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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查获400吨“问题肉” 8主犯获刑

湖北查获400吨“问题肉” 8主犯获刑

  湖北打掉一长期盘踞在武汉白沙洲增益冷链市场,坑武汉人卖“问题肉”的犯罪团伙,查获“问题冷冻肉”超400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前日发布消息,由食药监总局和公安部分别督办的武汉张吕飞等特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冷冻肉案近日开庭审理,张吕飞、黄自元等8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5年1月13日,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在武汉市江夏区查获大量涉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冷冻牛肉及牛副产品444.17吨,共计20099件,货值金额2665万余元。该公司不能出示上述冷冻牛肉及牛副产品的检验检疫证明,执法人员当即查封了相关产品和储存冷库,同日将此案移送武汉市公安局。

  期间,涉案违法犯罪分子曾令超等人为逃避打击,联系张吕飞等8名违法经营户转运藏匿已经查封的相关产品。

  经公安机关侦查,追缴藏匿牛肉310.18吨,共计13792件,抓捕犯罪嫌疑人江元发等13人。此案共查获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牛肉及牛副产品400.03吨,共计18116件。

  近两年来,湖北省下辖的17个市州共查获违法生产经营冷冻肉品3122.71吨,货值1.002亿元,立案查处374起,已结案332起,罚没款806.1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1人,批捕19人,有效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武汉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提醒,购买生鲜肉品时,要注意查看“两证两章”,即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据介绍,“两证两章”缺一不可,是放心肉的标志。其中,“两章”会盖在肉皮上,购买时最好选择看得到印章的大块肉。

  买冷冻食品最好去正规超市、卖场,选购有资质企业的品牌产品;要注意查看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QS”标志;产品包装要密封完整;产品表面坚硬,未出现软化现象;肉禽产品要无大量血水冰块残留;一次购买量不要太大,以一周食用量为宜。

  据介绍,产品颜色应与速冻前新鲜产品是一致的。如果产品的色泽发灰、发暗、发黄,表示产品有储存、运输等过程温度未达到要求,或者鼻嗅时,如有酸败味,则表示产品已经变质,不宜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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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高捣毁一私宰黑窝点 查获死猪肉166公斤

  近日,临高县食药监局与临高县公安局联动出击,捣毁私宅涉嫌宰杀不明死猪黑窝点。

  7月21日10时许,临高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和辖区民警对临城镇临美路一座2层楼带大院的民宅进行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刚走到大门口,就闻到一股刺鼻的腐臭味。

  民警叫门,一名戴着手套的中年女子过来开门,看到执法人员和民警,该女子快速向室内走去。执法人员走进院子看到,水泥地上堆放着刚宰杀完的一头生猪,旁边堆放着猪内脏、肉块、一个完整的猪头,猪肉胴体颜色暗青,疑似私宰不明死猪,院子里到处是血水和苍蝇。执法人员查看墙边灶台旁的冰箱,发现冰箱里有两袋已经包装好待售的生猪肉。执法人员依法对生猪肉和屠宰工具进行了扣押,扣押的死猪肉166公斤。

  据了解,该房屋是临高人黄某的,其妻子不定期做死猪肉生意,临高食药监局半年前接到举报后,一直在关注这个私宰点。因为黄某妻子不定期屠宰,一直没有抓到现行,该局一直派人关注此事。7月21日9时许,监视人员发现该私宰点运进死猪,临高县食药监局立即联合辖区民警进行突查。

  目前,临高县食药监局根据掌握的线索正在与公安、畜牧等部门加强合作,通过死猪耳标寻找死猪来源,对案件展开进一步调查,符合条件将及时移交给公安部门侦办。

  2000吨死猪肉是怎样“漏网”的

  福建高级法院近日公布多起保护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犯罪分子林深、赖建华等人在龙岩大量收购病猪、死猪,并雇人进行加工后销售,金额达1243万余元;犯罪分子张志强等人在龙岩漳平市租用正规屠宰厂场地,收购、私自屠宰并销售病死猪肉,金额达4300余万元。两起案件销售的病死猪肉达到2000多吨。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病死猪都要进行无害化处理,生猪屠宰要在专门的屠宰点,宰前、宰中、宰后要层层检验检疫,合格后才能流入市场,那么,福建龙岩的这伙违法犯罪分子,到底是通过什么样的手段,让一头病死猪冲过这层层关卡,最终变成了老百姓餐桌上的菜肴的?

  要生产销售病死猪肉,首先得收购病死猪。处理病死猪要挖坑、消毒、深埋,雇人处理一头病死猪要花200元以上,而根据政府现行补贴政策,无害化处理只能领到80元补贴,且申领手续繁琐。

  因此,对于病死猪,不少养殖户即使不卖给猪贩,也会把其随意丢弃到河里。这说明,政府既要加强对养殖场、养殖户不按规定处理病死猪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同时要进一步提高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补贴额度,简化补贴手续,这样才能减少养殖场、养殖户无害化处理病死猪的损失,提高他们的积极性。

  与此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屠宰的动物要提前进行申报检疫,检疫合格才能进入屠宰点,屠宰过程中检疫人员要全程同步检疫,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动物产品要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这也就意味着,通过正当的渠道,犯罪分子低价收购来的病死猪根本不可能进入屠宰点,更不可能进入市场,但犯罪分子却通过打点、贿赂屠宰点检验检疫负责人的方式,让病死猪和正常生猪一同进入了屠宰点,也就打开了进入市场最为关键的一道门。

  所以说,要想从源头上遏制病死猪问题,既需要在破获案件后,倒查病死猪肉来源、去向,严肃追究大量出售、购买病死猪肉的养殖户、餐馆经营者等人员责任;同时还要对不履行监管职责、导致病死猪流入市场的人员严厉问责,对收受犯罪分子贿赂,为收购、销售病死猪肉提供便利的公职人员更要严惩。只有这样多管齐下,才有可能遏制病死猪肉流入市场。

  死猪肉加工成“牛肉”销售 七被告人获刑为获取非法利益,男子通过添加工业用盐、牛骨香精膏等手段,将死猪肉加工成“牛肉”,并伙同其妻进行销售。近日,陕西省大荔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雷斌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吴庆文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王振明、张青海、田岗鱼、冯仓的拘役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卢炳文拘役4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13年后半年,雷斌分别从王新梅(另案处理)、王振明、张青海、田岗鱼、冯仓的、卢炳文处,以400至200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病死、死因不明、未经检疫的死猪肉共计约3700斤。

  后雷斌在自己家通过添加使用工业用盐、牛骨香精膏等手段,将死猪肉加工成熟牛肉、熟精肉,并伙同其妻吴庆文在大华路菜市场所经营的肉店内销售。同年12月5日,相关部门进行执法检查时,从雷斌家黑作坊现场扣查未经检疫肉品750余斤。经鉴定,被扣押的肉品为死因不明、检疫不合格的肉品。案发后,吴庆文、卢炳文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雷斌收购病死、死因不明、未经过检疫的死猪,加工成熟牛肉、熟精肉并销售;被告人吴庆文明知雷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仍帮助其销售;被告人王振明、张青海、田岗鱼、冯仓的、卢炳文明知雷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仍为其提供食品原料,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雷斌为主犯;被告人吴庆文、王振明、张青海、田岗鱼、冯仓的、卢炳文为从犯。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