府部门和饲养者、经营者的法律责任,细化各项行政处罚,增强了法规的威慑力。如特别规定了兽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动物防疫工作中不依法履行职责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细化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检疫等执法活动中的责任追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