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是男人的镜子
选择啤酒:与任何人都谈得来,具有服务精神,爱取悦他人,也易获得别人的好感。选择鸡尾酒:大多属于善于玩乐的新新人类,很重视气氛。但如果对于鸡尾酒不太重视口味而看重名字的男人,就属于比较怀旧、易伤感、性格比较脆弱的人。选择威士忌加冰:是个真正喜欢喝酒的人,同时是个实用主义者,性格开朗,不会装腔作势,与人交往时好恶分明,即使对方是女性也不会因此而有所收敛。选择不喝酒(酒精过敏除外):是随时要让自己清醒的男人,害怕酒后吐真言。这种男人比较顽固,不愿听从他人的意见,也不会随便表露自己的真实感受,跟这样的男人相处会让人很费心思。选择红葡萄酒:大多属于干劲十足的人,想做就做,是个现实主义者,凡事都会着眼于现在,对金钱和权力非常执着,相对而言,是个不浪漫但很稳健、很实际的男人。选择白葡萄酒:是一个拼命追求梦想和理想的人,只是常常忽略小节,因此,而丧失一些机会,对于女性而言会是个好伴侣。选择粉红葡萄酒:这个男人一定是个“情圣”,非常懂得如何运用鲜花、甜言蜜语和礼物去讨好女性,谈恋爱是把好手。选择香槟酒:性格比较挑剔,是个不满足于平凡的人,喜欢追求华丽、高贵,对异性的要求也很高,即便是作为普通的朋友,跟他们相处也要具备相当的条件。父亲是在我26岁那年走的。十年过去了,每当节日来临的时候,我的心总被思念和愧疚侵袭。回想起父亲用威严遮挡的关爱,如同喝了一杯冰冷的水,继而又一滴一滴流成热泪……我在家排行老六,父亲给我取名来福,或许希望我这个“老疙瘩”能给这个八口之家带来一些福气。父亲是一名火车司机。繁重的工作强度加上每月三十多元的工资要养活八口人的压力,使父亲成了爱喝闷酒、不善言辞的人,也使父亲成了无所不会、脾气暴躁的人。从我懂事的那天起,眼中的父亲就是威严而不可亲近。别说撒娇,就是说句话都是提心吊胆。往往是父亲在哪,我就躲哪躲得远远的。上小学的时候,我在一次期末考试中得了“双百”。一时的得意忘形,让我与邻居家的小朋友玩得忘乎所以,完全忽略了正在不大的一块空地上做木匠活儿的父亲。忽然间,父亲把我叫到跟前,让我站在旁边看他干活儿就再也不理我了。我站在树荫下,父亲却暴露在太阳底下。他身材不高,但双臂却粗壮有力,青筋凸起。大滴的汗珠顺着他黝黑的脸滑落,洗得发白、挂着补丁的布背心早已湿得贴在背上。细长的木头在他的前后推动下,从刨子中间的缝隙中卷起一圈圈木花。我无心看父亲干活儿,低头卷着衣角。那时,一排平房中有六七户人家,而我站的地方又是厕所旁,来来往往的邻居看着我罚站直乐,直到母亲喊我们吃饭。饭桌上,父亲抓了一大把不多的下酒菜———煮花生放在我碗里,面无表情地说,小学的内容简单,得了“双百”没什么了不起。小学临毕业的时候,我的右肘部长出一个大疖子。打针吃药不仅不好还越长越大,胳膊已经不能伸直。动手术那天,父亲用自行车驮着我,还在我的上衣口袋中塞了两个小沙果。医生说,那么大的疖子用刀尖一划脓就会流出来的。没想到的是,在我疼得“狼哭鬼叫”之后,一点儿脓都没流出来。因为我的乱动,医生又用绳子把我捆住,再让父亲使劲按住我,任凭我凄惨的哭声在楼道里回荡。当我用泪汪汪的双眼向父亲求救时,我分明看到父亲眼中雾蒙蒙的东西。他的脸涨得通红,额头的青筋像贴在上面的一条青虫,快要皱断的眉头承载着内心极度压抑的痛苦。他喃喃地说,快完了、快完了……出了医院的门,父亲把我抱到一块大石头上坐好,抖着汗涔涔的背心给我买回3分一根的小豆冰棍。看着我吮吸之后,父亲如释重负般地走到马路对面的水管子处,一边用凉水洗脸,一边用嘴对着水龙头大口大口地喝着自来水。过后,他把我小心地放在后架,推着我往家走。碰到沟沟坎坎的地方,他就用左手握着把,右手握住后架,连后轮带我一起抬过去。多年后,每看到胳膊上的大疤痕,我总要情不自禁地摸两下———那里面分明盛着父亲强咽的酸泪呀。初中毕业,作为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我却选择了一家大企业的中专。相对拮据的家境,使我对每月三十元的助学金已经非常知足了。毕业实习,第一个工作日是中班。下班之后,同样很兴奋的同学都不想回家。大家结伴来到一位同学家里,玩累了便七倒八歪地睡着了。第二天上午,当我回家之后才知道,父亲一宿都没睡觉。看我没回来,他骑着车在刺骨寒风的冷夜,把能找的地方都找遍了,一早晨又赶到学校去了。