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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十三五”规划

西安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十三五”规划

  从市政府办公厅了解到,为加强食品生产源头治理,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政府印发《西安市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西安市“十三五”规划,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不低于常驻人口每人3元一年。

  进一步强化市、区(县)、街办(镇)三级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大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推进力度,确保在2016年底完成主体工程;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药物残留定量检测;在全市所有农贸市场建立快速检测室;进一步推进超市设立食品快检室;进一步提高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加强蓝田县等6个远郊区(县)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确保在2016年全部建成并开展食品检验检测工作。

  加强对基层监管所食品快检室人员培训,提高快检能力。进一步加强全市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快速检测工作,通过市、区(县)、街办(镇)三级食品抽样检测,实现大型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全面覆盖。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的合格率不低于96%。

  做好信用信息采集、披露、处理、等级评定工作,其中学校食堂量化分级动态等级评定覆盖率和结果公示率达100%,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和白酒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覆盖率均达到100%。

  持续推进餐饮业“明厨亮灶”工作,完成5000家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程,全市学校食堂、500m2以上餐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等4类重点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实现明厨亮灶。将违法行为和投诉举报问题较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时纳入重点监管范围,记入信用档案,适时依法列入“黑名单”,并予以公布,发挥诚信体系奖惩、警示和震慑作用。

  加强对已批准4家废弃油脂集中处置厂的监管,进一步扩大污水治理规模,力争80%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安装油水分离装置,杜绝餐厨废弃物以“地沟油”等形式回流餐桌。加快推进建设市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厂。积极推进餐厨垃圾管理的相关法规制度建设,形成科学合理、管理有序、权责明晰的餐厨垃圾管理体制机制。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许可证持证率100%,食品小作坊小餐饮许可证持证率100%,食品摊贩备案率100%。完善投诉举报制度,设立市、区(县)两级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实现12331系统全覆盖并保持24小时畅通,投诉举报记录完整,投诉举报回复率100%。推进12331系统平台与地理信息系统(GIS)的融合,提高投诉受理的精准度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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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检测保食品安全

  5月20日至22日,由教育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38个部门和组织共同主办的“2016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竞赛”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进行,这也是这项国家级年度技能竞赛连续第四次在杭州举办。

  本次大赛共有来自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68所相关院校选送的159名学生选手参赛,通过蔬菜中有机磷类农药残留检测、畜禽肉中氟喹诺酮类兽药残留检测、茶叶中重金属含量检测等赛项,重点考查选手使用先进分析仪器进行各项检测的能力,以促进现代检测人才的培养,为推广高科技检测手段,保障国民食品质量安全服务。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量大面广,是食品生产监管的难点、重点。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公布实施《丽水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酱油、饮用水、罐头等14个大类中的49个小类食品将不允许食品加工小作坊加工生产。

  根据相关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低风险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个体生产者,其生产加工场所面积一般应小于50平方米(不含办公、仓储、晒场等非加工区域),但有工艺等特殊需要可适当放宽至不超过100平方米。

  此前,我市对小作坊食品实行目录管理,2012年我市公布了第一批允许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但这种管理模式存在“挂一漏万”、难以列举等问题。考虑我市各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传统习惯和周边地市制订禁止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品种清单等情况,编制了丽水版《负面清单》,收录了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小作坊生产加工的、有产业政策限制的,以及非传统工艺生产的、高风险的食品品种,涵盖酱油、饮用水、罐头等14个大类中的49个小类的食品。

  考虑丽水市民的传统习惯,使用固态工艺生产的谷烧、高粱烧,使用压榨技术生产的山茶油等暂未列入《负面清单》。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负面清单》公布后,生产清单内食品的小作坊,有6个月的过渡期用于改行或进行企业化改造提升,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过渡期结束后,如果继续生产加工清单内食品的小作坊,将被责令停产停业,拒不停产停业的将被依法取缔,并可能面临最低5万元罚款。

  《负面清单》有助于消除并禁止高风险、存在行业突出问题的小作坊,优化小作坊市场环境,为小作坊食品安全建起一道稳固的防线。

  若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如需了解《负面清单》详细情况,请到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示公告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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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湖加力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

  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秩序,推进食品行业有序提升,日前,南湖区食安办与南湖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发文,全区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并明确提出,到2016年10月底,辖区内食品加工小作坊建档率达到100%,对2015年已排摸到的并且符合登记条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率100%,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取缔率95%以上。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以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为目标,以“打扶结合、规范准入、分类治理”为原则,着重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全面核清底数。要求11个镇(街道)在2015年食品加工小作坊清查建档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合清辖区内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底数。二是分类整治提升。

  对生产属“负面清单”产品和不具备基本生产加工条件的小作坊,采取综合治理、联合执法的行动方式,坚决予以关停取缔;对符合条件的生产目录内产品的小作坊依申请发放小作坊许可证;对生产不属“负面清单”产品的小作坊,应当符合《南湖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申报登记条件》,依照《南湖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申报登记程序》,填写《南湖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申请书》,向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登记备案证明,经现场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登记凭证。三是市场倒逼清源。小作坊具有分散性、隐蔽性、临界性的特点,产品主要流向当地农贸市场、小餐饮等场所,加强对农贸市场、小餐饮的监督管理,建立市场倒逼溯源机制,提升小作坊整治工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