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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整体优良率达100%

深圳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整体优良率达100%

  16日,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市教育局在光明新区实验学校举行“2015年深圳市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月”启动仪式暨“食品安全大讲堂”活动,拉开了2015年我市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月的序幕。

  这是深圳市连续第四年联合举办此类宣传活动。10-11月期间,食品监管部门将联合教育部门在我市671所中小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活动,将有120余万名学生受益。

  据了解,今年安全月期间,全市各中小学校都将通过“食品安全大讲堂”、“食堂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向中小学生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确保宣传周内容趣味性和宣传效果。

  同时,还将通过“食品安全科普实验活动”、“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大讲堂”活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培训交流会”让学生深入了解食品安全信息。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陈建民表示,针对我市C级食堂开展食堂量化提级,敦促学校食堂切实履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力提升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深圳全市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整体优良率(A级和B级)从2012年的80%、2013年的90%上升到目前的100%。

  A级餐饮单位中校园食堂占全市的41%,远高于全市餐饮业整体平均水平(1%)。深圳市是全省首个学校食堂“消C”的城市,也是校园食堂食品安全整体优良率(A级+B级)最高的城市。

  据介绍,部分辖区也出台了相关鼓励措施,比如光明新区教育部门对已取得A级食堂的民办学校、幼儿园,最高奖励30万元;盐田区教育局对学校食堂量化等级提升的学校予以奖励1-2万元。

  深圳市食药局高度重视全市学生们的食品安全,将学校食堂列为Ⅰ类高风险食品安全监管单位,执行最高标准的监督检查,每年以新学期、中高考为重点时段,加强实施监督检查、学校自纠自查上报。

  并对学校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流通超市等进行统筹抽检等措施,创建“食品安全黑名单”,加大了查处力度,全面保障学校内外食品安全。

  本报讯,近日,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检察院在对信息共享平台上的案件进行审查时发现,该区食药监局处罚的一起在面粉中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行政案件当事人。

  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遂发出“建议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检察建议,这已是该院今年监督立案的第8起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这得益于该院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建立的“两法衔接机制”。

  今年4月,临渭区检察院与该区食药监局建立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决定搭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

  由临渭区检察院定期对食药监局办理的各类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审查,对涉嫌刑事犯罪而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提出检察建议,确保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形成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合力。

  “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检察机关必须主动作为,规范刑事立案监督,加大监督力度。”临渭区检察院检察长告诉记者。

  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多发,群众关注度高,但发现犯罪线索还存在一些瓶颈,特别是行政执法机关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制约了食药安全犯罪的发现、查处和打击。为破解此类难题,检察机关和食药监部门共同建立了三项制度。

  一是建立工作信息定期交流制度,在当月的工作信息交流会议上,由“两法衔接机制”办公室对食药监局汇总整理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及刑事犯罪线索情况统计表》进行初步审查,对于可能涉嫌犯罪的,调阅行政执法案件卷宗了解案情,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重大事项及发现的涉嫌犯罪的案件进行研究,及时回应热点、焦点案件。

  三是建立个案跟踪督办制度,检察机关对于重大复杂或热点案件及时介入,引导证据的收集、固定,保证案件办理质量。

  “两法衔接机制”运行半年来,临渭区检察院通过这一机制进行立案监督8起,有效破解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线索发现难的瓶颈,有力地打击了食品安全犯罪,保护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