为了让待业在家的哥哥接班,父亲提前退休了。想着补贴家用,父亲找了一家建筑公司,独自承包暖气管道及上下水管的连接。那时,我已是一家重点厂的厂长秘书。一天,正在开会的我突然接到邻居打来的电话,说父亲干活儿时把胳膊碰了,让我赶快去医院。半路上碰到独行的父亲,我差点晕过去。他的左臂上有一个直径5厘米的大洞,衣服上满是血迹。为了省下打车费,他一个人从家走到了医院。当医生把我请出缝针室的时候,心中一大堆安慰的话,我竟然连一个字也没说出口。在父亲面前我总是紧张得说不出话来。靠在手术室外的墙上,想着一针一线扎着父亲的肉,我心如刀绞。二十多年,逐渐长大的我深深体会到了父亲无言的爱。自行车不好骑了,不经意间说一句,父亲拿起工具就下楼;鞋跟磨了,往屋里一放,父亲就默不作声地修好;搬搬扛扛的活儿父亲总是在我不在家时做完;下班回到家,无论多简单的饭菜,总有一样是我最爱吃的……而我呢,因惧怕,一年到头与父亲说不了几句话;一年四季没陪过父亲遛弯、郊游;给父亲买了一双皮鞋还因为粗心忘在了公交车上。想起这些,我不禁潸然泪下。不久,我调到总公司工作,尽管我千方百计地为父亲创造外出的机会,可我一直都没能与父亲同行。1994年五一节,我正在家看书,父亲被人从外面架回了六楼的家。我以为父亲得了重感冒,叫了出租车又把父亲抬了下去。路上,父亲始终没说一句话。看着他痛苦地把头靠在椅背上,我真想把他的头搂进我的怀里。可跟父亲在一起时的极度紧张,让我放弃了这个后悔一生的念头。“脑干出血!”当医生下达病危通知的时候,我在惊愕之余昏厥了。父亲是在昏迷了五天之后走的。最后一刻他也没有说出只言片语。但我分明看见两颗无力的浊泪顺着他皱纹满布的眼角淌落。之后的日子,我一直感觉天昏地暗。无数个落泪而不眠的夜里,我总会对梦中的父亲说:老爸,儿子愧对您的爱了……有一种感情叫做爱,常发生在男女之间,与爱情似有某种联系,但与通常人们定义的爱情又有所不同;或者那只是一种爱情,却因为当下都市中的爱情往往融入了很多其他的色彩,这种纯纯的爱情反倒显得稀奇古怪。不管怎样,生活需要爱,生命需要爱,就让爱继续吧。在一起就够了他是“海归派”,却没有人们通常印象中的光鲜,他是个重感情的人,但在感情上“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我是他多年的好朋友,写下这些文字,想为他的挫折人生标上一个段落符,祝他今后一切好运!他和还没正式结婚的“日本太太”是在加拿大相识的。当时他是“黑户口”,打工干的都是最苦最累的活儿;她是来加拿大度假的,办的1年期签证可以合法地边旅行边打工。他们租了同一位房东的房子,于是成了邻居。他们完全语言不通,幸好房客中有一位第3代的日本华裔,成了他们的翻译。就这么着,两人竟有了感觉。3个月后他跟房东闹翻了:房东用中文在卫生间门口贴了张条儿,上写“10:30以后不能洗澡”,而他收工就已经11点。他准备搬走,问她愿不愿意一起走。她愿意,房东却来刁难:没有提前3个月通知房东,没收押金。“你敢?我立刻去叫警察,哪条法律有这样的规定?不合法的合同,签了也无效!”中国人可没那么好欺负,他为她讨回了押金,搬出去住在了一起。又过了2个月,他拿到了“身份”,回国“探亲”半年;她转往美国度假,他后来也跟着去美国小聚过一阵,但不久签证到期,她回日本了。接着,他获得了2年香港的工作签证,管理了一家小公司。对这份只能在电话和信件中延续的感情,他提出过结束,怕耽误了她;她父母也不舍得她远嫁,但她是那么地坚定,一次次地飞去香港看他。虽然2年里总共也只有两三次短暂的相聚,虽然他们的交谈里仍夹杂着日语和英语,虽然不懂中文的她不知道在上海能找到什么样的工作,虽然吵架时他们会用互相听不懂的日本粗话和上海粗话对骂,但这份恋情,却越来越浓得化不开了。去年,她来上海见他的父母。这是他的上海,一切都让她喜欢,她要把家安在这里。他们一起去看房子,2套3房2厅,一套给父母,一套做新房,她感觉好幸福。他说他绝不敢称自己富有,但这么些年的积累,在上海买房买车把小日子过得舒舒服服还是没问题的。他送过她最贵的礼物,是一个4000港元的包包,这在香港算什么呀?准备结婚了,还是要买些贵重礼物让她高兴高兴。他们说好了不买钻戒,买一对OMEGA对表更有意义。她嘴上说太破费了,心里好美。几个月前我去香港出差,一个坏消息把我都差点砸晕了:他弟弟去澳门赌场,把他资助开公司的钱全赌光了,还挪用了公款。