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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救护车下月打表收费

北京救护车下月打表收费

  5月1日起,本市救护车将统一收费标准,计价方式由“车辆往返全程计价”改为“按实际载客里程计价”,所有救护车要求打表计费,3公里以内(含)50元,3公里以上每公里7元,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这意味着,过去救护车的“返程费”、“空驶费”将被取消。

  救护车收费按实际载客里程计价

  日前,市发改委、市卫计委以及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本市院前急救有关项目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了提高计价科学性,将现行“救护车使用费”多档价格进行统一,计价方式由“车辆往返全程计价”改为“按实际载客里程计价”。

  根据《通知》,从5月1日起,救护车的收费标准统一为:3公里及以内50元,3公里以上每公里7元,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这项价格政策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实施,无论城区或者郊区,无论是120还是999,都执行同一标准。《通知》要求,救护车辆必须安装计价器,计价里程以计价器为准,无计价器的救护车辆不得收费。

  高档救护车车内治疗项目不得加价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近日对《通知》进行了细化解读,所谓的“计价里程”,是按照从接到患者起,到目的地的实际行驶公里来计算,将有效地避免“救护车空驶时还在收费”问题。以下几种情况的收费,今后也将合理规范:如果一辆救护车同时接送两名及以上的患者,将按照患者人数平均分担救护车的使用费;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因为自身原因,拒绝使用已经到达现场的救护车,需要缴纳50元救护车使用费;如果遇到救护车将人送到一家医院,可没法救治,还得去第二家医院,也就是患者未下车就转其他医院,则按照同一辆车的最终实际里程计算,50元的起步价只能收取一次。

  另外,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一些高档救护车的车内检查治疗项目收费可以增加50%。5月1日后,这些车辆的费用和普通救护车一样,不再加收。据了解,对于救护车的新收费要求,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如果发现价格问题,市民可拨打12358热线举报。

  院前危急重症抢救费可纳入医保

  为了更好地体现院前急救的公益性质,此次《通知》中还明确,院前危急重症抢救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报销的范围。

  据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院前急救的价格政策,现行的“随车出诊费”项目,此次被统一规范为“院前危急重症抢救”项目,价格水平保持每次40元不变,并由个人自费改为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报销范围。

  所谓的“院前危急重症抢救”,指的是在进入医院以前,医务人员对于危急重症患者提供现场诊察、防护、救治及途中监护的医疗技术劳务性服务。按照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的文件,危急重症包括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危及生命、不采取抢救措施难以缓解的疾病,如心脏骤停、休克、昏迷、急性呼吸衰竭、急性心衰、多发严重创伤等。危急重症的具体范围,将按照卫生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40元的院前危急重症抢救费,在医保、工伤保险的类别中都属于甲类,在两种保险中都可以报销。”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40元包含现场诊察、防护、途中护理和人员监护费用。现场实施的其他检查、治疗、检验等项目及药品、血液费用将按照相关规定另收,每名患者只能计收一次抢救费。”

  4月13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今年我市在食品生产环节监管中将继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风险防控,重点加大对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等十类品种的治理力度,指导大中型生产企业建设“透明车间”、“阳光仓储”,严把食品生产准入关、出厂关,全力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去年抽检不合格企业将重点监管

  据了解,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品植物油、蜜饯、饮料、糕点、食品添加剂、调味料等十类食品被我市食药监部门确定为生产环节重点监管品种。同时,确定九州园区、七里河区为重点监管区域,确定去年抽检不合格的兰州凤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德祥油脂有限公司等35家企业为重点监管对象。

  此外,还将在糕点行业开展质量提升评比检查,通过评比检查,提升企业自律,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关于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鼓励企业自主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并在包装标签上采用二维码、RFID电子标签。

  大中型企业一律要建“透明车间”

  在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硬件设施改造方面,食药监部门要求年底全市中型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全部达到“透明车间、阳光仓储”的要求,在生产车间采取透明隔断、参观通道或视频监控,并在原辅料、包材、成品等库房采取视频监控等手段,生产、仓储各环节实施全过程监控。

  按照省、市食药监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有关要求,县区食药监部门将继续对辖区的食品加工小作坊摸底排查,对符合登记条件的颁发登记证,对达不到条件且整改后仍达不到条件的,联合相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加大对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两超一非”滥用标示标签、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情节严重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不得以罚代管,以罚代刑。

  严把食品生产准入关口

  在对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中,该部门将把好准入关口,严格按照受理、审核、发证的工作程序,落实许可责任。以网格化监管为载体,按照“属地管理、区域负责、人员定岗、责任到人”的原则和食品生产环节分类分级管理,进一步完善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网络,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同时,对食品生产企业合理划分风险等级,实行量化动态监管,推动实现监管资源科学配制和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