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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开始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徐州市开始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市医改领导小组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于11月2日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地根据《方案》,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方案》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群众,坚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坚持“三医联动”,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加强政策支持,完善运行机制,强化保障措施,健全体系、调整结构、优化布局、落实功能、分工协作、提升能力,合理配置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引导人民群众分级诊疗,逐步建立起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2015年推开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2017年全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及住院服务量占比显著提高,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60%以上。

  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主要工作任务有六个方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探索建立基层首诊制度;建立健全双向转诊制度;推进医保支付制度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发挥信息化对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支撑作用。

  《方案》要求各地医改领导小组把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放在突出位置,作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纳入医改工作的总体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缜密谋划、创新举措,全力推进,确保实效。

  各相关部门职责

  卫生计生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快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加大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支付政策,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研究制定分级诊疗制度的相关规范、标准和流程并加强监管,制定高血压、糖尿病“专网管理”分级诊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编制管理部门在贯彻落实省公立医院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编制政策的基础上,探索适合徐州市卫生事业发展新路子。

  发展改革部门要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完善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和区域卫生规划,将分工协作工作纳入相关规划。

  财政部门要落实财政保障政策,完善财政对医疗卫生的投入政策,落实公立医院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投入补偿政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医保和人事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基本医疗保险联网结算,改革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招聘制度,推动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及职称制度。

  物价部门要完善相关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加快推进医药价格改革,合理核定医疗服务价格,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其他部门按照部门职责,积极配合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相关工作。

  近日,市西安政府办公厅出台了《西安市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意见》,到2015年底,西安市将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到2017年,完善分级诊疗制度,逐步实现90%患者在区县域就诊的目标,打造人民满意的“健康西安”。

  首诊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合理配置利用医疗资源,构建分工合理、协作顺畅的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措施,对形成科学有序的就医秩序,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指出,目标是综合运用医疗、医保、药品、价格、信息等手段,形成不同层级医疗机构间紧密稳定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首诊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诊疗制度,为患者提供全程、系统、便捷的医疗服务,打造人民满意的“健康西安”。2015年下半年,全市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工作;2016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体系;2017年,完善分级诊疗制度,逐步实现90%患者在区县域就诊的目标。

  如何推行

  城区:医联体+全科医生远郊区县:县镇村一体化

  分级诊疗工作由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协作。根据我市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医疗、医保、药品、价格等配套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调节作用,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引导群众分级诊疗,建立合理的就医秩序。

  按照城区、郊县医疗服务的不同特点,在城区建立医疗联合体加全科医生制度模式,在远郊区县推行县镇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模式,引导人才、技术、服务下沉到基层,逐步建立起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共同参与、符合市情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

  基层首诊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原则上应选择居住地或发病时所在地附近的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镇卫生院、一级医院)接受首次诊查,并由首诊全科医生根据病情确定是否需要转诊。

  双向转诊

  需转诊患者原则上按照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的顺序逐级转诊,急危重症患者可以越级向上转诊,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应及时向下转诊。

  鼓励优先开展医疗联合体内部的转诊工作。建立全科医生体系,双向转诊要按照医生建议、患者选择、逐级转诊、合理就诊的原则,在全科医学体系内规范有序进行。

  急慢分治

  保障医疗安全,落实急慢分治,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