为了救弟弟,他只能把自己所有的积蓄搭上,现在他又重归一无所有。当时他还不知道该怎么让她知道,当我们来到半山的Swatch专卖店,他指着橱窗里的手表说话像个孩子:“哎,这表也蛮好看的,我回头对她说,OMEGA不好,我们买Swatch吧!”今天,她和他住在上海,3房2厅没了,1200元租了旧房子;钱包里至少2万元港币的现钞,变成了1000元人民币……他不能不告诉她自己发生的经济危机。她知道了,但从不细问,依旧平平静静、快快乐乐地过日子。似乎,这对她真的不重要,只要在一起,就够了。爱不需要定义她是小有名气的作家,出了不少不赚钱的书,也经常给报纸杂志写写短文。然而,她真正的梦想是开一家书店,有宽敞的店堂,有看不完的书,自己的、别人的……可是,她没有那个经济实力。他是她的忠实读者,从她出版第一本书起,就一直追随她。他洞悉她的梦想,愿意出资帮助她,当然,如果那样,她必须成为他的女友。她原本是另有男友的,所以不知道该怎么办。但书店还是如期开出来了,她则徘徊在两个男人之间,直至原来的男友终于忍受不了,离她而去。是的,谁能忍受和另一个他分享爱人?离开他的那一夜,她哭了,且哭得非常凶,她的心在一生中从未如此疼痛过。在那一刻,她不是不后悔的,只是相比爱情,她更珍惜她的书店。书店果然办得很成功,每天都人来人往,营业额直线上升。而她和那个帮助她的男人,每天睡在书店楼上的阁楼上,阁楼很小,两人慢慢不再有秘密。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爱他,但她肯定感激他、需要他,更离不开他。两年来,是他一直照顾自己的生活,付出比以前爱人更多的关心。她习惯在早晨一睁开眼睛就看到他,也习惯在回忆起那个伤痛的夜晚时,偎依在他怀里。在他的悉心呵护下,原来男友的面孔渐渐模糊,然而要忘却,却是不可能的。也有朋友劝她不要继续下去,因为两年来所赚的钱足够她盘下这家书店。她的亲人则希望她早日成家,无论是跟这个,还是那个。然而他们终究没有结婚,虽然生活在一起,工作在一起。两个彼此习惯、彼此依恋的灵魂都觉得,就这么一直走下去,也不错。一纸婚书哪里有这样建立起来的感情来得牢固?他们也不想去定义这种感情,只要有爱的成分,是亲情?是友情?还是爱情,或者仅仅是身体的互相取悦,这真的很重要么?或许,都有一点点吧。那么,让爱继续。滋养默默无声他是画家,她是导演;他才华横溢,她聪慧美丽;他37岁,她32岁,但看上去只有26岁。当他一见到她,就想感谢上苍:在他这样的年龄,还能遇见这么符合心意的佳人,真是造化不浅!他确实是个高不成低不就的人,贪他名的,他不爱,钱太多的,他不要,他心目中的她要懂他、爱他、仰慕他,还要漂亮。尽管她目前的经济状况比他好,但这对他还构不成压力,所以他100个满意,若不是还没挑到中意的房子,他真想马上就结婚。她当然也觉得他是挺难得的人,但是很快他们就分手了,因为她觉得:他不爱她。--他们曾一起探讨美国影片《大开眼界》,当面对诱惑时,如果拒绝诱惑的理由仅仅是因为“我有丈夫,我是海伦的母亲”,那么他们之间的爱一定是出现问题了。这在夫妻中、恋人中都一样。“觉得”她理想、“想”跟她结婚,与“爱”她是两回事,她以女性细腻的敏感,能清晰地区分出这二者的差别。没关系,允许不爱,但不允许爱得虚假,她选择了离开。但是她又没有离开。在分手的那一刻她悟到,他对她的喜欢是真挚的,或许是因为沧桑感,或许是因为没有很好地疗伤,他已经不会投入地去爱了,就像他自己说的:“都这把年纪了,怎么还可能有20岁的恋情呢?”她想向他证明:爱的形式或许会随着岁月改变,但爱是不会淡漠的。她还是会经常地去看他,但每次只呆20分钟,她只要他感受,他不是孤单的,他是有人关心的;但她绝不“粘”他,也不再有任何抱怨,只是默默地付出。起先,这样的“藕断丝连”让他觉得别扭,但慢慢地,他感觉很舒服,甚至有一天,他说她还是他女朋友。“不是。”她很肯定地回答。她爱他,但她认为那已不再是爱情,因为不再有结婚这个目的。她希望他好起来,然后重新选择真正他所爱的人,但那个人未必是她;她的惟一要求,是当他有新的恋人时能第一时间告诉她,那时她会告退,而现在,她觉得只有自己,才会用这样的方式去滋养他。当然,她也不拒绝自己开始新的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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