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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石斑鱼毒倒两家人 专家提醒注意食用

淡水石斑鱼毒倒两家人 专家提醒注意食用

  淡水石斑鱼毒倒两家人 专家提醒注意食用

  近日,湖南省道县少数群众食用淡水石斑鱼(又名光唇鱼)后出现腹泻、腹痛、头晕、呕吐等中毒症状。事发后,相关部门迅速介入。5月17日,道县疾控中心、畜牧水产局、市场服务中心等部门派出专人深入农贸市场等人流量密集场所进行宣传教育。当日,发放图片和文字等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70余人次。

  5月14日,蒋先生早上在河里捕捞了淡水石斑鱼,一家4口人中餐煮吃了淡水石斑鱼,餐后约两小时有2人相继出现严重的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还有2人症状较轻稍感头晕,晚上8点4人都到医院就诊。

  5月15日,周先生早上到集市里买了淡水石斑鱼回家,夫妻二人中餐煮吃了淡水石斑鱼,餐后约三小时有2人相继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晚上7点2人都到医院就诊。目前,两家病人经过治疗已全部康复出院。

  淡水石斑鱼的鱼卵在发育阶段逐渐变得有毒,成熟的鱼卵毒性最强,但鱼肉却无毒,可以食用。

  淡水石斑鱼的鱼卵中含有一种无色无味的神经毒素——“雪卡毒素”,这种毒素,不会对鱼本身造成影响,但人、家禽或牲畜食用后会引起中毒。加热至100摄氏度经过30分钟后依然不能完全破坏其毒性,加热至120摄氏度经过30分钟后才能将其毒性破坏。

  淡水石斑鱼鱼卵中毒症状:一般在食后2小时—10小时出现,病程2周—3周,开始发病时主要为消化道症状,易与急性胃肠炎混淆,主要表现为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腹绞痛、腹泻、四肢麻木、膝关节酸痛、小腿肌肉刺痛、瘙痒感,有人会出现口干、出冷汗、眩晕、心跳加快且心律不齐,胸闷,严重者痉挛、抽搐、昏迷,病情发展迅速可致人死亡。

  目前,道县已通过电视台采访专家等形式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吃淡水石斑鱼时要尽量选择小石斑鱼,不要食用含雪卡毒素的淡水石斑鱼鱼卵,不宜食用鱼头,要将鱼血和内脏清除干净,以防食物中毒。

  要想更放心,加工时就要把鱼头去掉,下厨前将鱼肉用清水浸泡半小时。如果吃石斑鱼后胃肠道出现不适,一定要用匙柄、筷子或手指等搅触咽喉位置进行催吐,并迅速赶往医院急救。

  吉林省查获一家“肉灌肠”黑工厂

  日前,吉林省食品稽查总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一举查获位于长春市九台区卡伦镇一家涉嫌使用“死因不明”肉品作为原料生产“肉灌肠”的黑工厂。

  根据群众举报,位于九台区的一家肉灌肠(名称叫儿童肠,常见于烧烤店、烤肠点及部分饭店)生产企业涉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举报者称该企业用鸡皮及边角料为原材料,有的已腐败变质生蛆,且可能滥用食品添加剂笨甲酸钠。

  据了解,此次行动省食品稽查总队联合公安机关出动26名(公安干警10人)执法人员对该生产企业及该产品位于光复路的6家批发(零售)企业同时进行了突击检查并抽样。

  该生产企业位于一农户院内,大门紧闭、有5条狼狗护院;车间内食品原料散落于屋内地面、腥臭味扑鼻,原料库房地面有大量鼠、狗粪便;已拆封的笨甲酸钠堆放在加工车间;在原料库房冰柜内发现无任何标识的肉品;在添加剂库房内,发现苯甲酸钠等13种添加剂。

  经对相关负责人调查询问,该企业不能出示“肉品”进货凭证及检验检疫证明,对肉品来源无法说明。总队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食品原料、工具设备进行了查封,共查封玉米淀粉100袋、添加剂203袋(桶)、生产设备8台、死因不明的冻肉400公斤。

  据了解,该企业日生产量达到800斤,产品基本通过光复路6家批发(零售)企业流入社会,且销售情况较好。食品稽查总队同时对经营涉案食品的6家食品批发(零售)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检验机构检验,该企业生产的成品、半成品均检测出笨甲酸钠(防腐剂,不允许在肉制品中使用),属于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两高司法解释,该企业使用死因不明肉品生产食品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犯罪。总队依法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处。目前,涉案人员被刑拘2人、3人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