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男科 > 健康生活

很多保健品被用错了

很多保健品被用错了

  健康素养第23条: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正确选用保健食品。

  时下,养生观念深入人心,服用保健品成为健康新风尚。但是,保健品不是药品,“用错了”不仅不能为健康加分,甚至会拖健康的后腿。本期,我们特邀中国保健协会秘书长为大家总结“常被用错了的保健品”,来看看你在哪些“小河沟里翻船了”。

  错误1:螺旋藻减肥效果好

  “螺旋藻能减肥”的说法在一些爱美人士中很有市场,但事实上,肥胖是一种慢性代谢疾病,需要从运动、营养等多方面考虑,进行针对性的治疗,而不是单纯通过保健品来解决。

  目前,螺旋藻比较明确的功效有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脂、提高缺氧耐受力和缓解体力疲劳,并无“减肥”作用。我国对保健食品实行注册审批制度,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审查合格的保健食品发给《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获得保健食品标识,拥有相应产品批号。否则,皆为非法产品或虚假宣传。一些人认为螺旋藻具有“减肥功能”,可能是因为螺旋藻中含有一种氨基酸——苯基丙氨酸,能影响脑部控制食欲。但其抑制作用微乎其微,最多是控制体重而不能减肥。

  错误2:软胶囊当面膜用

  除了功能上的“杜撰”,一些人还开发了新的使用方法——内服改外用,如一些维生素C、维生素E软胶囊被一些爱美人士奉为“天然面膜”。

  然而,很多软胶囊采用复方成分,未必适合擦拭面部。在并不清楚自己的皮肤是否适用于某类保健品时,不要轻易尝试,毕竟身体各部分皮肤的特性不同,对不同的药物有不同的反应。此外,食用方法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维生素C粉剂如果用热水冲,容易被氧化,还会损失药效;蛋白质粉用热水冲服会使其凝固变形,不利于*吸收。

  错误3:钙和硒得多补

  补钙是好事,但过量就会弄巧成拙。钙片不是吃得越多越好,每天钙摄入量以800毫克~1500毫克为宜,不应超过2000毫克。最好同时大量饮水,促进无法被吸收利用的钙排出体外。若每天超过2000毫克,就有可能导致肾功能损害,引发不良反应。国外研究发现,过量补钙会导致肠道不适,增加结石病风险,损伤肝脏。

  近年来富硒维生素片剂也很受欢迎。一般成年人每日推荐用量50微克,最高不超过400微克。过量服用,有害无益,可能导致恶心、腹痛、指甲变形、头发脱落、神经损伤等症状。

  错误4:什么人都能吃蛋白粉

  大多数健康人群并不缺乏蛋白质,只要不偏食挑食,完全可以从肉蛋奶等食物中摄取足够的蛋白质,不需要额外补充。否则可能带来一些健康风险,如肾脏不好的人食用后会加重肝肾负担,痛风患者增加蛋白质,只会造成体内尿酸升高,加重痛风。

  蛋白粉的主要作用在于纠正*蛋白质营养不良,因此临床上适用于三类人:一是体内蛋白质重度亏损者,比如皮肤大面积溃烂、多发性骨折、肿瘤放化疗患者;二是蛋白质摄入或吸收不足者,比如厌食、功能性消化不良、小肠吸收障碍患者;三是处于某些特定阶段者,比如乳母和胃肠道功能较弱且进食很少的老人。这类人群吃时也要控制量,每天15~20克足矣,以防蛋白质摄入过多,给身体带来沉重负担。

  错误5:药品和保健品混着吃

  药品治病,保健品改善身体状态,合理使用时,二者都是为健康服务,但同时服用保健品和药品就存在一定风险。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提示,药品和保健品混用不当,不仅不利于治病,还可能带来危险。如鱼油能辅助抑制血小板聚集,利于预防和缓解心脑血管疾病。但用华法林、阿司匹林期间服鱼油,出血风险可能增大,而当与肝素、华法林混合使用时,会相互影响,降低效果。为防止二者相互作用,建议间隔1~2小时分开服用,或遵循医嘱适当酌减或停用保健品。

  总之,保健品是营养补充食品,不是药品,更不能替代天然食物。既不能牵强附会某些本不具有的功效,更要分清人群“对症下药”,正确把握剂量和食用方法。建议选购保健品时,首先应当咨询专业营养师,了解自己有无必要、是否适合食用保健品,制定个性化的营养补充方案;其次,选择正规超市、药店、专卖直营店等销售渠道购买保健品,不要听信非正规渠道宣传误导;再次,要认清保健品包装上的蓝色草帽标志;最后,仔细阅读保健品标签说明书,明确适宜人群,注意用法及用量、保质期等信息。

  6月6日,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七部委制定的《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正式印发。

  《意见》中明确指出,2016年将在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试点。

  重点在签约服务的方式、内容、收付费、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实现突破,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人群,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

  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对此,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复旦大学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认为,国务院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恰逢其时。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和就医模式,是新一轮深化医改的重要目标,也是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举措。其中,基层卫生机构“接得住”是实现分级诊疗模式的重要基础,其突破口便是实施符合中国国情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梁鸿教授指出,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实现分级诊疗的关键,其原因主要有两点。

  一方面,伴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与人口老龄化趋势,慢性病逐渐呈现“井喷”格局,但这些长期带病生存的慢性病患者不仅需要良好的治疗方案,同时还需要提供连续性、综合性和个性化的社区干预服务,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健康教育、血压/血糖持续监测、行为生活方式改变等;

  另一方面,随着医学技术发展越来越趋于专业化、精细化,导致呈现出“高健康需求”与“高服务技术”之间的错位格局,在现实中很多患者很难准确找到相契合的医疗服务技术,就会出现诸多病急乱投医的现象。

  通过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借助家庭医生的综合服务能够帮助缺乏专业知识的患者提升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就医的行为能力,获得长期、协同的健康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