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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遭同性性侵犯遇法律尴尬

男子遭同性性侵犯遇法律尴尬

如果女性遭到男性的性侵犯,我国《刑法》对其有明确的保护条款。但如果是一个成年男子遭同性的性侵犯,《刑法》中却没有相应的保护条款。近日,河南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就遇到了这样一个案件。

现年21岁的孙战,安徽淮北人,原是郑州市某行政机关的一名保安。2003年6月的一天晚上,孙战受到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张某的性侵犯。2004年7月7日,孙战以告发张某相要挟,勒索张某现金2000元,并给张某出具不再追究其责任的保证书。

2004年7月24日,孙战再次以告发张某为由相要挟,又向张某要了3000元。后来,张某不堪孙战这样的多次勒索,向公安机关报案。2004年8月27日,孙战又以同样的方法再次勒索张某3000元,被当场抓获。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认为孙战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拘役5个月。张某的权益得到了保护,但是,对于张某对孙战实施的性侵犯行为,法院却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因为目前的《刑法》中找不到相应的条文。

据郑州市中原区法院研究室有关人员介绍,1979年《刑法》的流氓罪中规定的“其他流氓活动”包含了同性性侵犯行为,但1997年新《刑法》取消了原流氓罪的法条,将流氓罪分解为4个新罪名,但都找不到有关同性性侵犯行为的规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因此1997年《刑法》生效后发生的同性性侵犯行为,就不能再以犯罪论处。1997年《刑法》虽规定有猥亵儿童罪,但这里的“儿童”是指14周岁以下的男童女童。同性性侵犯的对象一旦是14岁以上的男性,刑法的保护就显得无能为力。

1. 什么是性病

性病,全名为性传播疾病。STD是英文性传播疾病的缩写。性病是由性接触而传播的传染病。性病有20多种,常见的性病有淋病、梅毒、尖锐湿疣、沙眼依原体、软下疳、生殖器疱疹、滴虫病、乙型肝炎和艾滋病等。其中,梅毒、淋病、生殖器疱疹、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和艾滋病等8种性病被列为我国重点防治的性病。性病可由病毒、细菌和寄生虫引起。由病毒引起的性病有生殖器疣、乙型肝炎和生殖器疱疹等。由细菌引起的性病有淋病和梅毒等。疥疮、滴虫病和阴虱是由寄生虫引起的性病。

2. 性病在我国的流行

性病既是人类最古老的疾病之一,也是世界上发病最广泛的传染病。新中国成立后,由于政府十分重视性病的防治工作,性病曾在上个世纪50年代中期迅速减少和消失。但是在上世纪70年代末,性病在我国重新出现,并迅速蔓延。如1980年全国仅报告48例性病,2000年全国报告性病859040例。由于各种原因,存在着大量的性病漏诊和漏报,所以实际上性病患者要比报告的数多得多。我国专家估计,实际性病数是报告数的5~10倍或以上。性病流行已对人们健康和社会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

3. 性病的危害

性病是危害人类最严重、发病最广泛的一种传染病,它不仅危害个人健康,也殃及家庭,遗害后代,同时还危害社会。

性病对人体健康的损害是多方面的。感染性病后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并彻底治疗,不仅可损害人的生殖器官,导致不育,有些性病还可损害心脏、脑等人体的重要器官,甚至导致死亡。有些性病一旦染上是难以治愈的,如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

有相当一部分的性病患者症状较轻或没有任何明显的症状,但却可以通过各种性病传播途径传给其他健康人。

性病的流行还给家庭带来严重危害。例如淋病,通常情况是,夫妇中的一方由于某种原因而感染上性病,然后通过夫妻间的性生活,传染给对方,家中的孩子或是通过母婴途径传播,或是通过日常生活的接触而被感染,使得一家人都深受其害。

性爱的十四个技巧:

