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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某小学过期食品是谁之责

晋中某小学过期食品是谁之责

  10月28日山西电视台都市110报道,晋中榆次区泰山庙小学发的面包和牛奶竟然过期半年。虽然该学校为何选用过期的牛奶和面包的具体原因尚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此次事件虽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后果,但该新闻还是为我们重重地又一次敲响了安全警钟。

  近年来,随着政府相关部门的严厉打击,无论是在城市,还是乡村,大大小小的酒店、餐馆,以及简单的小吃店等,都逐渐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卫生制度,无论是卫生许可证,还是工作人员的健康证等等,都为相关部门严格监管奠定了基础。

  然而,令人感到遗憾的是,一些学生内的食堂、餐馆,却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监管的“盲区”。

  或许,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对于学校内部的食堂、餐厅等,往往寄希望于学校内部加强管理,而一些学校的负责人或着学校餐饮的负责人却利欲熏心,趁监控脱空之际,不顾学生的饮食安全,只手遮天大发“黑心钱”。或偷工减料或偷梁换柱,更有甚者以次充好,以假乱真。

  我们都应该知道,学生与学校是委托监护的法律关系。许多法律都明确规定,学校对于学生负有监护的权利与义务,应对学生的人身安全负责。

  当学校委托第三方来为学生提供饮食,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学校更是难逃其责。既然学校明知该为学生的饭菜负责,为何这样的黑心食品仍会出现。估计仍然在于学校的监管漏洞和一些人对金钱追求的不折手段吧。

  面对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笔者认为,“校内食品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因为校内食品安全关系到祖国的花朵是否在法制法规保障网下自由开放,关系到我们未来的接班人是否在爱的阳光下健康成长的大事情。

  所以,关注学生的饮食安全,政府和相关部门、学校和家长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校内食品安全决不能忽视,更不可掉以轻心,要在平时就加强监管和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不管哪所学校,凡是销售不卫生的,不符合规定的及“三无”食品,一律从严、从快、从重处罚,情节严重者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绝不留情面,绝不心慈手软。

  如果我们每个地方、每次都能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之中,这才是做了一件功在当前、利在后代的大好事!切莫等到事故发生之后再去“亡羊补牢”,莫让危害祖国“花朵”的悲剧重演。

  原题:中国逾60%的地下水被列为不适合人类接触中国环境保护部4日称,2014年该国将近2/3的地下水和1/3的地表水,被列为不适合人类直接接触。

  现在,中国正向“污染宣战”,以便一定程度上扭转30多年高速增长造成的环境破坏。其最大、最昂贵的挑战之一是处理水污染。

  中国把地表水水质分为六个等级。去年环保部监测的968个地表水监测点,只有3.4%达到最高标准的Ⅰ类水质。在一份年度环境公报中,环保部称,只有63.1%的监测点的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即适合人类使用。

  剩下的要么完全不能用,要么只适合工业或灌溉使用。

  2013年,环保部将71.7%的地表水列为达到或优于Ⅲ类。但目前不清楚,是否这些数字可以互相比较。

  这份2014年的报告还说,中国的地下水水质在恶化,在4896个地下水监测点位中,61.5%被环保部列为“较差”或“极差”。2013年相应的数字是59.6%,该数字是基于4778个监测点的取样。

  今年4月,中国誓言到2020年,将该国七大流域的优良水质比例提高至70%以上,城市饮用水达到93%以上。

  中国还表示,2016年年底前,取缔炼油和造纸等污染水环境的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