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男科 > 健康生活

每月抽检 婴幼儿奶粉监管力度加大

每月抽检 婴幼儿奶粉监管力度加大

  5月17日,国家食药监发布2016年4月婴幼儿配方奶粉抽检结果。2016年4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婴幼儿配方乳粉229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的样品228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0.4%。

  这是进入2016年以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针对婴幼儿配方奶粉专项检测的第四份报告,在今年第一季度的三个月份中,国家食药监每个月都对婴幼儿奶粉进行抽查并发布抽检结果。

  全国上下共同加强对婴幼儿奶粉的监管力度

  2015年,国家食药监总局是三个月对婴幼儿配方奶粉检测一次,从今年年初以来,检测更加频繁起来。对此,乳业专家王丁棉表示,食药监总局的这一行为是给乳制品行业一种信息,表明国家在乳制品领域严管严检的态度,同时也对乳制品企业形成一种威慑,促使企业遵守制度规章,严把质量关。

  不仅国家食药监总局下大力气,加强监管,各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加大对所辖乳制品企业尤其是奶粉企业的监管力度,在发现问题后能够迅速反应,及时处理。

  如国家食药监公布第一季度不合格奶粉企业及批次后,甘肃、黑龙江等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随后出台了相应的处理办法。

  另外,还有些省份在不合格产品出现之后,主动想办法,找出问题,解决问题。

  如在羊奶粉领域起步较早的陕西省,在2015年曾多次被查出其羊奶粉质量不合格,2016年4月,陕西省召开了全省婴幼儿羊奶粉产业发展专题会议,会议强调,要抓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动羊奶粉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监管重点可从检测环节过渡到生产环节

  谈到对婴幼儿奶粉产品的监管,王丁棉表示,近几年来,国家的监管力度很大,今年以来,国家食药监总局一改往常的三个月一检的制度为一个月一抽检,这正是监管日益严格的体现。

  另外,在谈到婴幼儿奶粉的监管办法时,王丁棉也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王丁棉表示,虽然当前对婴幼儿奶粉的监管已经非常严格了,但在婴幼儿奶粉监管方面存在盲区,还有提升的空间。

  如奶粉监管的重点可以从当前的成品抽检转移到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例如监管部门可以在生产过程中强制执行全程监控,通过这种方式对企业形成威慑力,以保证产品质量,只有从生产环节严把质量关,国产奶粉才能真正提高品质。

  24日,山东省食药监局发布《警惕注射用单磷酸阿糖腺苷严重不良反应及超适应症用药风险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显示。

  单磷酸阿糖腺苷是一种人工合成的腺嘌呤核苷类抗病毒药,其药理作用是与病毒的脱氧核糖核酸聚合酶结合。

  使其活性降低而抑制DNA合成。临床用于治疗疱疹病毒感染所致的口炎、皮炎、脑炎及巨细胞病毒感染。

  近年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据库中注射用单磷酸阿糖腺苷的报告数量呈快速增长趋势,严重不良反应报告较多,超适应症用药现象比较突出。

  14岁以下儿童使用注射用单磷酸阿糖腺苷发生不良反应的报告约占80%。

  不良反应者八成为儿童

  《通报》显示,一名4岁的男孩因为疱疹性咽峡炎滴注单磷酸阿糖腺苷针0.1克,大约10分钟后出现惊厥、双眼向上凝视、牙关紧闭、口唇紫绀等症状,头偏向一侧。

  立即停止给药后采取滴鼻吸氧等措施,患儿抽搐1分钟后症状得到控制,30分钟后,病情稳定。这就是单磷酸阿糖腺苷不良反应中的一例。

  那么,什么是单磷酸阿糖腺苷?这是一种人工合成的腺嘌呤核苷类抗病毒药。

  临床用于治疗疱疹病毒感染所致的口炎、皮炎、脑炎及巨细胞病毒感染;而引起支气管炎、肺炎、手足口等常见的病毒多为RNA病毒。

  不宜使用注射用单磷酸阿糖腺苷治疗

  200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据库中有关注射用单磷酸阿糖腺苷病例报告共计4118份。

  注射用单磷酸阿糖腺苷不良反应主要累及系统为皮肤及其附件损害(47.14%)、全身性损害(13.91%)、胃肠损害(13.76%),不良反应报告主要涉及14岁以下的儿童,占80.47%。

  使用前应详细询问过敏史

  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据库数据分析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建议:注射用单磷酸阿糖腺苷容易发生严重过敏反应。

  如过敏性休克,过敏样反应、呼吸困难等,还可能会引起精神障碍和神经损害以及骨髓抑制等。医务人员在使用该品前应详细询问患者的过敏史,对该品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给药期间密切观察患者,一旦出现异常应立即停药并进行救治。

  注射用单磷酸阿糖腺苷在临床使用中超适应症用药现象比较突出,医务人员使用本品时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严格控制适应症。

  注射用单磷酸阿糖腺苷目前尚无儿童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系统研究资料,用于儿童治疗时应权衡利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