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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桃核嚼5颗就致命 专家称没那么夸张

樱桃核嚼5颗就致命 专家称没那么夸张

  近日,有网帖称,上海一名游客在游玩植物园的时候,摘了樱桃尝了5颗,随后腹痛,头晕,晕倒在地。更有甚者传言,有一家5口人吃了5颗樱桃,当场毙命。

  据说,游客之所以中毒,是因为樱桃核被咬碎了,随后产生氢氰酸。樱桃核毒性真的如此严重?真相究竟如何?

  昨日,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表示,樱桃核致命的说法有些夸张,樱桃核中确实含有氢氰酸,但毒性没那么强,就算是一个人把5个樱桃核都嚼碎了吃下去,其中的氢氰酸含量也不足以致命。

  樱桃核会致命?

  嚼碎吃下5个樱桃核 不至于中毒或致命

  上述游客之所以中毒,是因为樱桃核被咬碎了,随后产生氢氰酸,严重时会招致呼吸艰难,肾衰竭。

  19日,副教授告诉记者,樱桃核确实有一定毒性,但致命的说法有些夸张。

  “樱桃核中确实含有氰化物,嚼碎后会有水溶效应,产生氢氰酸。”副教授说,但一个人吃樱桃时,如果把5个樱桃核都完整地吃下去,樱桃核也就是穿肠而过,不会对身体有什么危害;就算是一个人把5个樱桃核都嚼碎了吃下去,5个樱桃核的氢氰酸含量也不足以致命,更不足以让5个人致命。

  对于樱桃核的“威力”,副教授表示,这些消息如果属实,其中毒事件也应该和樱桃核无关,因为游客有时所在的游览园区,樱桃上可能打了剧毒农药,也有可能中毒者当时吃的樱桃根本不是可食用品种。

  什么情况会中毒?

  一次吃要几斤或几十斤樱桃并嚼核

  副教授表示,鉴于樱桃核有一定毒性,吃樱桃时,要有一个常识:最好不要吃樱桃核。

  实际上,毒性是因人而异,有些人嚼碎樱桃核后可能会出现过敏。而一般情况下,吃几颗樱桃可能会出现轻微不适感,但都不至于致命。

  什么情况下会中毒?副教授毅表示,可能一个人连续吃几斤甚至几十斤樱桃,还要把这些樱桃的核全部都嚼碎、吞下去,才有可能中毒。“总而言之,想通过吃樱桃核中毒,很不容易。”

