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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安徽省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昨日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日前出台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缓解因病陷入困境群众的“不能承受之重”。

  根据我省《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我省医疗救助对象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以下统称“重点救助对象”);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众(以下统称“低收入救助对象”);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中的重病患者(以下统称“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我省将通过整合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资助参保参合,规范门诊救助,完善住院救助,确保城乡困难群众获取医疗救助。”省民政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对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补贴,保障其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其中,对特困供养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给予全额或定额资助。

  今后,我省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自负部分,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

  与此同时,我省将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据了解,凡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或城镇职工大额(病)医疗保险的医疗救助对象,原则上可确定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

  我省将综合考虑患病家庭负担能力、个人自负费用、当地筹资情况等因素,分类分段设置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比例和年度最高救助限额。原则上,重点救助对象的救助比例高于低收入救助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高于其他救助对象。同一类救助对象,个人自负费用数额越大,救助比例越高。重点救助对象救助门槛全面取消。低收入救助对象救助门槛可合理确定。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等设置起付线,对起付线以上的自负费用在年度最高救助限额内按比例给予救助。

  昨日,辽宁省2014年度健康白皮书发布,其中显示:我省成年居民超重率为31.87%,上升18.9%;肥胖率为9.02%,上升30.7%。

  专家表示,肥胖主要和生活方式不良有关。科学研究表明,体重每增加1公斤,患糖尿病的危险至少增加5%。

  来自国家卫计委的说法称,糖尿病和高血压是威胁我国居民健康的主要慢性病。今天,在您看着我省2014年度健康白皮书的相关数字的同时,本报帮您揭开数字背后牵出的健康话题。

  成年人肥胖率上升30.7% 主要和生活方式不良有关 应少吃油炸食品少喝甜饮料

  健康白皮书指出,我省慢性病主要危险因素居高不下:2014年全省18岁以上居民超重率为31.87%,上升18.9%;肥胖率为9.02%,上升30.7%。而中小学生中超重发生率为6.6%,肥胖发生率为16.8%。

  医生介绍,造成肥胖的原因与遗传有一定关系,但大多数肥胖者中,遗传占很少一部分。肥胖主要和生活方式不良有关系,吃的热量过多,活动量过少,摄入和消耗的平衡被打破,脂肪储存在体内,就造成了肥胖。

  医生也指出,现在肥胖的人尤其是孩子越来越多,主要是生活方式的改变,比如:过去出行以骑自行车、走路居多,现在都开车、坐电梯,工作中看电脑不活动,运动量较过去少了很多。此外在饮食上,过去油炸食品、饮料特别少,现在到处可见甜饮料和油炸食品,常吃这些很容易造成肥胖。

  专家建议,预防肥胖要改变饮食结构,吃一些以粗粮、蔬菜为主的热量比较低的食物,同时增加运动量和运动时间,并且养成习惯。

  自测是否肥胖看这里

  BMI指数

  (反映全身性超重和肥胖)

  =

  小于18.5为偏瘦

  18.5~23.9为正常

  大于24为超重

  24~27.9之间为偏胖

  大于28为肥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