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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半月体重增五十余斤 原系多器官损害

女子半月体重增五十余斤 原系多器官损害

  在福建开办养猪场亏损倒闭后,57岁的王建珍从福建到海南准备重谋生路,可天不遂人意,半个月前,王建珍身体开始逐渐浮肿,体重由原来的180斤达至230多斤。经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诊断为,王建珍由全身多系统多器官损害造成的多种疾病,包括高血压、心脏病、2型糖尿病、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等。为了治疗,王建珍向亲友所借的2万余元已花尽,面对后续的治疗费用,她已无能为力。2月13日,王建珍的儿子陈然向南国都市报记者求助,希望能有社会好心人或爱心企业帮帮他母亲一把。

  中年女子来琼谋生

  半月前全身浮肿

  2月13日,记者来到了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心血管内科病床内,见到了57岁的王建珍及其儿子陈然。据陈然介绍,母亲来自福建省光泽县,与父亲离异后,母亲在光泽县高源村承包经营一家养猪场。由于饲料成本上涨,加之所养的猪生病,猪场亏损倒闭了。“我母亲经朋友介绍,瞒着我只身来到海南谋生路,找了一份月薪约1千元的工作,从事财务报表。”陈然告诉记者,前两天他才从亲戚那得知母亲人在海南病危,于是连夜从福建赶到了海口。

  记者看到,正在治疗的王建珍显得很是“肥胖”,腹部、手臂也同样浮肿得严重。“我身体没有浮肿之前,体重在180斤左右,患病后体重达到230多斤了。”王建珍告诉记者,自患病后,浮肿的身躯给她的生活带来了极大困扰。

  “当时我想着来海南打工重谋生路。”王建珍告诉记者,身体一直很好的她半个月前日渐浮肿起来,她越发感到不适。2月7日,王建珍便到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就诊。当时医生在对王建珍检查后,认为她身体状况不乐观,强烈建议住院治疗。“那时我身上钱不够,也不好意思呆在医院里。”因担心无法承担后期治疗费用,王建珍住院一天后便不辞而别。回到家没两天时间,她突发症状晕厥过去,所幸被邻居发现后送回医院治疗。

  记者了解到,全身水肿让王建珍的皮肤被撑得很薄,轻微摩擦就会流血。双腿麻木,无法行走,只能每天卧床,甚至连从床上坐起来都很吃力,需要好几个护士帮忙。

  全身多系统多器官损害

  目前仍处危险期

  “临床上对王建珍这样的情况有专业的名称,叫‘满月脸’、‘水牛背’。”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心血管内科住院医师张玉卓有些担忧。据他介绍,2月7日当天,王建珍到医院内就诊时面部、全身浮肿,血压升高得很厉害达到190~200,低压达到120,属于高血压危象。“我建议她应立即住院,卧床休息,控制血压。”张玉卓告诉记者,王建珍经诊断为全身多系统多器官损害造成的疾病,包括高血压病、高血压型心脏病、2型糖尿病、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等。而高血压病升高有可能是寄发于别的病因。

  在治疗了一晚后,王建珍的血压已控制到了160,症状得到了改善。可让张玉卓没想到的是,王建珍次日却不辞而别了。“2月9日,王建珍因昏厥后再次送到了医院,发现其脑水肿,于是我们进行了降血压、颅内降压、减轻心脏负荷。”张玉卓说,王建珍的情况目前得到了控制,但仍处危险期,是心血管内科8楼41个病人中,最危险的病人之一。

  每天治疗费需三千元

  后续费用期盼救助

  “每天躺着不活动好难受,这样坐起来舒服多了。”坐在床边的王建珍显得很乐观,在与记者的聊天中有说有笑。当记者问及治疗时,王建珍陷入了沉默,站在一旁的陈然也面有难色。记者了解到,王建珍在住院的这段时间里,治疗费就已经花了2万余元。而这笔费用,除了亲友从福建汇款以外,还有王建珍所在单位的捐助。

  陈然告诉记者,他每个月收入仅2000多元,猪场倒闭后,母亲一无所有了。“我帮母亲还了18.8万元的债务后,现在也没有积蓄了,后期的治疗费用真是不知该怎么办。”陈然叹息道,如今母亲仍处危险期内,每天要挂十余瓶针水输液以抗心衰和排尿排水,以治疗高血压和心脏病的,所以目前每天的日常费用需要3000元左右。

  油条、馒头、包子,是老百姓的日常早餐,但过于蓬松的口感和卖相却来自于含铝食品添加剂,给人们的健康带来隐患。日前,市食药监局发出通知,明确将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凡发现禁用食品添加剂及相关食品,将立即查扣、销毁,并依法查处。

  近期,在全市2014年第四季度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多家经营户在包子、馒头的生产制作过程中,仍然存在滥用含铝食品添加剂的情况。由于餐饮服务环节涉及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的情况较复杂,此次检查将对发现的情况分类处理。

  酸性磷酸铝钠(膨松剂,油炸食品中常用)、硅铝酸钠(抗结剂,奶酪及植脂末中常用)、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增稠剂、抗结剂、乳化剂)等3种物质已禁止作为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在餐饮单位检查中,凡发现以上3种物质或含有以上3种物质的食品添加剂,将立即查扣、销毁,并依法查处。

  硫酸铝钾及硫酸铝铵俗称明矾(钾明矾、铵明矾),餐饮环节常在面制品发酵(发泡)中使用。餐饮环节明矾使用范围调整主要集中在小麦粉及其制品类,明矾只允许在油炸面制品(如油条、油饼)和面糊、裹粉、煎炸粉中使用,其他小麦粉及其面制品不得使用。在餐饮单位检查中,凡发现在馒头、花卷、包子、面条等发酵面制品、生湿面制品、生干面制品中使用明矾或含明矾的食品添加剂,均属超范围使用,将立即责令整改;不整改的,要依法查处。

  此外,宁德市将认真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的含铝食品添加剂,凡发现无包装、索证索票不全、标签不合格,特别是标签未按照调整后的使用范围标识的,将立即查扣,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