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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加大药品拆零销售已成为必然

药店加大药品拆零销售已成为必然

  日前,占80%医疗资源、91.7%就诊量的公立医疗机构许多药械管理人士呼吁,为采购、运送,贮存、保管及内部配送便利,提高工作效率,药品包装需加大包装量。

  该提议的确有一定的实际意义,但随之而来的可能给药店带来新问题:接受大包装而增加药品的拆零销售,尤其是目前执业药师比例低、管理不规范的药店,如不采取相应措施提前做好准备,没有严谨、细致、规范、可行的操作预防其隐患发生,就极有可能因药事意外或消费者健康及经济的损失等问题而降低自己的市场信誉,从而影响药店的运营发展。

  加大拆零成必然

  药品零售是药店生存的渠道,而拆零销售既是处方的支配,也是消费者的所需使然,如何拆零销售才能更好地减少避免浪费?才能减少降低或防止消费者的药事意外,保证药事安全,保障和树立药店的市场信誉?

  随着公立医院改革药占比的压低、辅助药的“退伍”及多点执业的推行,药店加大药品拆零销售已成为必然。然而,由于药品拆零后没有完整的包装和说明书,未标明品名、规格、有效期、用法、用量、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等内容,存在安全隐患。

  农村是拆零销售的庞大医药市场。对于农村家庭来说,一次性购买多种整包装药品费用负担较重,且部分治疗也用不完一个整包装的药品,因此拆零销售得到广泛青睐。例如,患者一次性购买100片装的一瓶药,治愈用了20粒,下次生病再用也许已经过期了,如果拆零购买就节省费用。

  药店药品都是统一从正规渠道购进的,都在有效期以内,提供安全药品既是医生本职工作,药店也必须保证药事规范合理。但许多店主担心,把一板药品剪开了再卖出去,有效期也没有了,怎么能保证不是过期药品呢?出了药事意外药店该不该负责?

  保留最小包装单元

  拆零销售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规定的业务之一,基本上每个药店都能拆零。因此笔者认为,药店既要面对拆零市场的扩大需求,还要参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行充分准备——

  一是应以方便群众用药为原则,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予以拆零,设立药品拆零销售专柜,由专人管理。

  二是破坏最小包装单元的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药品拆零专柜,保留最小包装单元的包装至销售完为止,并做好拆零记录。

  其三,备好销售必备的工具,如药匙、包装袋等,并保持清洁卫生;出售拆零药品时,应在药袋上写明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向顾客交代清楚注意事项,并做好销售记录;建立养护检查制度,防止拆零药品因光线、空气、湿度、温度等引起变质。

  对拆零药品至少每半月要检查一次,并按规定做好检查记录,如有变质现象发生,应立即撤柜。药店及其职员的药事都必须这样细心、规范操作。

  药品拆零销售时要特别注意包装问题,潮湿多雨地区,药品易受潮变质,拆零销售的包装必须能够防潮;正确、细致、准确标明清楚服用说明,特别是不能让老年消费者看不到品名、规格、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等。对密封拆零的药品,尤其是糖衣片和软、硬胶囊,一定交代清楚干燥、封闭保存,按期服用;按规定使用工具拆零,不要用手直接分发或使用不卫生的纸包装,造成药品的污染。

  当然,对于药企来说,为了终端需要仍需要生产一定数量小包装,满足不同地域人群及代理商的商业需求,以便巩固和扩大自身的医药市场。

  过去多年医药界整体无疑属于“西风东渐”时代,近年随着国家对于中药产业的重视与扶持,以及行业集中度水平和规模程度的不断提升,中医药走向世界的步伐也在不断加快。

  自2009年开始,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多次发文,着力推动中医药“走出去”,寄望中医药产业能与国家经济实力发展同步,利用好国内国外两个市场。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虽然我国医药外贸增幅较2014年稍有回落,但中药贸易整体表现比较突出,进出口额为24.3亿美元,同比增长10.9%,比2014年高出8.8个百分点。其中,出口额为19.3亿美元,同比增长13.5%。

  亚洲地区依旧是中药出口的主要市场,出口额达到11.6亿美元,占60.7%。其中,中国香港、日本、马来西亚、韩国、印尼是主要目标市场。美国是第二市场,近几年一直保持较高的增幅,今年上半年我国对美国出口中药2.7亿美元,同比增长17.2%。

