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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方便面中吃出创可贴 超市只赔20元

吃方便面中吃出创可贴 超市只赔20元

  杭州的小冯同学爱吃方便面,不过现在有了阴影,据说是因为一桶康师傅海鲜豚骨面。

  小冯家在萧山南阳赭(zhě)山,她说12月6号,在家附近的这家世纪华联超市买了几碗泡面,下午泡了一碗,当做点心。

  小冯:“吃了一大半之后,我用筷子弄了一下,发现有像药膏一样的东西。”

  小冯说,后来仔细一看,才发现面里有一张创可贴,还有些发黑,看上去是用过的。从那以后,她再也没吃过方便面,一想到就觉得恶心。这碗康师傅海鲜豚骨面,小冯妈妈保留了下来,今天找来姐妹几个要讨个说法。

  小冯的几个阿姨说,之前也带着这碗面向超市反映过,不过她们对结果并不满意!

  小冯的阿姨:“超市说,要么还给你换一桶面,要么给你20块钱,我们不是要面或者要钱,我们只想让厂家知道一下,这种事情。”

  世纪华联超市萧山左山店朱老板:“跟公司如果你们要去协商,那你们去协商,如果说,没关系的情况下,或者有一点点补偿给你,这也是一个方法!”

  由于是周末,康师傅厂家和经销商,一时都联系不上,超市的朱老板说,顾客这边要求不过分的话,他尽量满足,事后再和厂家去沟通。小冯的另一位阿姨经过考虑,要求赔偿1000元。

  小冯的阿姨:“她吃坏了!”

  世纪华联超市萧山左山店朱老板:“吃坏了,你要医院里去看,凭证发票拿过来,确确实实这个东西吃坏了,你又没去看,又没问题,你怎么要一千块!”

  小冯的阿姨:“老板你这么说,我们就是叫厂家知道,让观众看一下就好了,我们一千块钱无所谓,她吐了两天,心里有阴影,你让她怎么看,毛病也没有,已经半个月了!”

  世纪华联超市萧山左山店朱老板:“拿1000块钱就什么都好了啊?”

  小冯的阿姨:“不是,我们不要你钱,那说不好,我们一分钱也不要,钱有什么用呢?”

  小冯的几个阿姨说,他们的目的也不是要赔偿,就是想让康师傅厂家重视起这个事,朱老板这边也表示,周一会把情况反映给厂家。

  成都:市民吃外卖一晚拉肚四次 按网上地址找不到商家

  华西都市报

  “动动手指头,美食送到手”,生活节奏越来 越快的时代,随着手机外卖APP的推广,网上订餐越来越火热。然而,便捷的背后却隐藏着安全问题。

  12月19日,在武侯区一家科技网络公司上班的刘先生致电华西都市报告诉记者,前天吃完外卖后,一晚上拉肚子四次,被诊断为急性肠炎。他根据网上地址却找不到这家店,更别谈营业执照了。

  网售食品必须在经营平台进行实名登记并提供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信息,这在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食品安全法》里有规定,但记者调查却发现,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一些外卖平台仍有不少商家证照信息不全。

  市民遭遇:吃外卖一晚跑肚四次

  按网上地址找不到商家

  “其实也没真想去追究,就是去说说这个事,结果压根连店都没找到。”12月19日,刘先生回忆起自己的遭遇,一脸无奈。

  29岁的刘先生在武侯区一家网络科技公司上班,由于家离公司较远,加上平时忙起来没时间下楼吃饭,所以每周都会在手机APP上点几次外卖吃。12月17日下午,刘先生在网上订了几份炒菜,等了快1个小时饭菜才送来,而且有点凉了。

  “因为忙着赶一份文案,也就没在意。结果回家以后半夜就开始闹肚子。”刘先生说,一个晚上拉了四次,第二天一大早匆匆忙忙赶到医院,检查为急性肠炎。在医院输完液后,刘先生决定去找一下这个店的老板,于是根据网上的信息找过去,结果却没有找到这家店。

  “有可能地址填错了。”刘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并不是要找商家赔钱,因为也只是花了两百多元,但是商家都找不到却让他很郁闷。

  根据新的《食品安全法》,在网上开店销售食品,商家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照信息。“唉,谁会注意证件不全啊。”刘先生说。

  记者调查

  外卖平台部分商家

  证照信息不全

  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即便是在网上开店销售食品,商家也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等。两个多月,本地餐饮机构的执行如何?刘先生的情况是否仅是个例?

  19日上午,记者在手机上打开 一款外卖APP,在商家信息一栏里,消费者可以点击“商家营业执照”和“商家许可证”,查看商家上传的证照照片和店铺信息。但根据附近销量排名,记者查看了排名前10名的外卖餐馆,其中近一半的餐馆提供的证照信息不全,有的甚至什么都没有。一家快餐店,证照信息一栏写着“良心好商家,资格好食材,干净卫生,好吃得不摆了”,却无证件信息。

  记者又登录网上其他几个外卖APP,同样发现了商家证照信息不全的情况,有的显示“证件上传中”,记者以叫外卖为由致电其中一家外卖餐馆,并询问其是否具备相关执照,该餐馆老板表示,他们虽然刚开业不久,但各种证照在上月就已经申请下来了,只不过没有来得及上传。

  此外,其他几家未“挂牌”外卖经营者也都对记者报以“店刚开不久”、“未上传”等理由。

  部门声音

  网售食品必须实名登记

  找不到经营者可向网站索赔

  武侯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在网上售卖食品的商户,必须要在经营平台处进行实名登记,同时,还要提供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供审查。“也就是说,作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提供者,对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进行安全管理的责任。”

  “找不到经营者,是可以向网站索赔的。”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新《食品安全法》,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

  网站说法

  实名认证已启用 早期入驻商家审核难

  记者了解到,如今网上一些购物平台大都已启用实名认证,并要求商户上传合法证照。

  一名大型网购平台工作人员表示,在他们平台入驻特别是销售食品,必须提交经营者身份信息、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经过审核通过后才能开店。

  “如果发现商家卖的是假冒伪劣产品,情节严重的会直接关闭违法店铺。”该工作人员说。

  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新《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推行起来困难也不少。外卖O2O是一个先行的行业,因为竞争压力等,全行业都面临早期入驻商家资质审核不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