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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体系在“十三五”期间将迎来大突破

养老保险体系在“十三五”期间将迎来大突破

  日前,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这份长达万字的规划建议提出我国要“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要“坚持精算平衡,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在原文中提到“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拓宽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渠道,加强风险管理,提高投资回报率。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

  针对“十三五”规划中所提到的与养老保险相关的这些要点,笔者认为在接下来的“十三五”期间中,必将会有很多切实的政策落地,取得多项改革的重要突破。

  第一,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自1997年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个人账户制度就一直饱受争议。由于在改革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并没有实质性的对其个人账户进行缴费,而是通过“视同缴费”的制度来对其个人账户进行累积。这造成了个人账户多年空账运行,2001年开始一些省市陆续试点的个人账户做实政策的效果也不尽如人意。然而,个人账户的空账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问题。因此,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迫在眉睫。“十三五”规划中,我们欣喜地发现并没有明确提出“做实个人账户”,而是“完善”。这说明在“十三五”期间,需要有“结构性”的改革方案来解决这一痼疾。

  第二,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我国职工基础养老金的全国统筹问题也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我国不同地区的人口年龄结构存在着显著的差异,近年来一些老龄化严重的地区已经出现了基金入不敷出的现象,而一些年轻人居多的省份的实际缴费率却远远低于政策规定的标准。这种不平衡现象让本来应该收支平衡的基金在部分地区出现了亏损,增加了财政的负担。只有通过全国统筹才能合理的分配不同地区之间的养老基金收入和支出,同时,建立合理的养老金调整机制可以提高可持续性,避免养老金盲目上涨所造成的亏空。

  第三,拓宽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渠道,加强风险管理,提高投资回报率。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包括养老基金在内的社会保险基金长期以来一直处于躺在银行挣活期利率的状态,这不利于社会保险基金长期的保值增值。今年8月,国务院曾经颁布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这使得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如果养老基金能够实现全国统筹,可以使管理职能更加明确,不仅有利于管理投资风险,还可以进一步提高基金的收益水平。另外,“十三五”规划中提到的划拨国有资本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措施。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目前存在的很多问题都是由于改革造成的转轨成本,近些年虽然做了一些解决措施,但总给人拆东墙补西墙的感觉,对总体的帮助不大。如果能划拨部分国有资本来充实社保基金,从源头上填补个人账户的空账缺口,将大大提升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使基本养老保险真正达到可持续发展。

  第四,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延迟退休”已经成了老百姓茶余饭后的话题。本次“十三五”规划再次提出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并明确了“渐进式”的形式。这一概念的提出符合目前国际上养老保险改革的趋势。从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看,世界各国在面对老龄化问题时,大多数都采用了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一方面,由于医疗水平的提高和劳动者工作条件的改善,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具备了继续工作的条件和愿望;另一方面,延迟退休年龄可以有效的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的可持续性,缓解基金的支付压力,从而维持或提高居民的养老金收入水平。而“渐进式”的改革则可以缓解临近退休年龄人群的压力,每个年龄段的人群只需要多工作几个月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相比其他几项措施,延迟退休应该是目前讨论最具体也最可能马上实施的改革措施。

  第五,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我国长期以来一直推行世界银行的“三支柱”体系,但居民在退休后的主要收入来源仍然是依赖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金。这造成了居民的养老过度的依赖政府,有悖于三支柱体系设计的初衷。在老龄化的背景下,第二和第三支柱的欠缺不仅使得基本养老保险在改革的过程中处处受阻,还降低了居民的退休收入水平。如果在“十三五”期间,第二和第三支柱可以在制度上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创新,那么将有效的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同时,第二和第三支柱的发展可以缓解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财政压力,有利于延迟退休、建立调整机制等改革政策的实施。虽然这条被列在最后,但其实是我国养老保险体系改革的关键一环。

  在过去的五年时间中,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有了诸多方面的改变和提高,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例如,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的显著扩大,明确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实现了并轨。笔者相信,在接下来的“十三五”期间,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改革将是突破性的,无论是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还是国有资本划拨都将对完善我国养老保险体系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一部分,也是居民退休后收入的主要来源。只有建立一个公平、有效、可持续的养老保险体系才能让居民在退休后过上体面的生活,实现每个人的“中国梦”。

  据透露,本轮招标,大规模压缩药品采购目录已经是板上钉钉,部分药品要被挤出医院内市场,而药品目录制定的原则是什么呢?

