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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实施“四大行动”确保舌尖安全

临海市实施“四大行动”确保舌尖安全

  年关临近,老百姓购买年货、吃年夜饭、亲朋好友小聚等年节活动日益增多,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临海市决定于2015年1月22日至3月15日在该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舌尖守护春雷专项行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临海局细化活动方案,专门制定了“隐患排查大摸底”、“集中执法大联合”、“市镇联动大督查”、“联合整治大回访”四大专项行动。

  一是开展隐患排查大摸底行动

  要求各镇(街道)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力量,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加大对高速公路服务区、风景区、校园周边、年夜饭供餐单位、农村食品市场、大型商超及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巡查频次,实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月报制。要求各有关部门发挥自身优势,开展重点品种监测检测,通过技术手段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开展分析研判和整治,保障辖区内食品安全。

  二是开展集中执法大联合行动

  要求农业部门和海洋渔业部门要加强食用农产品的监管力度,增加重点品种的抽检频次,开展食品源头污染整治。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对容易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的肉制品、酒类、糕点、炒货等重点品种,城乡结合部、乡(村)镇、社区、车站、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承办“年夜饭”的大中型餐饮单位、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节日特色食品加工作坊、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照食品加工、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体验式讲座式非法营销、销售假冒仿冒食品等重点行为,开展食品加工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整治,强化风险排查整治力度,确保市场供应食品质量,防止重大食物中毒发生。

  三是开展市镇联动大督查行动

  为有效督促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落实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市食安委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查内容包括:舌尖守护春雷专项行动组织落实情况;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到位情况,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运行情况,尤其是村(社区)协管员作用发挥到位情况;食品经营业主是否重视食品安全,食品质量管理人员是否执行相关管理制度等。

  四是开展联合整治大回访行动

  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对整治的经营户进行事后回访,确保经营户违法行为有效改正,防止食品安全事件死灰复燃,同时做好回访记录,实行痕迹监管。

  近日,西湖区市场监管局迅速召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紧急会议,布置并开展辖区内火锅及大中型餐饮企业和商业综合体餐饮经营单位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市场监管所立即召集全所执法人员开会,传达上级精神、明确检查重点、布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人员,根据所里人员的责任分工,分成三个检查小组,将任务细化分解。

  二是迅速行动,全面检查。各小组按照责任分工,围绕餐饮单位人员健康管理、食材安全管理、餐饮后厨管理、食品添加剂管理、废弃油脂管理等五个方面重点整治内容,结合年夜饭预订餐单位的排查和登统记工作同时展开检查,经过两天半的努力,截止1月30日上午,对辖区内的大中型餐饮经营单位完成了检查全覆盖,并按规定时限上报了统计报表。

  三是从严执法,严肃查处。按照“五个一律”的要求边检查边监督整改,对检查发现没有健康证明的人员,已责令停岗,立即办理;对未严格落实冷菜间消毒制度及未建立食品原料索票索证制度的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发现有过期食品和调味品及标识标签不清等违法违规行为,已做进一步调查处理。下一步,还将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搞好回头看和复查,确保问题能够得到有效整改。

  食品(食物)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储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导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该概念表明,食品安全既包括生产安全,也包括经营安全;既包括结果安全,也包括过程安全;既包括现实安全,也包括未来安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章附则第九十九条规定: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