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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腔穿刺术有哪些要注意的

腹腔穿刺术有哪些要注意的

当患了腹水类疾病时,倘若不能及时处理,随着积液的增多,患者还有生命危险。临床上常见导致腹水的是肝硬化,治疗肝腹水常用的方法是腹腔穿刺术,但是在操作的过程中有很多要注意的地方,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

1、 向病人说明穿刺的目的和注意事项,以解除病人的顾虑,取得其合作。

2、 严格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防止感染。

3、 术中应密切观察患者,如有头晕、恶心、心悸、气促、脉快、面色苍白、晕厥、休克等应立即终止放液,并予以输液、扩容等对症治疗。

4、 腹腔放液不宜过快、过多,大量放腹水可能引起电解质紊乱,血浆蛋白大量丢失,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予放液。初次放液不宜超过3000ml-6000ml(如有腹水回输设备则不在此限)。肝硬化患者一次放腹水一般不超过3000 ml,时间不少于2小时。过多放液可诱发肝性脑病和电解质紊乱;但在补充输注大量白蛋白的基础上,也可大量放液。

5、 放腹水时若流出不畅,可将穿刺针稍作移动或稍变换体位。

6、 少量腹水进行诊断性穿刺时,穿刺前宜令病人先侧卧于拟穿刺侧3~5分钟。术后嘱患者平卧,并使穿刺孔位于上方以免腹水继续漏出,对腹水量较多者,为防止漏出,在穿刺时即应注意勿使自皮肤到腹膜壁层的针眼位于一条直线上;方法是针头经麻醉处垂直刺入皮肤后以45度斜刺入腹肌再垂直刺入腹腔。如仍有漏出,可用蝶形胶布或火棉胶粘贴,及时更换敷料,防止伤口感染。

7、 放液前、后均应测量腹围、脉搏、血压,检查腹部体征,以观察病情变化。

8、 诊断性穿刺针头不宜过细,否则易得假阴性结果。

9、 血性腹水留取标本后应停止放液。

10、腹带不宜过紧,以免造成呼吸困难。

11、作诊断性穿刺时,应立即送验腹水常规、生化、细菌培养和脱落细胞检查。

12、大量放液者,应卧床休息,并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在通过腹腔穿刺术来治疗腹水类疾病的过程中有很多要注意的地方,小编为您介绍了一些,虽然不能面面俱到,但是也涵盖了一些内容,希望可以帮到您,总之,当您感觉身体不适时,您最好到正规专业的医院看看,对症治疗很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