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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下月起医院“自制药”可自主定价

江苏下月起医院“自制药”可自主定价

  本周六起,江苏所有医院的自制药剂,不再由政府定价,改为医院自主决定价格。这会不会导致自制药剂价格飙升?

  据介绍,医院自制药剂起步于上世纪50年代初,当时我国制药业落后,不能满足一线用药,医院就自行研发药物,因疗效好,价格低,赢得患者口碑。但受近年来药材成本、人工成本、设备更新改造成本上升,但使用量又有限(只能在本院流通使用)等因素影响,不少医院已经放弃了这块“业务”。南京红十字医院于前年底彻底放弃维生素E、清热解毒液等6种自制药剂的生产,省人民医院、鼓楼医院、南京市第二医院等也在近些年陆续停止该项业务。据悉,目前南京医院自制药品种已由最初的1000多种缩减到606种,生产医院也由20多家削减至几家中医院和专科医院。

  南京市中医院药剂科主任中药师李文介绍,虽然市物价局每两年会上调部分自制药剂价格,但一些成本高用量小的自制药仍然亏本,有的就干脆被停产了。该院注册登记的有122个品种,但正常生产的只有90个左右。而记者从省中医院获悉,该院注册登记的有200多个品种,但目前保留生产的只有130个品种。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日前下发的通知,8月1日起,将取消原政府制定的医疗机构制剂价格,医疗机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兼顾患者的承受能力自主合理制定价格。

  “由医院自主定价会不会导致自制药剂价格‘飙升’?”这是不少患者在获悉消息的第一反应。

  省中医院药学部主任姚毅表示,医院制剂更多承担的是医院招牌、公益服务的角色,不会因这一纸通知就价格飞涨,“对医院而言,在保本微利的基础上实现‘价格稳定’是最好的。如果价格大起大落,患者不会接受,对医院而言就是一种损失,因为现在可替代药物品种有很多。”

  李文则认为,价格由医院自主确定,医院肯定会“随行就市”,“如果药材价格上涨厉害,医院会进行相应的公示后再作出上调决定,而药材价格下跌,医院也会同步下调价格。”

  一位业内专家表示,一个制剂品种从申报到批准生产至少需要3到5年,程序多、要求高、费用贵,使得多数医疗机构望而却步。改革定价系统,由政府定价改由医院自主,这有利于完善中药制剂成本的核算机制,调动各方积极性。

  “有3道工艺的作业指导书不完善,奶油采购合同要素不全、不符合溯源要求,裱花关键控制点的记录不规范,上述三项只能定为‘基本符合’项”。“烘烤好的蛋糕半成品运输过程中有外露现象,极有可能产生交叉污染,这一项判定为‘不符合’项”。日前,在长沙马德里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的审查现场,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审评中心3名检查人员展示着如何进行现场检查。

  为有效解决食品生产许可承接时间不长、承办经验不足的问题,近日,长沙市局采取“随机抽取许可申报企业、遴选行家担任检查人员、分组现场研判检查要素、集体讨论分析评判标准、全程示范体现程序方法、专家辅导理清工作套路”的办法,先后组织市、区两级食品生产许可评审人员进行实战观摩和演练。

  长沙市局局长郭塨介绍,长沙市局坚持“请能人教、按规范办”的原则,邀请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生产许可方面的资深专家讲授《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程序》,通过“现场回放、个案剖析、互动答疑”,讲清如何对许可企业的“产品明细、生产过程、适应标准、法律要求”等核心要素进行审查的把握方法。实战观摩和演练使长沙市、区两级食品生产许可评审人员实现了学经验、长知识、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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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了《江苏省基层食品销售经营监管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突出5个方面的监管原则:一是自律为主原则,要求食品销售经营者严格按照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并有效实施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销售经营全过程的管控,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随机抽查原则,以监督抽查取代原有的日常巡查,严格设定随机抽查的计划审定、组织实施、结果处置等相关工作流程,减少基层监管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将有限的基层监管力量更多地投入到风险管控上。

  三是关联监管原则,进一步规范日常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的衔接机制,要求基层食品监管人员及时固定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证据,使违法违规案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查处。

  四是社会共治原则,明确提出建立“协会协查、企业互查、媒体监督”的多元管理模式,综合运用信息公开、有奖举报等措施,引导社会公众积极、理性、合法、有序参与食品销售经营管理。

  五是权责一致原则,进一步强化食品销售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明确了基层食品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的责任和免责情形,为建立组织科学、权责清晰、流程规范、运作高效的基层食品监管体系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