一、性交最满意的姿势是男人在上面的姿势。

这只是最常用的,但不一定是令双方最满意的性交姿势。女上位(女性在上)可能更容易使女性得到满足。侧位则可能对男女双方都是很好的姿势。

二、妊娠期间应该禁止各种性行为。

妊娠的头三个月,由于早孕反应,妇女也许无意于性交,而且此时女性性高潮时的子宫收缩有可能导致流产.暂停性交为宜,或者可以采用避免达到性高潮的性行为。妊娠的其他月份,并无必要禁止各种性行为,包括性交。

三、小的阴茎不如大的阴茎更能使女人满足。

在疲软状态下,阴茎的大小相差颇著,但当勃起时,差别并不大。由于阴道具有收缩作用,更使勃起阴茎大小的差异显得无关紧要。真正使女人感到痛快的,是对阴蒂的直接或间接刺激。阴道壁对来自阴茎的性刺激其实并不很敏感。

四、从长远利益来看,最好节制性欲,让性欲升华。

这是一种清教徒、禁欲主义者的说法。我们从未见到禁欲能把"性力"真正转变成为其他的能力。禁欲对身体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好处,活跃的性生活倒是对心身都有好处。

五、热衷于性事的女子乃是女性色情狂或性欲亢进。

女子天生就比男子有更强的性能力。真正的"色情狂"和病态的性欲亢进,既便有,也是极其罕见的。

六、老年乃是性行为的终点。

无论男女,都不必因年龄而放弃性生活。相反,保持适度的性生活可延缓心身衰老。

七、作为一个男人,如果不能使一个女人得到性满足,便是患有某种严重的性功能障碍。不一定。女方得不到性满足,有各种不同的情况和原因,要加以具体分析。

八、性交是一种要男人努力去完成的任务。

社会成见把男人看成是一部努力行动以达到目的和成就的机器,连性交也成了让女方达到性高潮的一种紧张工作。其实,这种看法让性生活的兴奋迷人感丧失殆尽。性生活应该是全身心地沉浸在灵与肉的交融中,不是计较勃起有多硬、持续时间有多长、能引发对方几次高潮的工作任务。那些计较只会引起"操作焦虑",破坏性快感,以致陷入性功能失调。

九、男人总是想性交,总是一想性交马上就能性交。

男人和女人一样,既不总是想性交,也不总是一想性交马上就能性交。在“马上就能”这方面,男人还不如女人,因为男人在射精后有“不应期”,有一段时间不能勃起。不应期的长短,从几分钟到几个小时都可能,因人而异,因情境而异,也因年龄而异。

十、一切肉体的接触必定要导致性交。

美妙的触摸本身便是美妙的,并不一定要转为性交。有时是不能性交,有时是不想性交,只要拥有肉体接触的性欢乐便很好。死守"肉体接触后一定要性交"的想法,一生中会失去很多很多的性欢乐。

十一、性生活就是性交。

性生活比性交(通常指阴茎插入阴道的“阴道性交”)要丰富得多。性交只是性生活的一种方式,而不是唯一的方式。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性交既不是最好的方式,也不是最合适的方式。

十二、良好的性生活一定要以达到一定高潮而告终。

性高潮也只是性欢乐、性满足的一种。“良好的性生活”应以双方的真正满意为标准,达到性高潮并非必要因素。假如感到这次不易有性高潮出现,或要很费劲才能勉强出现,就不如在感觉还良好时,适可而止。

十三、男人比女人更需要性,男人比女人的性欲更强。

其实,现在知道,女人同样性欲很强,甚至超过男人。当然,每个人是不同的。在一对配偶中,两人的性欲也不总是完全匹配的。所以每一方都要了解自已和对方的性欲情况,以建立一种双方都很满足的性生活。不但男人的性欲应该得到满足、女人的性欲也应该得到满足,而不仅仅是为了满足男人。

十四、在床上女人不可主动促出要求。

当然可以。大多数男人喜欢配偶在床上能主动些,而不喜欢妻子只是躺在库上,像木头动也不动,等着男人去满足她。其实应该双方都要主动,共同培育和开发你们的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