  10月31日,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卫生发展论坛暨药品集中采购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下一步降价:专利药和原研药?

  据了解,来自全国各省卫生计生系统药物政策部门的负责人、药品采购和价格领域的专家等200余人,就推进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的地方经验进行了交流,对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与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对接等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

  据健康报报道,据该会议披露,我国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进展评估研究显示,经过几年的医药卫生综合改革,我国药品价格已经出现了总体回落的趋势。相关调查显示,新一轮医改以来,基本药物价格整体降幅在50%左右,随机抽取的18种基本药物中,有11种GMP质量层次药品的采购价格已经低于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指导价。

  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滔介绍,2014年,我国药品总费用为1.39万亿元,人均药品费用约为1018元。2011年~2014年,我国二级医院次均门诊和住院药品费用年均涨幅分别在5.5%和4.5%左右,低于2008年~2011年期间年均约10%和8%的水平;药品总费用的增长幅度小于卫生总费用涨幅,药品费用占比呈持续下降趋势。

  李滔表示,我国人均1018元的药品费用已经接近部分发达国家的水平,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够理想。目前,专利药、原研药等价格水平仍然较高,需要加强干预。

  国家卫生计生委药政司相关负责人在研讨会上表示,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中应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建立鼓励创新和提升质量的工作机制,完善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当前要按照统一部署全面启动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

  大规模压缩目录,谁能进目录?

  有热心微友还提供了一份当日会议的部分内容。其中一份PPT传达出一个非常重要信息:本轮招标,大规模压缩药品采购目录已经是板上钉钉,部分药品要被挤出医院内市场,而药品目录制定的原则是什么呢?此PPT也给予了提示。

  该PPT的标题为,不单纯是为了降价!其内容主要为:

  各地要走出不一样的路子,重点是按照临床路径压缩采购品规和根据实际使用带量采购,用明确的采购数量给生产企业带来明确的远期利润和确定性,彻底改变目前这种药品由于竞争激烈和不确定性所带来的带金销售的模式,从而达到大幅度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大量减少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问题的目的。

  目前带量采购是否能够真正的实尚待观察,而且,这个带量采购明显的效果就是降低药价了。

  但是值得关注的是,目前在新一轮的招标中,上报药品采购目录工作是招标中首要的一环,目前各省招标的普遍做法是让医院先上报招标药品目录,目前有很多省份做法是各医院上报采购量靠前的品种,但是那些进入采购目录,依据是什么,一直都扑朔迷离。

  现在这个原则基本上明确了:依据临床路径选择。

  我们认为,随着招标制度改革,医疗反腐的推进,国家药管平台和全国各省招标平台的对接,医院的药品使用将处于严格监管之下,药品合理使用将会是下一步卫计委整改的重点,在未来来在公立医院市场,有两种药品可以继续存活:

  1,一个是有较好的药政关系,能够在各种洗牌政策中存活下来的,但是,未来随着医保支付改革等等各项措施的执行,这部分药品的生存空间将会越来越被压缩

  2,经得起循证医学论证、有用的,被纳入临床路径、疾病治疗诊治指南的药物,他们将成为未来医药市场的中坚。

  其他内容

  浙江省分享了医保支付价改革,医保支付价已省级招标价格确定,一年一调整,医院采购金额低于招标价的,差额部分上缴同级财政,按照考核指数全部下发给医院,超出医保支付价部分由医院承担。

  新农合研究中心介绍了新农合进行的价格谈判。大病医保全面推开,目前很多省份对于大病的费用,主要是“合规”费用下进行补偿,很少有和药企进行价格谈判,随着大病医保的逐步推进,药价谈判已经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