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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油精价格上浮7成 多家药企收到制药厂涨价函

风油精价格上浮7成 多家药企收到制药厂涨价函

  今年6月1日药价放开后,现代快报一直关注市场上药品价格的波动。近日,南京市物价局对全市多家药店、医院展开价格监测,重点是低价药、紧缺药、品牌药等。监测发现,药品市场及价格相对平稳,也有部分医药生产企业上调价格,南京一些医药公司已收到了部分医药生产企业的涨价函,与此同时,个别药品进货困难。

  222种药品

  有12种涨价

  药品价格改革实施已经3个月,药品市场也在经历一些变化。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从8月份开始,南京市物价局组织全市的价格监测人员,定期开展药品市场价格动态监测,在市内选择了20家连锁药店、医院进行监测,重点是低价药、紧缺药、品牌药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

  据了解,物价部门从国家、省级药品目录中选出222种药品,其中包括低价西药125种、中成药57种、紧缺药品40种,然后开展动态监测。监测发现,选定的同名称、同规格、同生产企业的药品中,210个药品价格保持平稳态势,12个药品价格小幅上涨,占总数的5.4%。

  现代快报记者也探访了南京的多家药店,不少药店工作人员表示,涨价的只是小部分。上月初,现代快报曾报道部分药品涨价被省物价局点名,日前记者在药店走访发现,被点名的部分药品在药店也调价了,比如地高辛、维生素B2、三七伤药片等。

  部分药企

  给药店发涨价函

  监测中物价部门还发现,不少医药公司收到了医药生产企业涨价函。据监测点江宁医药公司反映,自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国家取消原来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后,公司收到部分医药生产企业要求涨价的函,理由大多是生产、经营成本上升等。

  部分药品涨幅较大,像常用防蚊虫的风油精6ml装由2.9元上涨至5.2元,200g的枇杷叶膏由11.4元上涨至28元,片剂丹参片由6.5元上涨至10.5元。溧水区监测发现,前段时间备受关注的低价药地高辛,原价是7.3元/瓶,现在的采购价格涨到了45.21元/瓶。

  涨价同时,也有少数药品降价。如江宁医药公司的仲景胃灵丸,由32元下调至28元、少林风湿跌打膏油由25元下调至22.8元。据海王星辰、益丰药店、百信药房等连锁药店反映,有个别药品价格下降,如百信药房的日夜百服咛日片8t/夜片4t/盒(中美上海),由原来每盒的13.8元降至11元。

  个别药品缺货

  药店进货困难

  现代快报记者走访中了解到,溧水有位居民称,本想买小儿伪麻美芬滴剂,找了几家药店都没有,后来委托朋友在南京市区的药店买到。记者昨天联系到南京朝天宫附近的一家药店,工作人员说他们现在有现货。“很多药店不卖,嫌亏钱啊!”对方说。物价部门监测发现,这种药基药供货价是13元,由于供货价高于中标价导致无法正常供货。

  监测发现,一些低价药、品牌药及市场占比较大的药绝大部分都能进货,但也存在个别药品进货困难的情况。溧水区就反映,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规格的布地奈德气雾剂(普米克都保)就一直缺货;天津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醋酸泼尼松片,规格为5mg×1000s,从原来的供货价17.76元/瓶上涨到现在的22.9元/瓶,但依旧无法供货。此外,浙江康恩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氨咖黄敏胶囊,规格为复方12粒/板,单价是0.56元/板,目前公司无法供货。

  监管部门

  药价涨幅过大要调查成本

  在药品价格放开后,各级物价部门多次表示,会进一步加强医、药价格综合监管。比如展开药品价格市场专项检查,相关企业和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借药品价格改革之机实施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包括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行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行为,以及虚构原价、虚假标价、先提价再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

  江苏省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要加强对药品市场价格的监测,对价格变动频繁、变动幅度较大,或者与国际价格、同品种价格以及不同地区间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的,将及时研究分析,必要时开展成本价格专项调查。此外,建立信用奖惩机制,把药品价格违法行为列入价格诚信记录并给予相应处罚;对于哄抬特殊患者的特殊用药价格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将依法从严处罚。物价部门也鼓励市民参与药品价格监督,如发现药品价格违法违规问题,可以拨打12358热线投诉举报。

  韩国的泡面、澳大利亚的保健品、泰国的水果干、比利时的巧克力……如今,进口食品已成为不少秀洲市民追逐的“洋气食品”,在不少人眼里,进口的就是最好的,于是,这些进口食品不仅在网店热销,在不少大型超市以及专营店也有售卖,但“外来的和尚”就真的“好念经”吗?其实,消费者在购买进口食品时,需要注意的方面还有很多。

  近日,秀洲区市场监管局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内进口食品流通市场经营秩序,在辖区内开展了一场名为“进口食品专项清查”的行动,以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酒类以及即时食品等为重点,着重查看此类进口食品有无符合《食品安全法》的中文标签及中文说明书,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及查验记录制度。

  “我们在检查中发现,有少数店铺经营的进口食品存在过期现象,经营者也未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且无法提供进货单据。”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此次行动中,区市场监管局还针对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中文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预包装食品进行了查处,下架并封存过期食品,并进入处罚程序。

  同时,对检查单位的经营者,区市场监管局还深化食品安全意识,牢筑其思想防线,完善台账制度,要求经营者严把进货质量关,肃清食品环境,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据报告显示,近年来,进口食品不合格的批次和数量整体呈现上升趋势。2009年,进口食品的不合格批次为1543批次,2010年和2011年分别增长到1753批次和1818批次,2012年的不合格批次达到近年来的峰值,为2499批次。2013年共有2164批次的进口不合格食品因各种原因被拒绝入境。

  为此,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为了牟利,一些不法商家通常会故意将“到期日”标示为“生产日期”。国内一些食品经销商会从境外进口已过期食品。这些食品原包装的底部通常喷印着日期,并且原包装上会用外文标明“到期日见底部”之类的字样。进口商用加贴的中文标签遮盖外文的“到期日见底部”字样,并在中文标签中将原喷印的到期日标为“生产日期”,以此延长保质期。

  同时,部分进口商为了更好地销售产品,进口裸装食品(含有运输包装)后,在不具备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将进口食品包装或简单加工为预包装食品进行销售。

  “消费者不能迷信‘进口’,目前市场上有的进口食品成分超出我国法律规定上限。”该负责人说,“购买进口食品时不要被外包装所欺骗,一定要查看中文标签及说明等是否齐全,尽量选购知名品牌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