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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是食品 并非等同于药品

保健品是食品 并非等同于药品

  如今,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保健意识也越来越有所提高,尤其是秋季,选择通过保健品“进补”的市民更是不在少数。那么,保健品与药品究竟有何区别?如何才能购买到正规的保健品呢?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

  现象

  秋季保健品销售旺,老年人专用补品唱“主角”

  昨日,记者在洛阳市区多家医院走访发现,药店里销售的保健品种类繁多,价格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其中,以专门为老年人补身体的保健品居多。“这是蛋白质粉,卖得非常好,能有效改善老年人较弱的体质,增强免疫力,无论是给老人补身体还是送礼都很好。”龙门大道一药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除了蛋白质粉外,该工作人员表示,适合老年人的保健品种类繁多,如价值298元的深海鱼油,对老年人降压、降血脂、改善视力等效果较好;液体钙软胶囊,可以为中老年人补钙,预防骨质疏松;还有钙镁片、维生素咀嚼片及护肝的螺旋藻等,这些保健品价位都在百元以上。

  此外,在市区内一些大型超市和保健品专卖店内,同样有大量的保健品在卖。记者在西工区一大型商场内发现,各种保健品琳琅满目,燕窝、血燕、虫草口服液等保健均放在显目位置,价格则从几十元至数千元不等。

  据一药店老板介绍,秋季气候变幻莫测,温差大,是老年体弱及患有呼吸道疾病和慢性病者复发季节。因此,不少老年人在这个季节选择服用保健品。“这段时间保健品销量不错,多以老年人购买为主。”

  误区

  多数市民认为保健品等同于药品

  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10余位市民,其中只有一小部分的市民表示曾购买过保健品。“给父母买过,吃过一段时间,但也没觉得有啥作用,后来也就没再买了,我认为保健品可能只有心理作用。”一市民说。

  此外,多数市民认为保健品和药品区别不大,同样有治病的功能。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保健食品和一般食品进行了严格区分,强调保健食品在标签和说明书上,都必须宣告“本保健食品不得替代药物治疗”等相关规定。

  中国消费者协会曾做过一次调查报告,调查数据显示,40%的受访者表示经常服用保健品,75%的受访者在近半年内购买过保健品。但这份数据同样显示,30%的受访者有过购买保健品上当的经历。此外,在另外一次关于食品安全的网络调查中,保健品当选为网友最不放心的食品。

  据一业内人士介绍,市场上保健品种类繁多,质量不一,有不少“三无”保健品充斥市场。此外,一些商家会通过听课有奖、免费旅游、回收药品、免费体检、家访送礼等途径向老年人推销“三无”保健品,很多老人会在不自觉中购买。

  提醒

  市民购买保健品时,一定要认准“国家正式批准文号”

  记者了解到,不少人对保健品的理解有一定偏差,他们将保健食品当成药品来食用,对产品的期望值很高,甚至认为有治疗疾病的功能。据专家介绍,保健品属于食品,不是药品,即使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也根本达不到治疗疾病的作用。对于一些疾病,绝不是任何保健品能够替代的,必须到医院等专业机构进行正规的治疗。

  记者从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了解到,正规厂家出品的保健品都会有国家正式批准文号,买时一定要看是否有“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的批号,然后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上查一下有没有这个批号。

  此外,市民还要看清保健品上面有没有药品批号,只要商家坚定宣称产品能治病,就应属于药的范畴,如果找不到相应药品批号,则说明商家在欺骗顾客。即使是国外进口原料在国内包装的保健品,如果想要在国内销售,也必须要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检验批准,贴上保健品标志的“小蓝帽”,才可以在国内销售。

  10月12日,本报刊发《点餐APP,12家店铺用一个餐饮执照》,暗访调查了朝阳区定福庄附近的外卖餐厅,发现部分商家无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使用问题证件入驻互联网外卖平台,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昨日,市食药监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互联网订餐时切勿订购“无证”单位制作的食品,或来历不明的外卖食品,用餐保留好消费小票。

  网卖食品存安全风险

  在《点餐APP,12家店铺用一个餐饮执照》的报道中,北京青年报记者在朝阳区定福庄周边调查发现,外卖APP上商家众多,消费者点餐量也很高。然而,在饿了么点餐平台默认排序前十的商铺中,竟有5家商铺使用的是同一个营业执照和餐饮许可证。随着调查深入,北青报记者发现,定福庄西街周边3公里内,有12家商铺使用同一套营业执照和餐饮许可证,而注册证件的地址却为数十公里外的丰台区。

  市食药监局表示,虽然目前“互联网+订餐”的方式给传统餐饮服务行业注入了新的商机和活力,但目前网络订餐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并不规范,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食品安全存在一定风险。

  网上订餐拒绝无证食品

  不少消费者在点餐时只关注了菜品和价格,并没有查看商铺的营业资质,仅仅盲目相信第三方订餐平台的入驻审查。

  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

  对此,市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在网上订餐时,要了解供餐单位的名称、经营地点和食品制售资质(包括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食药监评定的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切勿订购“无证”单位制作加工的食品,或者来历不明的外卖食品。

  订餐同时保留票据维权

  收到网上预订的食品后,消费者还要做哪些事情?市食药监局表示,消费者收到食品后,应当检查餐盒包装是否清洁完好,食品是否受到污染或变质,然后及时食用。

  同时,留存好消费小票、发票等相关凭证,如发生消费纠纷,可拨打消费者保护维权电话12315;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拨打食药监投诉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