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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模?划分新标准?出台 多地"特大城市梦"生变

城市规模?划分新标准?出台 多地"特大城市梦"生变

国务院发布《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与1989年出台的《城市规划法》相比,新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类型由四类变为五类,增设了超大城市,并且将小城市和大城市分别又划分为两档。

新标准中,人口规模的上下限普遍提高,特大城市的下限由100万提高到500万,规定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这意味着,此前被称为特大城市而目前城区人口不到500万的城市,将不再被定义为特大城市,面临“降级”。

被“降”为大城市的地区发展空间及潜力会增大。中国社科院研究员、中国区域经济学会秘书长陈耀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新标准下,原来的特大城市变成了大城市,在重回特大城市的过程中,更有空间聚集人口和发展城市。

值得注意的是,许多地方此前已经发布了到2015年或2020年,甚至到2030年的相关城镇规划。各地已经按照旧规进行了特大城市规划,但若依据目前发布的新标准,则此前规划大多面临重新调整。

部分特大城市被“降级”

对比1989年的《城市规划法》,可以看出人口规模的上下限普遍提高。小城市人口上限由20万提高到50万,中等城市的上下限分别由20万、50万提高到50万、100万,大城市的上下限分别由50万、100万提高到100万、500万,特大城市下限由100万提高到500万。

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

据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发布的《城市蓝皮书: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7》显示,2012年,我国城区人口超过一百万的城市有66个。旧标准之下,这些城市均属于特大城市。而新标准调整意味着部分特大城市将会被“降级”,上海、、将在新标准下升级为超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