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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将柠檬水当“神水”

莫将柠檬水当“神水”

  中国人养生,总是容易走入对某一种食物痴迷的误区,比如之前有人说,绿豆排毒,结果就将绿豆当饭吃;说茄子不错,就日日吃茄子;后来柠檬泡水不知不觉成了时尚,在微博和朋友圈内,如何腌制柠檬、泡柠檬水等的帖子比比皆是。

  柠檬水已经被各路人马夸成了神水,“柠檬含丰富的维生素C,维C是美白护肤的重要成分”、“每日至少喝下三升的柠檬水,再搭配每日15分钟运动,是很有效的喝水减肥法”、“喝柠檬水还可以防治心血管疾病,因为柠檬水能缓解钙离子促使血液凝固的作用”……这些帖子无一例外地强调柠檬泡水有美容、养生等作用,甚至可以“抗癌、预防肿瘤”。

  那么,柠檬水真的有这些疗效吗?小小的柠檬真的有这么神奇?到底应该怎样正确使用柠檬?

  1.柠檬水有助预防肾结石

  柠檬汁有助养生确实有一定道理,医院医生博士介绍,有一份来自美国泌尿学会年会公布的权威研究成果表明,常喝含柠檬汁的饮料可提高尿中的柠檬酸酯水平,该化学物质能预防尿中的矿物质在肾内形成结晶体即肾结石。

  这是因为柠檬水中含有大量柠檬酸盐,能够抑制钙盐结晶,从而阻止肾结石形成,甚至可以使部分慢性肾结石患者的结石减少、变少。

  医院风湿免疫科主治医师也在临床常常遇到类似“泡柠檬水喝有用吗?”的询问。当然柠檬水有助预防肾结石,对痛风患者自然有益,柠檬有降尿酸的作用,同时呢,还能碱化尿液,防治肾结石,所以痛风患者,是可以喝的。

  此外,何懿介绍,柠檬中富含的维生素C又叫抗坏血酸,所以柠檬可以说是“坏血病”的克星。

  柠檬还能预防心血管疾病,也还是因为柠檬富含维生素C和维生素P,可预防和治疗高血压和冠心病。很多医学类的文章还介绍:柠檬提取物可以杀菌抗炎。但是大家记住了,这个作用有限,不能代替药物。抗氧化作用也是柠檬的优势。

  2.柠檬虽好只是辅助

  值得一提的是,网络上有介绍一种通过柠檬汁排肾结石的方法:“每天将12个新鲜柠檬榨汁(现榨现喝),加入适量温开水调和,还可加少许天然海盐,口感会更滑润顺口,一天一打柠檬榨汁连喝7天、其余饮食照旧。细小的砂石就会由尿道排出。

  排出的时候,会有刺痛的感觉;如果肾结石很大,已经造成发炎疼痛,可以喝小红莓汁来消炎止痛。”专家表示,本段资料来源于网络,其科学性有待考证。

  需注意的是,如果有肾结石,还是应该先去医院就诊,由泌尿外科医生评估过后再进行针对性的治疗。

  专家解释说,因为根据结石的大小、位置、成分不同而治疗方法不同,并非所有结石都可以通过“柠檬水排肾结石”。而且,预防胜于治疗,注意保健,避免对肾脏的伤害比如避免饮食高蛋白、作息规律、不熬夜等等才是上上之策。

  至于说柠檬能够治疗、预防肿瘤,专家表示,这个说法有点夸张。肿瘤的发生与基因、环境等多种因素有关,其中遗传因素占很大一方面。

  目前人们在预防肿瘤的问题上,还没有特别直接有效的方法,只能是降低肿瘤的发生率。比如说降低肺癌的发生率,可以通过改善生活习惯、戒烟等方式。

  3.柠檬水喝多也伤胃

  柠檬水有多种保健作用,但是也不能一味多喝。梁中锟提醒说,凡事应有度,柠檬水容易腐蚀牙釉质,造成牙齿问题;空腹时不能大量喝柠檬水,会造成胃酸过多,胃部疼痛的毛病,尤其是小朋友和老人。

