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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安全 江西省局启动行政受理巡回服务活动

食药安全 江西省局启动行政受理巡回服务活动

  7月30日上午10时,江西省大余县一家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梅华英走进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一楼大厅,眼前豁然一亮。只见大厅正上方挂着“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行政受理巡回服务站”的横幅,下面摆着一排桌子,桌子上放着4台电脑,远道而来的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5位工作人员正在忙碌着。

  该局行政受理与投诉举报中心副主任郑丽热情地迎上来:“您有什么事需要我们帮忙吗?”梅华英表示,她是来领取许可证的。郑丽转身在一摞盖了大红印章的许可证里找出该公司的两张,郑重地递到梅华英手上。

  把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行政受理服务窗口设到市里来,这可是件新鲜事。10天前就已得到通知的赣州市食品药品企业相关负责人,都在7月30日这天来到赣州市局。他们有的来领取许可证,有的来提交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有的来咨询有关法律、政策、技术问题……江西省局行政受理与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有求必应,有问必答,从早上7点半忙到下午6点。当天,共受理药品申请事项37件、食品生产申请事项22件,送达食品生产许可证11件,接待前来咨询的企业16家、群众31人次。

  赣州市一家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经理曾耕耘申请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事项。他高兴地对工作人员说:“如果我去省局递交申请材料,去一趟400多公里,坐火车来回两天,加上吃住,要花费1000多块钱,现在你们到赣州来,对我们太方便了,你们要常来啊!”

  今年以来,江西省局加大了简政放权和推行阳光政务的力度,只保留16大项行政审批事项,完善了网上审批系统;今年2月新组建行政受理与投诉举报中心,对服务窗口实行统一管理,推行“当日受理当日送达”等优质高效的标准化服务。但是,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申报许可事项需要提供纸质资料,许多行政相对人为送资料不得不往返于省局。为方便企业办事,提高办事效率,江西省局决定启动行政受理巡回服务站活动,将行政审批服务窗口从省局机关下移至基层,变“等上门”为“走下去”,每月用7天左右的时间,抽调部分行政受理和技术人员巡回到各地,重点是偏远地区,现场受理行政许可事项,解答有关问题,首站设在下辖18个县(区、市)、江西省最大的行政区赣州市。

  江西省局局长、党组书记李舰海强调,开展行政受理巡回服务站活动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要使之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全局上下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黄富强 赵华斌)

  短评

  变理念 转作风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行政许可工作中变“等上门”为“走下去”,实质是工作理念的变化。行政许可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行政的半壁江山,这半壁江山的风景如何,首先取决于工作理念。因为工作理念往往支配工作态度和方法。要使江山风景如画,须得理念焕然一新。

  行政许可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决不可随心所欲,同时也受到一定的办公条件和场所的影响,等行政相对人上门来申请,在“门”内做好行政受理、技术审评和行政审批工作,这没有错。但若仅仅止步于甚至满足于“等上门”,还是一种比较被动的态度,而“走下去”显然要比“等上门”主动得多,是一种更为积极的态度。走下去,就是要为守法企业的健康发展着想,放下身段,让行政许可工作更接地气,在法律框架内为企业提供“最省时、最省钱、最有效”的服务。走下去,必然带来工作作风的崭新变化。

  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需要“雪中送炭”。江西省局启动的行政受理巡回服务,这在全国尚属首例,愿其一直走下去,为进一步推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作理念和作风转变探出一条道来。

  7日,山西省晋中市盐务管理分局、晋中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双方配合破获一起特大制售假冒食盐案件,目前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11人,涉及盐产品达700余吨。

  2014年3月,盐政执法部门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晋中市多个地区出现相当数量的假冒食盐,且有蔓延之势。晋中市盐务管理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在掌握一定线索和证据后报告上级部门。随后,晋中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

  经过两个余月的调查取证,晋中市盐务管理分局和晋中市公安局相互配合,在榆次区小东关跑马场附近成功捣毁郗某某父子制售假冒小包装食盐的工厂,现场查获工业用盐及味精专用盐40余吨,假冒食盐成品、加工设备若干。

  经查,2014年6月至9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郗某某父子分多次购买179吨工业精盐,雇佣郭某租住厂房制作假冒小包装食盐,分别以山西省盐业公司深井海藻碘盐、海藻碘精盐两种品牌销售给下线。经相关部门鉴定,涉案的假冒小包装食盐碘含量均不合格。

  同时,专案组抓获制作假冒食盐包装袋、外包装纸箱的李某军等4人。经深挖查明,郗某某从2011年起就从事假冒食盐的销售,涉及盐产品达700余吨。

  “该案涉及山西、河北、河南、湖北、天津等四省一市20个市县,跨度范围大,涉案人员众多。目前已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11名。”晋中市盐务管理分局局长张建春说。

  晋中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峰扬表示,为侦破此案,办案人员共侦查核实各类线索400余条,行程2万余公里。该案是建国以来山西省破获的涉盐数量最多、加工机械设备最先进、假冒品种最多的特大制售假冒食盐案件,现已被列为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

  黑心店主竟用工业盐做包子 会使人慢性中毒

  平邑县一包子铺老板为节约加工成本,用工业盐代替食用盐掺入包子馅,做包子卖。8月2日,这名黑心老板被警方抓获,店内224公斤劣质工业盐被当场缴获。7月份,平邑县盐务局在全县食盐市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整治活动中,对一些小饭店、食品加工店和小吃摊所使用的食盐进行抽样检查,发现白彦镇驻地孙某某经营的包子铺内包包子及做汤所使用的盐为劣质盐。

  经检测,孙某某所使用的盐不含碘,执法人员提取了样本,送往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检测。专业检测的结果显示,孙某某所使用的盐中氯化钠、水溶性杂质、碘等成分均不符合精制盐二级技术指标要求,属于劣质工业盐。7月17日,平邑县盐业局将孙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一案移送平邑县公安局。办案民警经过十多天的侦查,掌握了孙某某店内存有大量的劣质盐,且使用劣质盐做包子出售的确切证据。

  8月2日,民警在包子铺内将孙某某抓获,当场查获劣质盐224公斤。经查,犯罪嫌疑人孙某某,男,今年49岁,平邑县白彦镇白彦村人。自2012年以来,孙某某在白彦镇驻地经营一家包子铺,孙某某的包子铺生意十分红火,每天卖出包子都在五六百元,孙某某为减少材料成本,从小商贩手中以每斤1.2元的低价购进了300公斤工业盐。孙某某使用这些工业盐,做包子馅、做鸡蛋汤等食品,销售给附近居民,截至查获时已使用76公斤。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已被拘留。 盐务局工作人员介绍,由于劣质盐中的亚硝酸钠含量较高,人吃了以后会发生慢性中毒;同时,劣质盐不含碘,人的身体若严重缺碘会导致疾病发生,轻者会出现10%至20%的智力损失,重者则会出现孩子瘦小或痴呆的后果,对人体危害极大。

  工业盐改头换面成食用盐

  50余吨工业用盐,在一个400平方米的厂房里,通过一台分装机就改头换面成了食用盐(如下图),然后被运往外地销售。日前,叶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个藏匿在叶县某乡非法制售假食用盐的特大窝点,现场查扣用于生产假食用盐的生产线一(台)套、假盐成品两吨、假盐半成品50余吨以及相关原料若干,涉案金额20余万元。7月24日,犯罪嫌疑人马某被叶县检察院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