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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微山”矿泉水检出致癌物

“翠微山”矿泉水检出致癌物

  本报讯(记者杨滨)两种“天然矿泉水”,一种检出了致病菌,一种发现致癌物。北京市食药监局今天上午通报称,11批次不合格食品即刻起在全市流通领域停售。

  其中,北京市帝思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帝思”18.9升的桶装饮用天然矿泉水,检出致病菌“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北京市翠微山天然矿泉水公司生产的“翠微山”偏硅酸含锶型天然矿泉水,溴酸盐超标。

  溴酸盐在国际上被定为潜在致癌物,它是矿泉水在经过臭氧消毒后所生成的副产物。专家指出,过多饮用细菌超标的饮用水,可能会导致腹泻等症状。

  另外,北京市为明食品厂生产的奶香馒头(蒸煮类糕点)检出了不得检出的甜蜜素。京客隆康营店销售、江苏莲馨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利安远达”莲藕,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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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完成了2015年度第二季度海参及其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检工作。记者昨天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本次共抽检样品116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为24批次。样品不合格的原因均为硝基呋喃代谢物或孔雀石绿超标。

  按照以问题为导向的原则,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进一步加大了鲜活海参的抽检比例,与今年第一季度相比,鲜活海参抽检比例由43.51%提高至53.45%。据相关餐饮单位反映,其购进的不合格鲜活海参,主要来自于长兴购物中心或外省市。

  经对流通环节进一步溯源,相关经营业户称,其不合格鲜活海参购自外省市,通常以配货方式送达,尚未发现来自本市养殖环节的不合格鲜活海参。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相关经营单位进行了处罚或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此外,此次还抽检了海参暂养用水24批次,未检出禁用药物。抽检产品信息等详细情况可登录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查看。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海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更好地保护“大连海参”这一最具地方特色的海产品,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市海洋渔业局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参及其产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建立地产海参出场标识标签制度,自今年10月1日起,鲜活海参进入生产经营环节,必须随附质量合格证明;同时,加强行刑衔接,对涉嫌食品安全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小知识

  孔雀石绿

  是人工合成的有机化合物。它属于三苯甲烷型的绿色染料。孔雀石绿是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真菌、杀细菌、杀寄生虫的药物,长期超量使用可致癌,无公害水产养殖领域国家明令禁止添加。

  硝基呋喃代谢物

  是硝基呋喃类药物在动物体内代谢后形成的物质。科学研究发现,长期服用达到一定剂量的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可产生实验动物致畸、致癌等副作用。按此次抽检不合格样品的最高检出值(呋喃唑酮代谢物73μg/kg)测算,食用该海参411公斤相当于吃1片痢特灵(呋喃唑酮含量为30mg/片)。

 本报讯(记者杨滨)国家食药监总局昨天下午公布65批次不合格食品通告,“金锣”等品牌上黑榜。金锣公司生产的生鲜肉再次被检出含有瘦肉精,这也是金锣食品今年第二次登上黑榜。

  今年2至6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共抽检6类食品3518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65批次。在抽检的肉及肉类制品中,有8批次不合格。知名企业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兴隆分公司生产的猪后臀尖,检出禁止使用的西马特罗。西马特罗是“瘦肉精”的一种,该类药物能够促进脂肪分解抑制脂肪沉积,提高瘦肉率,但长期食用该类药物会人类健康有害。

  在冷冻饮品15批次不合格样品中,多个知名品牌的冷饮被检测出大肠菌群超标、品质指标蛋白质不达标等。像上海大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赤豆棒冰,就出现大肠菌群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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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简称食药监总局)发布了关于65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其中,蛋及蛋制品135批次,全部合格。而在不合格名单中,有国内知名肉类企业金锣。

  根据食药监总局发布的通告显示,2015年2月份—6月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6类食品3518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65批次。

  其中,蛋及蛋制品135批次,全部合格;食品添加剂18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0.55%;

  粮食及粮食制品1834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占0.16%;肉及肉制品836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占0.96%;水产品及水产制品361批次,不合格样品38批次,占10.53%;冷冻饮品170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占8.82%。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食药监总局公布的肉及肉制品不合格样品共8批次。

  分别是沈阳万福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卤鸡爪亚硝酸盐超标;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兴隆分公司(产地:哈尔滨市巴彦县)生产的猪后臀尖检出禁止使用的西马特罗;

  上海欣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嫩熏烤香肠(熏煮香肠)、杭州万隆肉类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鸭和南京桂雨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掌中宝(酱卤肉)菌落总数超标;

  义乌市德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脆耳片(酱卤肉制品)检出不得使用的添加剂柠檬黄和日落黄;徐州市喜德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椒凤爪(酱卤肉)和甘肃娇芸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香驴肉山梨酸超标。

  值得一提的是,金锣对于此次抽检提出复检,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复检。

  食药监总局通告显示,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兴隆分公司曾提出复检,但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复检,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复核检验,复核结果仍为不合格。

  在不合格项目的说明中显示,西马特罗是“瘦肉精”的一种,属于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β兴奋剂)。该类药物能够促进动物体蛋白质沉积、促进脂肪分解抑制脂肪沉积,提高瘦肉率。

  由于该类药物长期食用有健康风险,农业部176号公告规定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西马特罗,农业部193号公告规定禁止所有食品动物以任何用途使用西马特罗,农业部235号公告规定西马特罗为禁止使用的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除了金锣外,此次上榜食药监总局食品检测不合格名单中还有不少大型企业,包括永辉超市、福州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