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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严禁出租承包 急救时应至少配备2人

救护车严禁出租承包 急救时应至少配备2人

  昨日,市卫计委发布了《重庆救护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救护车的使用、配置等进行了严格规定。其中要求急救时救护车应至少配备医师、护士或医疗救护员各一名。

  救护车分四类 装备不同

  该《办法》规定,医疗救护车可分成4种型号:一种是普通型救护车,主要是为基础处理、观察和转运轻症病人而用;第二种是抢救监护型救护车,主要为救治、监护和转运急危重症病人而用;第三种是防护监护型救护车,是为救治、监护和转运传染性病人而用;还有一种是特殊用途型救护车。各种类别的救护车,装备都会有所不同。

  救护车严禁出租承包

  救护车的配置也有相关的规定。该《办法》要求,对于不设床位或编制床位在50张及以下的医疗机构(不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不配置救护车;编制床位在51~150张的医疗机构,可配置1辆救护车;床位151~250张,可配置2辆救护车;床位在251~350张的医疗机构,可配置3辆救护车;

  二级医院总数不超过5辆,三级医院总数不超过10辆;拥有3辆及以上救护车的,必须配备1辆抢救监护型救护车,并保证1辆配置有儿科救护专用设备。此外,市和区县急救医疗分中心(站)按每3万~5万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

  由于救护车属于严格控制的特种车辆,该《办法》要求必须按照救护车的性质专车专用,严禁挪作它用,严禁出租、出借或承包给任何单位及个人。

  急救时应至少配备2人

  《办法》还要求,救护车使用单位必须配备3年以上驾龄的专职驾驶员。医疗机构在执行院前急救和运送伤病员时,救护车上应至少配备医师、护士或医疗救护员各一名,必要时配备担架员1~2名。纳入全市120医疗急救网络的救护车,必须服从市120指挥中心或属地急救医疗分中心(站)统一调度和指挥。

  医院是一个体现人情冷暖的地方。在疾病面前,有的人选择共同面对,情比金坚;也有的人选择撒手不管,薄情寡义。

  27岁的小徐(化名)本该是一位满怀欣喜的准妈妈。一个月前,她突然左腿肿胀、疼痛,医生说是左下肢静脉栓塞,并给予了针对性治疗。

  眼看着大人保住了,孩子也保住了,全体医务人员都松了口气。这时候,小徐的丈夫反倒不乐意了,他不听医生的解释,在网上查了一晚上的资料,怕孩子有畸形,坚决要小徐流产,否则一切后果跟他无关。

  怀孕三月,孕妇罹患险症

  小徐是一名公司职员,结婚快三年了,今年8月份终于造人成功。

  11月初,她突然感觉左腿疼痛,再仔细一看,比右腿粗了很多。医院急诊科医生的诊断结果是左下肢静脉栓塞。

  接诊的是急诊科主任。他解释:“左下肢静脉栓塞形成后,血液回流受阻,就会出现下肢肿胀、疼痛、功能障碍。最可怕的是,血栓一旦脱落,会沿着血液循环进入肺动脉,引起肺动脉栓塞,会有生命危险。”

  “从国际统计上来说,肺栓塞的发生率在20%左右。对怀孕的小徐来说,一旦发生肺栓塞后果很严重,一是治疗肺栓塞的药物可能会引起胎儿的胎盘剥离出血等,对胎儿是致命的;另外一方面如果不及时治疗会导致母亲和胎儿死亡。”

  他建议,小徐必须立即住院治疗。

  听到这是一种致命的疾病。小徐和家人都很害怕。“平时我身体好好的,怎么就突然患上了这种病呢?”

  宗建平说:“孕妇是下肢静脉栓塞的好发人群,原因很多,其中妊娠凝血功能增加与怀孕子宫压迫下肢静脉的血流是主要原因。”

  在医务人员的安慰鼓励下,小徐内心的恐惧渐渐消失了,安心住院接受治疗。

  面对小徐这样一个怀着身孕的病人,急诊科的医生们针对诊疗方案再三斟酌。首先的方案是尽量保证母子平安,所以治疗中只选择抗凝药物中的普通肝素。

  宗建平介绍说,现在治疗下肢静脉栓塞有很多其他药物,但普通肝素是金标准药物,普通肝素是不会通过胎盘影响胎儿的,加上这种药半衰期短,起效快失效也快,万一在用药时出现副作用或病人出现阴道出血之类的情况,停药后几分钟就没有药物作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