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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相障碍共病焦虑的流行病学探究

双相障碍共病焦虑的流行病学探究

  人们逐渐意识到,焦虑障碍是双相障碍患者转归的重要决定因素。然而,目前已发表的相关数据差异甚大,尚无针对两者共病率的可靠数字。

  一项6月23日在线发表于《柳叶刀·精神病学》的系统综述及meta分析研究显示,每两名双相障碍患者中,就有近一人在人生某一时段罹患焦虑障碍,这一数字显著高于非双相群体。

  本项研究由加拿大达尔豪斯大学精神病学系的Barbara Pavlova等开展,旨在量化双相障碍患者焦虑障碍的终生患病率,并将其与未罹患双相障碍的个体进行比较。

  研究者检索了2014年6月之前Web of Knowledge及Medline中各种语言发表的相关文献,所使用的关键词为“bipolar”及焦虑障碍检索词的组合。

  分析所纳入的研究均为报告双相障碍成人患者一生中DSM-III及DSM-IV焦虑障碍患病率的原创研究,招募受试者时未考虑共病状况,其双相障碍及至少一种焦虑障碍均通过具有效度的诊断性晤谈加以确诊。

  研究者排除了那些报告当前患病率或无法确定时间段,以及无法通过联系作者而消除数据分歧的研究。研究者使用随机效应meta分析对数据进行了处理,并比较了双相障碍 I 型与 II 型患者,以及双相障碍患者与非双相人群焦虑障碍的终生患病率。

  本次分析共纳入了北美、欧洲、澳大利亚、南美及亚洲的40项研究、14,914名个体。结果显示:

  双相障碍患者共病焦虑障碍的终生患病率为45%(95% CI 40–51);

  来自5项研究的1,378名双相障碍个体与56,812名对照的直接比较显示,前者罹患焦虑障碍的风险为后者的3倍以上(风险比 [RR] 3.22 [95% CI 2.41-4.29]); p<0.0001);

  来自13项研究、4270名双相 I 型及1939名 II 型患者的比较显示,两种双相亚型终生罹患焦虑障碍的风险并无显著差异(RR 1.07 [95% CI 0.96–1.20]; p=0.223)。

  研究者得到结论:相比于对照人群,双相障碍患者罹患焦虑障碍的风险显著升高。因此,除心境症状之外,双相障碍患者的焦虑症状同样应得到评估。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被称为史上最严。专家认为,新《食品安全法》再次加强保健食品的管理规定,有利于整肃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等乱象,也有利于帮助消费者科学选择、理性消费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必须标示有“蓝帽子”及注册证号

  请认准“蓝帽子”及注册证号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监管作了进一步完善。

  其中,第七十五条规定,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鉴于我国添加中药材的保健食品较多,在前两次审议稿针对保健食品的原料、保健食品的注册和备案等方面做出规定的基础上,提交三审的草案再次加强了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管理。新《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保健品须声称“不能替代药物”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监管作了进一步完善。

  其中,第七十五条规定,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