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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高中生 七个患近视

十个高中生 七个患近视

  看电子产品多、看纸质书多都会导致孩子视力不良 医生建议增加户外活动时间

  在近视风险排行榜上,书本的排位比笔记本电脑和电视都要高。这意味着同样时间内,看书比看电视更容易诱发近视。眼科专家呼吁,预防孩子近视,最好的方法是减少近距离用眼时间,每天三小时以上户外运动。

  今天是第21个全国爱眼日,主题为“呵护眼睛,从小做起”。医院散瞳验光的小学低年级孩子90%以上已成真性近视,昨日,记者从眼科中心举行的义诊上获悉,儿童视力健康问题堪忧。《2014年广州市中小学生、幼儿园视觉健康、视觉环境及其相关因素现状》调研结果显示,教室视环境不良问题较为严重,教室的黑板照度达到要求的仅占8.8%,桌面照度达到国家要求的仅占34.2%,课桌椅合格率仅为36.1%。

  义诊现场,有家长带9岁孩子验光,查出散光400度。鼻梁上架着厚厚的近视镜片的妈妈一听不是近视,第一反应却是“那就好”。“散光不是小事!现在孩子是轻中度弱视,你要赶紧给孩子配镜,进行弱视治疗啊!”眼科医生替她着急。原来,孩子去年查出视力4.9,妈妈觉得只要注意用眼卫生,还有机会“自我恢复调整”,迟迟没有给孩子佩戴矫正镜片。

  眼科中心视光学部高级视光师指出,学龄前儿童的主要问题是先天性屈光不正,尤其是先天性散光、远视、近视,如果体检中查出问题,应到专科进行检查,以免引发弱视。

  不少家长误认为幼儿“远视、散光不治也能好”。实际上,先天性屈光不正引发的弱视,最佳治疗时间窗为4岁到7岁,一旦错过,会对孩子的视觉发育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医生指出,在视力保护方面,常出现两种极端现象。有不少家长、学校用iPad、学习机做教具,让孩子们用电子产品做作业,也有家庭关上电视,但对孩子的阅读时间和用眼卫生关照不足,让孩子整个周末都泡在图书馆里读书,也会损伤视力健康。

  医生指出:“阅读的界面或者电子产品的屏幕越小,人们为了看清楚,眼睛离屏幕就越近,而视物距离减半,对睫状肌调节能力的刺激就会翻倍。”儿童尤其是幼儿使用iPad等电子产品时,由于手比成人短,眼睛到屏幕的距离更近。“一定不要让孩子独自接触电子产品。”医生指出,幼儿被平板电脑和精彩画面吸引后,会情不自禁地把脸贴近电视,对视力的伤害更严重。他呼吁,尽量不要用早教机和学习机作为教具,这两类电子产品的屏幕尺寸比iPad更小,分辨率不高,屏幕较暗,图像不够清晰,孩子看起来更费劲。

  书籍对视力的影响主要是字号太小。尤其是在中小学生中流行的口袋书、漫画书,为不遮挡画面,文字往往特别小,“有时连大人看着都费劲,对孩子视力的伤害可想而知。”医生说,家长应提醒爱书的孩子注意用眼卫生,不要躺着看书,“周末的时间不要都泡在图书馆里,应多到户外活动。”

  医生指路:看iPad离30厘米 看电视离3米

  眼科中心的研究显示,每天三小时户外运动有助预防近视,而每天45分钟户外活动可延缓近视进程。根据眼科中心教授对广州学生的研究,学校每天增加一节40分钟课外运动,能降低学生近视累积发生率9.1%。

  医生建议,为幼儿选择大开本、大字号的绘本。家长可以给孩子讲睡前故事,而不是让孩子躺在床上自己看绘本。不要让年幼孩子独自使用电子产品或者看书,督促孩子与屏幕保持30厘米的距离。尽量减少学龄前孩子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每次不要超过15分钟。

  对于学龄前儿童,如果一定要利用电子产品进行早教,请尽量选择在电视机上播放光碟,并且确保孩子与屏幕的距离在三米以上。

  中小学生使用电子产品做作业或阅读时,应注意选择屏幕质量好的产品,调节屏幕亮度和字号。阅读的时间应按课时计算,每45分钟应抬头望远,休息10分钟。书桌高度不要太低,可安装防护杆,提醒孩子保持合适的阅读书写距离。

  预防近视,别让孩子贪吃。主任援引国外研究指出,近视儿童摄入更多碳水化合物、脂肪和能量,这意味着改善膳食模式可对近视起预防作用,而增加摄入维生素A有助提高夜间视力。

