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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心绞痛用药应分类

老人心绞痛用药应分类

  一、分型治疗

  1、劳力型心绞痛。此型为最常见的类型,多发生于活动中,休息后可缓解。病人应首选β受体阻滞剂(如心得安等),这类药物能减慢心率、降低血压、减弱心肌收缩,从而降低心肌耗氧量,使心肌的血氧供应恢复平衡。

  2、自发型心绞痛。此型为安静状态下发生的心绞痛,是由冠状动脉痉挛造成的心肌血氧供应减少所引起的,治疗时应首选有扩张冠状动脉作用的硝酸酯类药物与钙拮抗剂,如硝酸甘油、消心痛、硝苯吡啶等。

  3、混合型心绞痛。病人劳力型与自发型心绞痛兼而有之,可将硝酸酯类药物、β受体阻滞剂、钙拮抗剂三种药物联合应用。

  二、剂量个体化

  当前治疗心绞痛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用药剂量偏小和千篇一律。其实,抗心绞痛药物的剂量范围较宽,病人的个体差异也较大,因此用药时宜先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直至达到最佳疗效而无明显不良反应为止。

  三、合理选用药物

  心绞痛病从用药时,要考虑其是否伴有合并症,如伴有房颤、心动过速,可选用心得安,如伴有心动过缓,可选用消心痛、硝苯吡啶等,合并心功能不全的可选用硝酸甘油等。

  四、注意服药时间

  一般来说,病人大多习惯于早饭后服药,这种做法应予纠正。心绞痛的高发时间多在晨起时或洗濑时,此时冠状动脉的张力比下午高,因而易引起血管收缩,使心股供血量降低,因此,心绞痛病人应在起床前服药,以免发生不测。

  长期服药停不得,sa许多疾病,像高血压、糖尿病、心律失常以及精神病等,目前尚无特效药,用药只能治其标而不能治其本。即用药时症状可减轻,一旦停药,症状又会恢复。这类疾病,大多需长期服药,甚至要终身服药,即使病情好转,也不应自作主张,随意停服。否则,其症状会像皮球一样反弹得比服药前更厉害。

  立即停药等不得某些疾病,如流行性感冒、病毒性肝炎、扁桃体炎等,目前虽也无特效药,其用药的目的不是为了直接治疗疾病,而是让症状减轻,使身体自身的抵抗力增强来消灭体内的病毒。对这一类疾病,一旦症状消失,即可立即停药,长期滥用,不仅是一种负担,也是一种浪费,更重要的是会给肝脏带来伤害,甚至产生许多不良反应。

  缓慢停药急不得有些疾病病情复杂,治愈后易复发,如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癫痫病、结核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和某些慢性病等,这类疾病用药治愈后,为巩固疗效,防止复发,一般均需做一段时间的维持治疗。以溃疡病为例,一次治愈后立即停药,一年内复发率高达80%。故溃疡病治愈后,仍需做2~4月,甚至一年半载的维持治疗,方能停药。

  此外,因一般药物有一定的毒副作用,若不是疾病本身的需要,当达到预期疗效后,应及时停药。任何疾病的药物治疗均应疗程足够,才能完全消除或抑制病原微生物或致病因子,帮助和促进脏器机能的恢复,达到痊愈。因此,为避免过早停药导致病原微生物的复活与繁殖;也为避免过晚停药导致毒副反应和耐药性,疾病治愈后再用药1―2天即可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