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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食品里乱“加料” 无良商贩被判刑

郑州食品里乱“加料” 无良商贩被判刑

  昨日,记者从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为保持色泽便于销售,从事食品加工的闫师傅往猪蹄筋里加入“双氧水”和“烧碱”,在检方监督下,该案时隔两年再审,闫师傅生产有毒有害食品,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检方提醒,从事食品制作也要学习法律知识,了解啥能添加,啥不能添加,“不知有害俺自己也吃”等理由不是“免罪金牌”。

  [案例一]提升猪蹄筋“颜值”,他动起“歪脑筋”

  为做出又白又筋道的猪蹄筋,个体熟食加工户闫师傅打起了“歪脑筋”。2013年6月至7月期间,闫师傅在郑州市中原区郑上路与西四环交叉口路西铁炉村一无名加工厂内生产猪蹄筋。为了改变成品的色泽,提升“颜值”,他在同行的介绍下,开始在制作过程中加入化学秘方。

  经举报,公安机关于2013年7月30日将闫某抓获。2015年8月,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闫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将其起诉至中原区人民法院。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闫某明知“双氧水”和“烧碱”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仍在生产加工猪蹄筋时添加,已经触犯《刑法》有关规定,一审判处闫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人民币。

  [案例二]200斤肉里兑3钱硝,超出国家标准30多倍

  无独有偶,李师傅在生产牛肉时,200斤肉兑了3钱硝。记者了解到,“硝”的化学成分是亚硝酸盐,不能食用。但李师傅在加工牛肉时发现,肉里加入“硝”,生产效率高,来钱“快”,遂在煮肉前,用食盐和“硝”先腌制。

  2013年10月20日,郑州市公安局建设路分局在工作中发现了这个小作坊,进行处理,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对送检牛肉进行检验,其亚硝酸盐含量超出国家规定标准30多倍。2015年7月,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发现此线索,督促公安机关重新立案侦查。随后,李师傅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严惩]“不知有害”等理由不是“免罪金牌”

  记者采访中发现,这两起案例均是2013年的“旧案”,到了2015年当事人才被依法处理。这中间为啥出现处罚“断档”?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介绍说:“公安机关当时没有及时诉讼,是因为没有相关机构出具鉴定,证明涉案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如今“旧案重提”,就是其非法添加行为是真实存在,涉及的烧碱、双氧水、亚硝酸盐等均为国家禁止添加的非食品原料,已经触犯《刑法》。

  此外,有些小作坊主也会找理由,被查处后表示,并不知道这些物质是有害的,搬出“自己也吃”、“家人都吃”等各种理由。目前,检方已联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告知签字,普法的同时杜绝了从业者“不懂”等借口,一旦发现从严处理。

  近日有媒体报道一起“奶茶长蛆”的新闻,说是有消费者买了一瓶某品牌奶茶,发现有虫,然后当着商店老板和经销商打开多瓶同款饮料,也发现有虫。于是向当地食药监局报告,工作人员查扣8瓶问题饮料也都有虫,从肉眼判断是蛆。而该奶茶生产厂家解释称,饮料内长虫不是生产环节造成的,消费者喝了有问题的饮料,不能说明整个批次的奶茶都有问题,表示“派售后服务人员核实相关情况”。

  此事至少说明:一是饮料中的确有蛆,而且是保质期内未开封的饮料;二是当地食药监部门并未对该批次或该款产品做出处理;三是厂家并没有当做一起潜在的食品质量事故,而只是把它作为一起“销售纠纷”处理。

  厂家称“不能说明整个批次的奶茶都有问题”,逻辑上当然是正确的,但在食品安全管理中,则是一种耍赖的推脱。工业化生产的食品中发现了问题食品,第一反应是假定“整个批次甚至整款产品都存在问题”,直到调查出问题根源为止。比如2013年新西兰奶粉的“肉毒素污染”事件,虽最后被证实是虚惊一场,但并不能说此前采取的全球召回就是错误处理。

  2011年美国密苏里一名婴儿因细菌感染死去,在死前喝过的奶粉中发现了该细菌,销售商随即封存该批次奶粉,在全美几千家店面下架同批次产品,直到FDA和CDC公布调查结果还以清白。这种“预防性召回”,是对消费者的保护,也是对企业的保护。

  厂家分析了两种可能原因,一是“运输装卸过程中碰撞引起瓶盖松动”,一是商店“与其他有问题的饮料放在一起出售”。实际上,这两种情况都是不可避免的常规操作。如果蛆虫是这样的原因产生的,其他商店也难以避免。那么,不仅是该批次产品,所有采用同种包装的产品就都可能出现同样的污染。厂家的这一解释,看似推卸了责任,实质上却是高度“自黑”。如果真是这种情况,就得下架召回所有产品,重新设计产品包装。

  打开的8瓶饮料全都出现蛆虫,的确匪夷所思。不管真相如何,食药监管部门的处理和厂家的反应,都不是现代食品行业的合理做法。如果真是厂家解释的原因,这些饮料同样面临着细菌污染的风险——蛆虫肉眼可见,除了让人感到恶心,还不至于造成实际伤害;但如果感染的是致病细菌,吃出问题后,也未必能溯源到该饮料上来。这也是“食源性疾病是头号食品安全问题”,但却很少有企业被追责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