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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社区医院看常见病 将可以医保报销

陕西社区医院看常见病 将可以医保报销

  今后大家要多去社区医院看病啦,因为可以多报销少花钱。华商报记者从全省分级诊疗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后我省将积极扩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点范围,其提供的一般性常见病、多发病等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首诊作用。

  社区医院大病门诊、家庭病床都将纳入医保报销

  省人社厅表示,将把分级诊疗作为医保一项重要内容推进,在医保政策、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通过发挥医保支付杠杆作用,引导患者根据病情理性就医。

  积极扩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点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基层社区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简化定点资格认定程序,细化服务协议内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供参保人员选择。

  同时,将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一般性常见病、多发病等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支持社区开展以控制慢性病进程,降低医疗费用为目的的门诊大病管理工作,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制定完善医疗保险家庭病床管理办法,参保人员发生的家庭病床医疗费用,符合出入院标准的由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研究制定首诊的医保支持政策,制定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机构就诊优惠政策。通过降低医保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等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参保人员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形成理性、规范的良好就医秩序。

  不同层级住院报销比例差异小 下一步将拉大至10%以上

  省人社厅表示,将拉大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目前,大部分市医疗保险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差异较小,基本上集中在2%至5%之间,下一步要将报销比例拉大到10%以上。特别是对于基层医疗机构具备诊治条件的普通疾病,不按分级诊疗规范要求,直接到上级医疗机构就诊的,要进一步降低报销比例。继续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在探索总额预付基础上结合门诊统筹探索按人头付费、单病种付费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式付费方式。

  通过对住院率、转诊转院率指标的考核等,促使各级医疗机构根据自身技术能力开展医疗服务。

  7月1日起,我省将推行分级诊疗制度

  不按分级诊疗要求就诊的 大幅降低报销比例

  7月1日起,我省将推行分级诊疗制度。华商报记者从陕西省卫计委获悉,省卫计委、人社厅出台《关于配合分级诊疗制度推行调整全省各类基本医疗保障报销政策的指导意见》,符合分级诊疗规范要求的,基本医保采取鼓励性政策。不按分级诊疗规范要求的,基本医保采取约束性政策。

  3类特殊情况放宽转诊要求

  根据该《意见》,对于不按分级诊疗规范要求,基本医保采取约束性政策。在统筹区域外自行选择就诊或不规范转诊等情况拟采取大幅降低报销比例的办法,降幅不低于原报销比例的1/3—1/2,具体降幅由各统筹区域自行决定。

  对三类特殊情况放宽转诊要求,报销办法暂维持不变。一是孕产妇、5周岁以下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等特殊患者。二是长期在外居住、打工的患者,医保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况。三是危重、急诊、术后复诊、精神类疾病、急性重大传染病、恶性肿瘤等在基层不具备诊治条件的。

  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要求,各市人社部门、卫生计生部门应按照《意见》要求同步落实、同步推进,统一出台实施办法,统一组织实施。

  据了解,由于级别、行业的不同,目前省内各类医保非常多,省级、市级、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农合以及铁路医保、电力医保等等,报销上差别政策很明显,为了减轻患者大病负担,报销上更偏重于住院报销,门诊报销相对较少。

  西安市第九医院医保办主任黄艳丽介绍说,目前我省的各类医保中,农合的政策基本能体现分级诊疗报销的特点,根据2015年西安市新农合市三级医院报销标准,11个区县全部需要双向转诊,其中雁塔、户县、未央、周至规定“未双向转诊,除急诊外不予报销”。其余区县若没有双向转诊,报销比例最低的降低30%之多。在今后执行的分级诊疗中,更多群体的就医方向将受到类似政策的引导和调整。

  黄艳丽表示,该《意见》的方向很明确,就是通过起付线和报销比例的不同,来引导患者首诊到社区,合理就诊。

  不久前《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发布,提出中药材是中国独特且具有战略意义的宝贵资源,应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坚持资源保护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坚持提高产量与提升质量相结合。

  据6月13日媒体消息,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骨筋丸胶囊被检出苏丹红Ⅰ、苏丹红Ⅳ。中药材质量问题几乎已成中药乃至中医之殇。

  中药材资源的流失同样严重,“甚至有更加严重的趋势”。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研究员张本刚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发展、开发区建立、土地资源减少,自然环境遭到破坏,使得野生中药材遭受环境污染并不断减少。除了国家自然保护区,其他区域无一幸免。

  不久前《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发布,提出中药材是中国独特且具有战略意义的宝贵资源,应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坚持资源保护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坚持提高产量与提升质量相结合的基本原则。这是中国首部关于中药材的规划,对中药材的保护有着很好的助推作用。

  中药材资源流失严重

  “近年来,中药材生产基本满足了中医药临床用药、中药产业和健康服务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但由于土地资源减少、生态环境恶化,部分野生中药材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仍然面临严峻挑战。”中国中医科学院副院长黄璐琦表示。

  不仅野生药材如此,即便是家种,也难免会因过多使用化肥、农药等造成中药材质量下降。

  “《规划》出台恰逢其时,希望能很好地解决中药材种植规范、药材保护等问题。”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张伯礼告诉记者。

  《规划》明确了7项主要任务,就是为了破解目前中药资源遭遇掠夺性开发的困局,以保障药材质量,稳定中药材价格,促进综合治理取得良好效果。

  “‘实施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工程,开展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建立全国中药资源动态监测网络,建立中药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就是专为野生中药资源保护所设定。”黄璐琦说。而“实施优质中药材生产工程,建设濒危稀缺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大宗优质中药材生产基地、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发展中药材产区经济”则是通过扩大栽培中药材的产量和质量,最终达到保护野生资源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