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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痛待查写成腹痛待查 一个错字引发猝死

胸痛待查写成腹痛待查 一个错字引发猝死

  原本是“胸痛待查”,会诊单上却写成了“腹痛待查”,这一个字的错误,导致诊疗方向发生重大偏差,最终患者在检查床上猝死。

  死者家属将南京这家医院告上法庭,索赔38万多元。南京鼓楼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患者死亡的根本原因是其自身的致命性疾病,但医院方在治疗过程中存在失误,对病情重视不足,延误了病情,应对患者死亡承担40%的赔偿责任,判决医院赔偿死者家属损失31万余元。

  突发悲剧

  患者坐起时猝死,家属打官司索赔

  南京市民王大山胸口疼了半个月,2013年4月16日一早,他来到南京一家医院就诊。做了一系列检查后,医生建议住院治疗,入院评估记载“病的预后不佳,可能会产生猝死等”。

  当天上午,王大山入住心内科,入院记录主诉为“反复剑突下绞痛10天,加重3天”,初步诊断为胸痛待查。入院后,医院给王大山做了全腹部CT、血生化、心肌酶谱等检查,并给予扩血管、保护胃粘膜、解痉等治疗。

  当天中午,王大山到医院外的小吃店吃了碗面条。随后回病房挂水,在挂水过程中,王大山感觉胸口越来越痛。中午12点39分,心内科请外科会诊,会诊单中“病历摘要”项记载称:王大山是被以“腹痛待查”收住。之后,王大山根据医方要求,自己步行前往CT室做检查。下午1点多时,王大山接受腹部血管成像检查后从床上坐起的瞬间,突发四肢抽搐,心跳呼吸骤停。

  得知王大山的死讯,妻子和女儿悲痛万分,委托律师与医院多次沟通协商赔偿无果,随后将医院告到法院。原告方认为,因医方未告知可以申请尸检确定死因,故患方未行尸检,但无论哪一种疾病,最基本的措施都是要求卧床休息、监测生命体征、吸氧等,医方却让患者自行前往医技科室做诸多检查,中午还放任患者去院外吃饭,特别是做血管成像检查时,患者疼痛已很剧烈,医方仍让患者步行到CT室做检查,继而发生意外。

  庭审焦点

  鉴定称医院有错,原被告都不满意

  医院方在法庭上辩称,患者的死亡是自身疾病发生发展的结果,与医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申请法院委托南京医学会作出医疗损害鉴定书,“分析说明”为:患者入院记录主诉为“反复剑突下绞痛10天,加重3天”,初步诊断为“胸痛待查”,会诊单则错误地将门诊诊断“胸痛待查”记录为“腹痛待查”,相关诊疗措施主要围绕“腹痛待查”进行,说明医方对诊疗方向认识不清,未及时采取合理的诊疗护理措施,如嘱绝对卧床、心电监护、进一步行胸痛相关检查等,存在医疗过错行为。

  原告认为,鉴定意见认定的被告责任程度过轻。从患者在事发当天7点半到医院就诊,至中午1点呼吸心跳骤停,间隔有5个多小时,如果医方没有在诊疗方向上犯错误,都有足够的时间给予明确诊断。更何况患者的心跳、呼吸骤停,是在做完检查坐起来的瞬间发生,如果医方让患者绝对卧床休息,也不会如此,被告对患者的死亡至少应负同等责任,申请重新鉴定。对此,法院认为没有必要,未予准许。

  医院方面则认为,鉴定没有以客观的诊疗规范,作为评判医疗行为的依据。不同的医生对同样的疾病有着不同的判断或者诊疗思路,这在临床上很常见。鉴定意见认为医方对胸痛病情重视不足没有依据,认定被告过错是导致患者死亡的次要因素也缺乏客观性。

  法院判决

  医院犯多个错误,承担四成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会诊单错误地将门诊诊断“胸痛待查”记录为“腹痛待查”,患者病情入院评估记载“病的预后不佳,可能会产生猝死等”,说明被告已认识到患者病情严重,但未告知患者必须绝对卧床休息,导致患者在不知病情凶险的情况下外出就餐。护理记录单虽有“嘱其绝对卧床休息”的记载,但被告并无有效证据证明已告知。