  温馨提示:儿童眼病莫错过最佳手术时间

  眼科中心对 2008~2010 年接诊的近万例14岁以下住院儿童眼病的患病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结果显示,斜视、眼外伤、视网膜母细胞瘤、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睑下垂等五类病人约占 56%。

  眼科中心屈光科副主任医师指出,目前对眼科疾病的科普教育存在不足,患儿的手术时间多由患儿家长自行决定,往往错过最佳手术时间。先天性的眼科疾病,只要早发现早治疗,眼睛视功能就恢复较好。“眼外伤的原因大多是家长忽视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防护, 使孩子的眼睛受到伤害。”主任呼吁家长教会孩子保护眼睛。

  斜视:影响视功能发育,得了斜视疾病的儿童, 大多要接受弱视治疗。最佳治疗时间是学龄前5岁左右。

  眼外伤:以男童居多,男童天性活泼好动,家长对14岁以下男童加强安全教育,受伤后立即到有眼外伤收治能力的医院就诊。

  视网膜母细胞瘤:性质最严重危害性最大的一种眼部恶性肿瘤, 其发病年龄大多集中在5岁以下。

  先天性白内障:影响眼睛视功能的发育,最佳手术时间为出生后3~6个月,越早治疗越有利于挽救、恢复视功能。做完手术后,大多患儿还需进行弱视治疗。

  先天性睑下垂:多数家长误认为“做手术只是为了美观”,常选择5岁后做手术。实际上,由于上睑压迫角膜, 会造成角膜不规则散光, 影响视力发育,且孩子年龄越大,手术中额肌分离越难。最佳手术时间应是3岁前。

  发生在徐医附院的“丢肾门”,近日又起波澜。据报道,当事医生正在准备以个人名义起诉最初刊发报道的媒体。据称,当事医生此举不仅是为他自己,更为了让这个行业产生正能量的影响。

  可是,此举真的能为医疗行业争来正能量吗?

  现在看来,当初媒体报道“肾丢失”确实不甚准确,但这样的不准确并非某个人杜撰,而是来自远方的消息只能让人产生这样的判断。

  因为,相关的检查报告真真切切地写着一侧肾缺如,而医生也没有把这个“缺如”的含义说明白。

  肾脏会萎缩,这是医学常识,特别是对于一个受过外伤的患者,出现肾萎缩并不奇怪。

  但是,肾脏萎缩到“找不到”,是较为极端的案例。面对这样的情况,至少有两个管理制度可以依靠。

  其一,疑难病例讨论。当事医生是胸科大夫,他或许没有足够的知识解释肾脏萎缩问题,面对困惑,整理相关资料,请泌尿外科、影像科的医生共同探讨,把肾脏萎缩的前因后果告知患者,这才更加规范。

  其二,不良事件上报制度。手术后,医生没有告知或者预判到患者的肾脏可能萎缩,以致后来发生了问题,患者不能接受,这是显而易见的纠纷因素,属于医疗不良事件之范畴,若能将问题上报医院,由医院站在更高角度对事情进行评判,并给予患者适当的关怀,是否可以提前化解矛盾?

  不仅治疗后期的处理环节值得商榷,医疗过程中的一些细节也值得探讨。

  比如,从相关介绍看,患者就医时,右肾严重移位进入胸腔,并且CT提示存在肾挫裂伤,前者很可能造成肾蒂撕裂,后者则可能引发肾脏萎缩。那么,在具有如此危险因素的情况下,为什么没有对肾脏作出处理就原位放回,还告知患者肾脏是好的呢?

  可见,患者的右肾萎缩究竟是医疗问题还是受伤导致的不可逆损害,从头到尾都没有给公众一个清晰的交待。

  在这样的背景下,人们对医疗过程产生了一些误解甚至疑问,难道可以简单地斥之为媒体之责吗?

  更何况,清晰地向患者交代病情,让患者大致了解自身疾病发展的基本走势,是现代医院管理中,对医生医疗过程非常明确的责任要求。在本例事件中,患者手术后将近一年,对自己的肾脏为什么在影像检查中找不着一直没搞清楚,当事医生真的一点责任都没有吗?

  为什么第三方介入后就发现了萎缩的肾脏,而之前一直就看不见呢?

  医学进步的动力,就在于对每一起“意外”事件都能做出有意义的分析,并找到更合理的工作方法,从而提高改进。

  目前,那个萎缩的肾脏虽然被找到了,但萎缩的原因还不清楚,此时起诉媒体是否轻率?当事医生当然有权利“维护正能量”,患者和公众也有权利弄清真相。媒体即便存在不当,但若不是媒体报道带来广泛关注,那个可怜的肾脏说不准至今还在某个寂寞的角落里躲猫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