  从出口产品结构上看,植物提取物占56.8%,增速高达29.6%,保健品和中成药出口额均为1.4亿美元,各约占7.3%。

  不过,专家指出,植物提取物主要提供给国外植物药和其他工业行业作为原料,“严格意义上讲不能算做中药出口”。而最能代表中医药特色的中成药的出口一直在低位徘徊,去年仅占6.96%,今年占比小幅提升主要得益于价格增长。

  “中医药‘走出去’面临三方面的深层次障碍。”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刘张林分析,一是中医药文化尚未在世界范围内获得广泛认可;二是以药品身份注册的困难,大多数国家的医药管理体系都是建立在现代医药发展基础上,以中医药为代表的传统医药的准入和监管困难依旧;三是营销渠道和模式上的不足,与很多跨国制药企业相比差距较大,前店后坊式的散点经营、代理式营销已经不能适应中医药国际化的进程。

  目前中药产业国际化的发展,主要体现在境内中医药企业向全球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这一层次上。但也有一些企业在全球资源配置、药品进入主流医药市场方面取得进展。

  例如,地奥集团、兰州佛慈等企业在发达国家市场开展药品注册活动,积极推动制剂产品国际化准入;天津天士力通过入股欧洲最大的中药批发企业荷兰神州医药公司,并在非洲、欧盟、俄罗斯、越南等地建立自己的独资公司,国外营销网络初见雏形。

  “由重视产品销售到兼顾目标市场的产品注册,将是国际化合作的必然趋势。”刘张林主张,针对中药国外注册难题,企业要充分考虑特定中药品种是否适宜进入国外市场乃至其医保体系,并选择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可行性的品种,根据欧盟和美国对植物药质量研究和质量控制的具体要求,在国内提前做好药物经济学和循证医学的评价。

  也有专家表示,在推动中药以药品身份进入主流市场上,应选择优势品种,突出中药治疗慢性病、疑难病、更年期病症、风湿病症、全球性重大疾病等方面的优势。

  刘张林还表示,中药在国际市场上的推广和营销需要“业态再造”。一方面,境内传统医药企业在营销模式上缺乏创新,大多通过代理商将产品推向国际,中医药理念的传达以及消费者反馈和诉求都非常不畅,因此产品往往缺少品牌效益,贸易风险加大。另一方面,由于医药产品的特殊性,存在注册、认证、固定场所销售等多个特点,境内中药在参与国际竞争的过程中必须依托境外合作机构的支持。

  可行的“业态再造”路径包括,扶植和鼓励中医药企业在海外建立研究基地、营销网络,加强中药产品物流国际配送网络建设;在境外开展企业合作平台建设;与境外机构合作建立中医药示范区,特别是在一些基础条件好的地方建立中医药中心,树立样板,通过属地优势进行推广,等等。

  北京中医药大学在俄罗斯圣彼得堡的中医中心成为境外合作的一个典范。2014年12月,这家中医中心开始实际的医疗活动,2015年3月获得了合法的身份。

  据介绍,这个中医中心是北京中医药大学与俄罗斯圣彼得堡水务集团、巴普洛夫医科大学合作建设的,中心的经营场所建筑面积2000多平方米,由圣彼得堡水务集团的职工医院改建。

  “我们前三个月是采用义诊的方式,不收费,服务对象主要是那些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人,希望他们能帮助推广。”北京中医药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张立平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现在中医中心已经获得俄罗斯国家杜马传统及民族医学专家委员会的认证。北京中医药大学五年制本科毕业的医师也获得了俄罗斯康复保健专家资格证书,可以从事保健、康复工作。

  据了解,北京中医药大学一直在尝试与国内企业或财团携手“走出去”的方式,俄罗斯的中医中心即是成功的一例,目前,他们正在筹备澳大利亚中医中心,这个中心是与西悉尼大学合作的项目。另外,北中医在美国的中医中心也在准备中。

  除了高校和企业,国家层面也已有实际行动。据悉,今年6月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设立首批共17个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其中包括中国-美国中医药肿瘤合作中心、中国-马拉维青蒿素抗疟中心、中国-中东欧中医医疗培训中心等。支持范围涵盖“一带一路”海外中医药中心建设、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国际化建设、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中医药产品国际市场标准化体系构建4个版块,覆盖23家单位。

  此外,诸如同仁堂“以医带药”模式、不少国外开设的中医院改良中药剂型主动适应当地生活习惯的做法,同样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