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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批次不合格药品被查处

18批次不合格药品被查处

  4月13日,省食药监局发布今年首期“药品质量公告”,曝光18批次不合格药品,提醒广大市民切勿购买,一旦发现可拨打12331举报。

  18批次不合格药品具体为

  标称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黄连上清丸(两批次),标称石家庄市润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酸枣仁(炒)和姜黄,标称安徽益生源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僵蚕,标称河北省祁新中药颗粒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地龙,标称济南人和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化橘红,标称安国市弘发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地龙,标称河北济鑫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燀桃仁”、首乌藤、僵蚕,标称安徽谓博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豆根、海风藤、地龙,标称河北亚宝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芍(炒),标称山西华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连翘,标称河北安国振宇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药,标称北京同仁堂(亳州)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蒲黄。

  上述不合格药品有的是有效药物成分不达标、杂质超标,有的是性状、溶散时限不符合规定,还有的冒称正规企业实则来路不明的假药。省食药监局要求,各市、县食药监局对不合格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对标注的假药要追查来源去向,严惩制假售假行为。

  春天正是吃野菜的好时节,荠菜、苋菜、香椿等常见的野菜因其鲜美的口感与营养及药用价值深受市民的喜爱。野菜虽好,但市民在食用时一定要谨慎。有些野菜属于光感性食物,市民食用后晒太阳则有可能会引起植物日光性皮炎,严重可导致休克。

  医院皮肤科主任表示,植物日光性皮炎是因患者过多食用或接触光感型植物后经日晒后所引起的急性光毒性炎症反应。“植物日光性皮炎的发生常与个人体质、有关植物和长久日晒三者有关。比较常见的有食用灰菜引起的植物日光性皮炎。”

  主任表示,每年到春季野菜成熟时,皮肤科都会接诊植物日光性皮炎患者,“通常都是患者暴露在阳光下久晒的皮肤处出现红斑、水肿及水泡等,严重的甚至可引起休克。”

  对此,主任提醒,具有特异性过敏体质者应避免食用荠莱、灰菜、芹菜、莴苣、苋菜等光感性植物,“在吃过野菜后要尽量减少外出,特别是要减少直接受到阳光照射的机会。凡有过敏史或类似病史的市民,最好不要采摘灰菜、荠菜等光感性强的野菜食用。”

  主任表示,如果市民在食用光感性植物久晒后身上裸露出出现了瘙痒红疹等症状,应尽快前往附近医院就诊,“出现过敏后腰立即停止食用致病植物性蔬菜和避免日晒,并前往正规医院寻求医生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