  法院还认为,患者病情凶险,被告应安排人员用可移动病床等方式护送患者行各项检查,但被告让患者自行前往,违反了诊疗护理规范,促进了病情加重;患者死亡后,被告未告知原告可进行尸检,导致患者死因无法查明。最终,法院判定医院应对患方的损失承担40%的赔偿责任,并于近日判决医院一次性赔偿两原告各项损失共计31万余元。

  2016年,随着国家推进“健康中国”建设集结号的吹响,中医药事业正赶上天时、地利、人口的最佳时期,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春天。

  面对大好的形势与机遇,中医药必须在传承与创新中走科学化、规范化、规模化的现代化之路,这将是传统中医药大放光彩,造福国人,并逐步走向世界的必由之路。而要发展中医药,加快中医药现代化的步伐,笔者认为,需要在立足传统,充分挖掘过程中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要与现代技术手段有机嫁接

  在中医药宝库中,蕴藏着许许多多成方验方,其独特的治疗效果已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可,尤其是针对诸多疑难杂症作用不凡。但随着中医药临床应用研究的不断深入,人们发现传统中医中药在新的技术条件下,采用新的方法和手段,其作用效果会有进一步提高与延伸。

  也就是说,赋予传统中医药高技术含量后,它的应用水平迈上了新台阶,青蒿素的开发应用就是例证。因此,加快中医药现代化,应着眼于在原创思维指导下,以临床实践为基础,积极应用现代科学技术,使中医药的开发应用不断取得新进展。

  要与现代服务平台有效对接

  互联网为我们的学习、工作与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推动中医药发展创新,同样离不开这一互联互通的现代服务平台。就国内民众而言,随着健康保健需求与诊疗服务理念的变化,他们越来越希望中医药服务能推出在线预约诊疗、划价缴费、药品配送等快捷举措,对外国人来说,互联网是他们了解中医中药、获取中医药知识信息的快速通道与有益窗口。

  而中医药一旦搭上如“互联网+”这样的网络快车后,就会让这种便捷服务与对外推介变为可能。据悉,苏州姑苏区为推广中医药服务,提出“中医开具电子处方后直接传输至药房,待患者付费后,电子处方自动传递至中药饮片企业,次日代煎好的中药饮片会被送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举措,让诸多百姓从中享受到了极大便利,是值得提倡的好做法。所以说,中医药有了现代服务平台,就会加速升级,必将迎来国内乃至国际市场的广阔空间。

  要与现代传播理念充分融合

  发展中医药,加快中医药现代化,在立足国内、吸引国人的同时,必须放眼海外,开拓国际市场。需要我们积极探索,改变传统思维模式,通过引入多元化传播理念,寻找多样化拓展途径,在加强交流合作中推介传统中医药,在不断延伸发展中传播中医药名片。

  如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程凯为弘扬中医药、传承程氏针灸疗法,不仅在北京、上海建立了4家临床传承基地,而且将医疗健康服务延伸到了国外,在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举办了“程门解穴”传承培训班。

  还通过开设微信微博社交平台,建立海内外针灸专家群,向外国人推介针灸和其他中医疗法,让中医走向世界,产生了很好的传播效果。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除了着力增强创新能力,提升服务能力,拓展服务领域外,还需要在做实做强中对外大力传扬中医药,提升国际影响力。

  王国强指出2016年将全力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

  新华网北京1月14日电(刘映)中医药立法取得新进展、屠呦呦研究员获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2015年,在中医药发展历程中可谓很不平凡的一年。

  1月14日, 2016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在工作报告中从十个方面总结了2015年中医药发展取得的成效,包括法制建设、继承创新、深化改革、服务能力建设、健康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文化建设、民族医药、海外发展和系统党建。

  2015年中医药发展亮点多

  回顾2015年,中医药发展在很多方面都取得了新进展。比如法治建设方面,《中医药法(草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第一次审议,进入最后立法程序。国家标准和政策方面,发布实施3项目国家标准和一批团体标准,建立了12个濒危药材种苗繁育基地。民族医药标准化建设也同步推进,发布14项维吾尔医诊疗标准等。还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医改文件,实施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育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