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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应注意科学饮食 谨防意外风险发生

春节应注意科学饮食 谨防意外风险发生

  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部署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节日期间食品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加大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做好节日值班和应急值守。

  针对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特点,国家食药监总局总结以往经验,提醒消费者从以下几个方面合理防范风险、科学饮食消费。

  首先,消费者应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等现象。

  购买保健食品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

  其次,购买熟食或需冷藏的食物时要注意其储运条件应符合产品标示要求。

  购买后使用冰箱、冰柜等冷藏食品时,应生熟分开存于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后熟上冷下、分层放置。

  食品需在烧熟煮透后室温下2小时内食用,剩余食物冷藏不应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前要加热透、确认未变质后方可食用。

  其三,不宜一次采购过多食物,以免因储存方式不当、储存时间过长等造成食品过期或腐败变质。

  其四,家庭烹制大量食物特别是烹调用具不足时,应把切配、盛放食品的刀板和餐具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其五,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特别是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要重视。

  其六,不要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如河豚鱼、野生蘑菇等),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其七,购买食品和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备的食品经营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建议选择食品安全量化等级高的餐饮单位就餐。

  一旦食用出现不适,请尽快就医,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与食品经营单位联系,同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其八,请及时留意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关于食品安全提示的信息。如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了春节前食品重点消费品种的专项监督抽检结果和消费提示。

  此次节前抽检共10个重点品种451批,结果显示,有粉条、白酒、炒货等6批产品被判定不合格,食药监管部门正在对抽检不合格企业进行处理。

  此次节前食品专项抽检涵盖生产、流通、餐饮3个环节,涉及白酒、腌腊肉、速冻食品(汤圆、水饺)、炒货(瓜子、花生)、粉条、鲜活水产品、水发食品、蔬菜(含豆芽)、水果、保健食品共10个重点品种,共计451批,抽样覆盖全市19个区(市)县及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涉及抽样点共358个。

  检测指标主要有禁用药物、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致病菌、植物生长调节剂。

  针对春节期间人流量大,团体聚餐多的情况,成都市食药监局建议,群众可尽量选择到正规商店(食杂店)超市和集贸(农贸)市场选购。

  外出就餐,尽量选择证照齐全、内外环境整洁的餐饮单位就餐,不要选择在路边露天无证摊点用餐,防止发生食物中毒。

  同时,成都市食药监局将通过官方微博、微信“成都食药监”及时发布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群众如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也可以通过“成都食药监”微博、微信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