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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新食品安全法实施 最高的按货值30倍处罚

10月新食品安全法实施 最高的按货值30倍处罚

  如果在食品安全上违了法,可不是闹着玩的:最高可按货值30倍处罚。来自杭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消息,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将正式实施。虽然还有3个月的时间,但这部号称“史上最严”的新食安法已经引起了全国范围的广泛关注。

  昨天,杭州的上百家食品企业公开承诺,积极主动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遵守食安法,用良心做食品。

  和老版食安法相比,“新食安法”有不少适应当下新情况新问题的革新之处,比如,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经营者有违反此规定的,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停止提供服务。

  而以前在汽车销售中常见的“召回”制度,在新食安法中也得到了落实。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同时,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

  “新食安法”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已经在网络上引起不少人,尤其是食品企业的讨论。

  比如,法规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经营上述食品的,除了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可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可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

  此外,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按新食安法的规定,最高也可处以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

  “有的企业可能觉得这个罚款力度太大了,但我觉得,罚得他痛了,就没有下一次了。”

  在承诺倡议会上,宗庆后谈了自己对“新食安法”的一些理解,“在我看来,要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光靠监管部门查是不够的,还要靠消费者‘倒逼’。我前两天还在和一些国外同行讨论,能不能有一种传感器,往一些食品上一照,就能知道哪些指标有没有超标。如果消费者人手一只这样的传感器,照出不合格的食品就不买,那哪个厂家还敢生产不合格的食品呢?”

  7月1日,福建启动省属公立医院药品、耗材零差率改革,福州市公立医院、驻榕部队医院等市属同城医院将同步推进。这意味着福建全省所有公立医院不再加价销售药品和耗材,迈出了公立医院药品、耗材零差率改革的第一步。

  改革前,公立医院购进的药品(中成药、西药)是按照购进价格的15%,耗材是按照单价在1000元以下的按8%、1000-5000元之间按5%、5000元以上的按3%的比例加价后,再进行销售。改革后,以上加价全部取消,公立医院不再加价销售药品和耗材。

  在实行药品、耗材零差率的同时,公立医院对医疗服务价格也进行了调整,本次对现行4170项医疗价格项目中,福建省级三甲医院调整2565项,其中调增2382项,调减1213项;省级三甲以下公立医院调整3310项,其中调增2097,调减1213项。据福建省省立医院党委书记朱鹏立介绍,福建省立医院目前已完成1917种药品(其中西药1742种、中成药175种)、3126项耗材,2559项医疗服务价格更新,确保7月1日起实现新旧价格库顺利切换。

  同时,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将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并调整医保报销政策。据了解,福州市属公立医院将完善尿毒症患者新农合优惠救治、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新农合优惠救治,方便农村尿毒症患者就近接受血液透析治疗,提高和扩大重性精神疾病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和目录项目。

  福建医改办: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

  截至2014年底,福建全省58个县(市)的公立医院全部实行以药品、耗材零差率为切入点的综合改革,实现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今年2月26日,福建省全面启动实施各地医改试点工作。

  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是医改的重点和难点,改革的核心是体制和机制的改革,即改革医疗管理体制和医疗机构运行机制。福建省发改委副主任、福建省医改办主任赖诗卿表示,实施药品零差率实质是使医院与药品不存在利益关系。

  诚然,药品零差率减少了,公立医院合理收入哪里来?“必须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据赖诗卿介绍,通过财政补偿,财政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要建立新机制,逐步从补亏损转变为补绩效,从补机构转变为购买服务。同时通过价格调整补偿,但不是简单的平移,不是减多少补多少,而是建立医院发展新的动力机制,即靠卖药转变为靠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补偿关键是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是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改革的第一关。”赖诗卿介绍道。

  赖诗卿指出,价格调整要达到四个平衡:财政保障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就医负担有所减轻,医院收入总体不能降低。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要让那些原来控费较好、药占比较低的医院受益。此外,公立医院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院长收入与医院经济收入直接挂钩,严禁医务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耗材和医学检查等医务收入挂钩。

  专家解读:取消“以药养医”制度,让医疗卫生主要靠技术服务患者

  为什么要推行公立医院改革?福建医科大学教授郑振佺分析认为,作为医疗卫生事业,宗旨是提高和维护全体人民的健康水平,这其中涉及到公平问题,此外,任何资源都是相对有限的包括医疗资源,这涉及如何高效使用资源的问题,因此,公立医院改革需要解决实现可持续公平和操作上的效率。

  但公立医院改革到底改什么呢?机制改革是重点。“取消以药养医药品加成机制,实现药品、耗材零差率,让医疗卫生服务主要依靠技术,这是启动医改的关键一步。”郑振佺说,过去医疗服务关乎药品和药材、技术、管理等成本问题,成本运作过程涉及医保等支付和补偿问题,改革涉及相关群体的现有利益,会带来利益的再分配。

  药品和耗材实行零差率,那他们本身的定价是不是就高了呢?“医疗卫生是公益事业,药品和耗材的定价不应受到供求的影响。”郑振佺表示,但药品和耗材的定价必然受到成本影响,公立医院合理价格的制定应等于成本减去政府补贴,如果政府的总补贴增加,老百姓的支付就会相对下降。即便如此,医疗技术的成本还应把劳务成本纳入作为计算的依据,包括精力、经验、知识、体力、风险。

  此外,公立医院改革还涉及将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郑振佺分析,医保支付问题,这实际上在机制上是促进医疗机构进入主动控费状态。事实显示,控费仅仅依靠行政监管是很难的,进入主动控费,要依靠第三方支付改革。即支付改革应从依靠项目支付到依靠病重、单位支付,医疗机构依此获取相对综合的价位,靠自己实现综合效益的目标,用相对低的成本取得较高的治疗效果。

  省市公立医院改革明起实施 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7月1日起,市属13家公立医院和区属(马尾、晋安)2家医院将与省属公立医院同城同步实施综合改革,取消15%的药品加成,实行药品、耗材零差率销售。至此,福建将成为全国首个在全省所有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省份。这是记者从昨日举行的省市公立医院改革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参与改革的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和耗材加成,将公立医院补偿由原来的医疗服务收费、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医疗服务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同时,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和财政补偿方案将以“三合一”的方式出台并同步实施,努力使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达到财政保障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减轻、医院收入不降低的“四个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