  同时,她建议,吃水果方面,也要教育孩子从小养成好习惯,吃水果时不要吃核,预防为主。

  链接

  那些传言“暗藏杀机”的食物

  除了樱桃核,苦杏仁、苹果种子、土豆、番茄等食物都曾被传言“暗藏杀机”,吃多了可能会中毒。

  传言1:食用未经处理的苦杏仁可引起中毒。

  真相:苦杏仁也含有微量的氢氰酸,确实不能多吃,吃多了会中毒。一般,一次不要吃超过10颗苦杏仁。

  传言2:苹果种子也含氰化物,吃多会中毒。

  真相:苹果种子里也含有氰化物,水溶后会产生氢氰酸。但是相比苦杏仁,苹果种子中的氢氰酸含量是非常微弱的,一般情况下,吃一些也是没事的。

  传言3:番茄、土豆的叶子和茎吃了会中毒。

  真相:番茄、土豆的叶子确实含有糖苷生物碱,也可能造成食用者的身体不适,但毒性并不大。

  3天前,3名40多岁的外地男子被愤怒的超市老板们扭送到了派出所。

  这3个人,到这些老板开的超市买过东西,而且最后都以商品质量问题为由,索要10倍乃至更高的赔偿。他们还告诉老板,不赔,就等着工商来查。

  连续几天,多家超市“中招”,老板们也不禁警觉起来。

  同行之间都熟悉,这些老板也是同一个圈子里的人。他们把店里的监控截图往共同的微信群里一丢,发现大家遇上的是同一伙人。

  听上去,这是碰上专业打假人了,如果是这样,占理的是打假人。可是,金华金东公安分局多湖派出所的民警认为,这3个人涉嫌敲诈,得治安拘留。

  超市老板

  他们花130元买了一瓶酒

  以过期为由要求赔偿2600元

  几个超市老板中,有一位姓鲍,47岁,在多湖街道开了一家小超市。店内面积200平方左右,清早5点半开始营业,要到第二天凌晨2点才关门,两夫妻打理得非常辛苦。

  虽说这家店是去年正月刚开的,但鲍老板入行已经7年了,此前在兰溪、嘉兴、杭州等地都开过超市。他说,在他老家武义,出来开超市的人还挺多的,他的亲戚朋友中就有十几位从事这门行当。“好些都碰到过这种事。”

  鲍先生说的“这种事”,就是指碰上了专业的“知假买假”人,就像他在半个多月前碰到的——

  4月25日下午2点半左右,有3个男人到我超市买了一盒五加皮的礼盒包装酒,130元,还要了电脑小票。到了晚8点10分,3个男的又找回来了,说这个酒的保质期过了。

  我一看,还真的,过期了1个多月。

  那天我儿子生病,我白天折腾得很累,也懒得计较。我提议,把酒钱退掉,再一赔三。他们不同意,提出要赔2600元,其中一个还说,不赔的话以后就不要开店了。后来我给了他们2600元,他们就走了。

  我当然知道卖过期商品是不对的,其实我基本上每个月检查一次,发现快过期的就会下架。后来想想,酒有可能被调包了,但这个也很难查证。

  买假团伙

  什么东西有可能过期

  扫一眼外包装就基本有数了

  “其实这段时间以来,这3个人已经关顾过七八家超市了,专门买过期的保健品或者酒,比如椰岛鹿龟酒、铁皮枫斗、五加皮、藕粉等,然后他们会要求超市老板赔偿,不赔就说要投诉到工商管理部门。”民警介绍。

  据团伙主要成员、44岁的河南人周某交代,5月15日,他们在金华东关汽车东站附近的一个小超市,买了一包45元的铁皮枫斗,付钱之后开了收据。下午两点,他们又返回店里,以铁皮枫斗过期为由,要求1赔10。双方谈好赔偿495元,店老板拿出500元,周某说要找给对方5元,老板说不要了。

  周某还交代,超市里哪些商品过期,特别是酒和保健品类的,基本看一眼外包装就心里有数了,根本不用费心去挑。因为这些商品的外包装经常在变,每年都不一样,过不过期很容易辨认。

  一番调查、笔录、取证之后,民警认为,这3名男子涉嫌对超市老板进行敲诈,要处以13~14天不等的治安拘留处罚。

  律师解释

  超额索赔并伴有威胁恐吓

  就有可能被认定成敲诈勒索

  记者了解到,关于知假买假是否涉嫌违法,目前参照的大多是一个司法解释,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这基本上明确了“知假买假”受法律保护。

  那么,金华这3个人,看上去就是打假,为什么最后变成了敲诈?

  民警告诉记者,说这3个人敲诈,是指在鲍老板超市里发生的那次“打假”,其他超市的几起案例暂时无法追究。也就是说,打假和敲诈之间的确是有界限的。

  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徐伟新律师认为,警方如此处理相对合理。

  在他看来,超市的消费者可以分成两类人,一种是正常的消费者,还有一种就是俗称的“知假买假”。不过,这“知假买假”的人中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其目的为举报、监督和净化市场秩序,依法主张索赔的权利,自然是够不上敲诈勒索的,相反还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另一种是索赔金额超出了依据法律可以支持的额度,而且在处置过程中对店家进行威胁或者恐吓,一般这种情况下,可以认为他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可以视作敲诈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