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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力争五年全覆盖 医疗信息化成支点

“家庭医生”力争五年全覆盖 医疗信息化成支点

  6月6日,业界关注已久的《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意见》由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制定,并已通过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审议。

  医改专家分析指出,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实现分级诊疗模式的重要突破口,有利于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和就医模式,对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同时明确,要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可穿戴设备等提升服务效率,这有望助力相关产业链公司进一步拓展市场。

  “家庭医生”力争2020年全覆盖

  根据《意见》,居民或家庭可自愿选择一个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并可自愿选择一所二级医院、一所三级医院,建立“1+1+1”的组合签约服务模式,在组合之内可根据需求自行选择就医机构,并逐步过渡到基层首诊;在组合之外就诊则应通过家庭医生转诊,形成有序就医格局。签约服务会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对签约居民实行差异化的政策,增强签约服务的吸引力和居民对签约服务的有效利用。

  《意见》明确了主要目标:2016年,国家将在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试点。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人群,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与居民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记者还注意到,《意见》明确指出:要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构建完善的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签约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检验报告等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同时,通过远程医疗、即时通讯等方式,加强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与家庭医生的技术交流;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可穿戴设备等为签约居民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和健康信息收集等服务。

  A股公司抢占先机

  在上述领域,A股上市公司创业软件、卫宁健康、万达信息等较早布局医疗信息化业务。

  其中,于去年亮相A股市场的创业软件堪称医疗信息化“正规军”,公司主要专注于医疗卫生行业的信息化建设业务,以电子病历和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医疗卫生信息化应用软件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

  截至2015年末,公司累计用户达4000余家,其中包括国内著名大型三甲医院以及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万达信息则以上海为主攻区域,分享区域医疗信息化产业“蛋糕”,在卫生服务领域,公司目前已建成了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区域卫生信息化系统,市场占有率位居第三位。2014年,公司先后收购宁波金唐和上海复高两家公司,快速布局区域医疗信息化市场。据悉,上海复高目前已为全国14个省的客户提供服务并已进入新加坡等海外市场。

  昨日,国务院医改办印发《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1号)。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刊文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1、为什么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事业面临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和慢性病高发等诸多挑战,以医院和疾病为中心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难以满足群众对长期、连续健康照顾的需求。同时,居民看病就医集中到大医院,也不利于改善就医环境、均衡医疗资源、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等。国际经验和国内实践证明,在基层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新形势下保障和维护群众健康的重要途径。家庭医生以人为中心,面向家庭和社区,以维护和促进整体健康为方向,为群众提供长期签约式服务,有利于转变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让群众拥有健康守门人,增强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为实现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奠定基础。

  2、目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开展情况如何

  自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印发以来,国家层面和各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签约服务试点,在团队组建、筹资、激励、考核等新机制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欢迎,为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和广泛的群众基础。

  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签约服务工作的推进。主要包括签约服务内涵有待完善、签约服务筹资机制尚不健全、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的激励不足等。同时,在基层服务的家庭医生与上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薪酬、职业发展空间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难以吸引和留住优质人才。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改革,逐步加以解决,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顺利推广。

  3、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是什么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总体思路是,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以健康为中心,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和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断完善签约服务内涵,突出中西医结合,增强群众主动利用签约服务的意愿;建立健全签约服务的内在激励与外部支撑,调动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鼓励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和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参与,提高签约服务覆盖面和水平,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为群众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主要目标是,2016年,在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试点。重点在签约服务的方式、内容、收付费、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实现突破,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人群,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与居民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4、谁来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采取什么服务形式

  家庭医生是为群众提供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现阶段家庭医生主要由以下人员承担: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二是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三是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师和中级以上职称的退休临床医师,特别是内科、妇科、儿科、中医医师。同时还鼓励符合条件的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含个体诊所)提供签约服务,并享受同样的收付费政策。未来随着全科医生人才队伍的发展,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签约服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