  每天不宜超过1000毫升。由于柠檬水的pH值低达2.5,而人体正常的PH值是7.35-7.45,属于弱碱性体质,胃酸过多者和胃溃疡者不宜饮用柠檬水。

  如果日常养生,梁中锟建议,可以在每日起床后鲜榨一个柠檬,加入一杯200ml的温开水调和(可加少许天然海盐、口感更滑润顺口),空腹慢慢喝下,既可以清洁肾脏,也可通大小便,尤其是对于便秘患者有很好的效果。

  昨日,广东省食药监发布通告,对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公告涉及广东的不合格产品处理结果进行公布,记者获悉,食药监对于涉及的“问题白酒”企业进行整改,罚款千元,而沃尔玛所售抽检不合格产品已溯源。

  白酒酒精不合格企业被罚款千元

  据悉,今年3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食品,发现6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涉及广东省的不合格食品有:吴川市兆京三星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壹斤多二两酒”(浓香型白酒),酒精度项目不合格;沃尔玛(广东)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汕头金砂东路分店销售的活力本味青葱饼干,柠檬黄项目不合格。

  据悉,吴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16年2月1日对吴川市兆京三星酒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被抽检不合格批次产品共216瓶,已全部销售完毕。执法人员于当日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吴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企业作出罚没款1166.40元的行政处罚。

  沃尔玛检出不合格产品已溯源

  而对于沃尔玛抽检不合格的产品,食药监透露,汕头市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16年2月16日对沃尔玛(广东)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汕头金砂东路分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当日立案调查。经调查,“沃尔玛(广东)商业零售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1日向“兆玮呈富(厦门)进出口有限公司”购进“活力本味青葱饼干”24盒进行销售。其中2盒已售出。剩余22盒被检验机构购买用于检验样品。

  食药监表示,当事人履行了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义务,并能说明进货来源,在不知该批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况下,经营了该批食品。汕头市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当事人免于处罚决定。

  汕尾市区一男子销售病死猪获刑半年

  我市一男子为谋取利益,以低价购买病死猪后出售猪肉。日前,城区法院一审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颜某某在市区某市场经营着一间肉铺。2015年11月20日凌晨4时左右,颜某某接到从事私宰生猪的陈某某(在逃)的电话称,其有一头死猪欲以每斤人民币10.6元贩卖,问颜某某是否要购买。颜某某盘算了一番:向汕尾肉联厂购买的猪肉是13元一斤,以10.6元一斤向陈某某购买能让他起码赚多一倍。在利益的驱动下,颜某某于是同意购买,随后便前往约定地点以每斤10.6元的价格,向陈某某购买了一头死猪共160斤,双方约定在猪肉销售完毕后再支付购买款。颜某某将肉品表皮呈暗黑色且已经发臭的死猪载回家中简单冲洗宰割之后,再运到自己经营的肉铺,与从肉联厂购进的猪肉混在一起,以每斤14元的价格出售给个人、饮食档口和其它猪肉档口。当天160斤死猪肉全部被售出,颜某某获利人民币500元。尝到甜头的颜某某于次日以同样的价格向陈某某购买了154斤死猪肉,并向其支付了20日购买死猪肉的价款共人民币1700元。在将死猪肉运回家的途中,被正在巡逻的汕尾市城区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查获,当场缴获死猪肉154斤。经汕尾肉联厂检验室检验,所缴获的死猪肉属于病死猪肉,没有在汕尾肉联厂检验检疫过。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颜某某无视国法,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病死猪肉,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颜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说法

  生产销信不安全食品处三年以下徒刑

  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因此,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构成,并无生产、销售次数或金额上的要求,也不要求对人体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出现,只要存在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危险状态就构成本罪。一旦贩卖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猪及其肉类、肉类制品的行为符合《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就构成犯罪。

  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病死猪要进行无害化处理,生猪必须在专门的屠宰点进行屠宰,且需经过层层检疫,合格后才能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