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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抽检655家合格小饭桌

济宁市抽检655家合格小饭桌

  新学期开学之际,忙碌的不仅仅是学生、家长、老师,还有广大商家、小饭桌经营者。开学首日,城区各大中小学校门口都集中了大量招揽生意的小饭桌经营者。可是,数量繁多的小饭桌,到底能不能让孩子放心就餐?家长挑选小饭桌时,又应该注意哪些事项?记者昨日从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保障广大学生在小饭桌的饮食安全,日前,我市食药局官方网站对外公布了全市655家合格小饭桌名单。广大学生家长只需轻点鼠标,便可知道自己所在辖区合格的小饭桌名称、经营者、联系电话等信息。

  按照《山东省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学生小饭桌仅为中小学学生提供餐饮的校外餐饮服务活动,经营者必须实行登记制度。县(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学生小饭桌登记档案,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小饭桌在经营过程中如果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县(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及时查处,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发生食物中毒、或达不到开办条件的,应取消其登记资格,并及时向周边学校公告。

  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就餐安全,全市食药监部门提前干预,并各辖区所有小饭桌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并重点从加工场所、管理制度、人员健康证明、加工用水、餐具消毒及食品留样等方面进行现场核查。向各项条件达标的小饭桌发放《小饭桌餐饮服务登记备案证》。对检查中已达到要求的学生小饭桌进行登记、建档,签订《学生小饭桌餐饮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并进行公示,以引导学生家长选择性就餐。对不符合要求的小饭桌,积极进行指导、帮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会同有关部门取缔。

  此次公示的655家小饭桌,都于前期经过各县区食药部门执法人员现场核查,符合开办条件。目前,我市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也已经对各辖区小饭桌备案情况进行公示,并详细标注单位名称、经营人员、经营地点、联系电话,学生家长可登录网站并根据实际需求就近选择放心小饭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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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啥样的小饭桌算合格

  合格学生“小饭桌”必须按照《山东省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登记备案管理,且登记备案在有效期内。小饭桌从业人员全部具有健康合格证明,接受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食品加工流程合理,具有防鼠、防蝇和防虫设施,配备餐饮具有效的消毒保洁设施,刀墩等用具生熟、荤素分开,不违规加工腐败变质和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食品并规定进行食品留样。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时,能立即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8月27日,南海网记者对海口南北水果市场暗访中,发现市场A区7号档口,一辆蓝色货车上销售的鲜枣,甜味过浓,甚至枣皮沾的水也甜的发腻,与此前知情人士举报的情况吻合。当日,记者随机购买两箱鲜枣后,送至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检测。9月1日上午,南海网记者从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中看到,检验结果显示,送检样品中检出了严禁添加的“糖精钠”,根据国家强制标准,鲜枣中不得检出上述物质。

  检测结果显示鲜枣样品糖精钠含量达0.5g/kg

  9月1日上午,南海网记者来到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采访时了解到,根据此前记者送检的样品检测,在送检的鲜枣中检出了“糖精钠”,其糖精钠的含量达到0.5g/kg。

  据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工作人员介绍,送检样品状态异常,可判断已泡过水。今年5月24日正式实施的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属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生产企业必须无条件遵守标准。标准中明确,糖精钠的允许添加范围内没有鲜枣,因此,对鲜枣进行糖精钠含量检测,合格的标准就是“未检出”。目前,检验结果显示样品中含有糖精钠,视为不合格。

  卖枣老板拒接电话 欠档口两日租金和司机运费

  1日下午,南海网记者对海口南北水果市场A区7号档口回访时,看到装载大半车鲜枣的蓝色货车还停在原地。据7号档口的管理人员介绍,从早上执法人员对货车控制并进行检查开始,卖货的老板就逃离了现场,任凭怎么打电话,对方都不接电话。

  “不做亏心事干嘛要跑呢?”这名管理人员称,卖枣的老板还欠他两天的租金没给,欠司机的运费也没给,估计这回是要泡汤了。

  海口食药监部门已对查获货车上鲜枣进行抽检

  9月1日凌晨4时左右,海口食药监部门执法人员对南北水果市场A区7号档口,装满鲜枣的蓝色货车检查期间,不断有来自各地的商贩前来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