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独生子女进入恋爱年代
据国家计生委统计,到2003年,中国已有8000多万孩子领取了独生子女证。而首批进入婚恋年龄的独生子女(出生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正在引起社会关注。选择一个成熟的男朋友,在这一代是种比较经济的方法。25岁的方俊是一家饭店的大堂经理,因为工作关系认识了48岁的男友,年龄的差异常常令人侧目,但是方俊从没有心理压力,“他非常体贴,很会照顾人,他甚至会督促我学习,以便我今后更从容地应对生活。最重要的是他经历丰富,我觉得和他在一起我学到了做人的道理,这些都是年轻男人不能给予我的。”有不少人认为,现在的新新人类大多对婚姻、家庭看得很淡,认为人得为自己活着,不应该有太多的负荷、责任和义务;人生一世就是要享受每一天,快乐每一天。但当采访了多位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出生的独生子女以后,时讯记者发现,很多女孩都非常向往有自己的小家,很多独生子女一直很羡慕有兄弟姐妹的孩子,他们孤独、寂寞了20多年,其他人很难想象当他们拥有一个可以朝夕相对的伙伴时是多么幸福。有人说,独生子女在成长过程中从不会缺乏爱,相反地,只会得到过量的爱,受到溺爱,他们自私、跋扈、以自我为中心。其实这观点过于片面了,独生子女们泡在蜜罐里的时间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持久,上学以后,开始了初级社交活动,一个班里人人都是独生子女,极少有因为学生们各执己见互不相让,而上不下去课的事。当他们开始谈恋爱的时候,两个独生子女针尖对麦芒,你脾气大,我脾气比你还大呢!于是大多数人顺利地学会了妥协、宽容和关爱对方。专家分析认为,第一代独生子女的骨子里其实根植着这样的思想: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投意合自然水到渠成,如果不适合,俩人会和平分手。当然,在他们的花样年纪里,对纯真爱情依然是笃信的,在失恋的时候是肝肠寸断的,因为他们都曾认为这第一次爱情就是生活的全部,输掉了这份感情就输得一无所有,甚至不能苟活。后来随着生活阅历增加,他们逐渐知道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即便是,那一次爱情也不是一生中爱情的全部,还有太多美好的感情可以憧憬。采访中时讯记者了解到,多数第一代独生子女们认为他们对于感情虽然比自己的父辈要现实得多,但还是比较传统的,并不像大家想象中的那么具有颠覆性,越往后的独生子女们的婚恋观念会更加现实。如今很少会有女孩嫁给自己的第一个男朋友,因为社会发展的速度实在惊人,通过网络我们的视野扩大了何止10倍,于是每个人都有了更多机会,也有了机会选择和别人不同的道路。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作家对时讯记者说:在一个女孩情窦初开的时候,生活中出现一个成熟稳重的优秀男人,他的魅力一定会让她为之倾倒,因为他的世界,他的一切,对女孩来说都是那么新奇,被光环笼罩着。如果光环持续笼罩,那女孩会像席琳·迪翁一样幸福,而且她还节约了奋斗成本。题记:“曾经有一段真挚的感情摆在我的面前,我没有珍惜,等到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及。尘世间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一定要给这段感情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台词,也曾经,常看《大话西游》后,觉得这是是烂的烂不能够再烂的对白。本来就喜欢周,看了很多遍,居然越来越喜欢了,每次总是十分开心。作为调侃,平时也常常成段成段地背诵《大话》对白,尤其这段!周的滑稽、幽默和他无于伦比的喜剧天才,每每让我们笑地前俯后仰,平时不常笑的我,这时候也是笑得毫无顾忌!可以说《大话》给我带来了无限的欢乐!也许是上帝的安排,是一种天意和命运!居然有这样的时候,我又喜欢上了曾经看了无数遍的《大话》,却是每看都泪流满面。分手以来的每天晚上,我都对着放《大话》屏幕,对白是听了无数遍的,差不多已经闭着眼睛全部能够背诵,可是几乎是头几句台词,就象钢针一样悄悄的扎入我心里。每次看到那一段的时候,我就什么都看不见了,极力想睁大眼睛,可是总有种滚烫滚烫的液体如泉水般不断地涌出,模糊了我的视线。手已经冰凉的没有了知觉,实在举不起来。只好任让这样的液体肆意地涌出、横流,漫过我的眼眶,爬满我的双脸,顺着下巴和脖子,流进了我那冰冷冰冷的心里。“曾经有一段真挚的感情摆在我的面前,我没有珍惜,等到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及。尘世间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一定要给这段感情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一字一顿,字字入心,句句刻骨!唏嘘不已,真想仰天长啸,放声痛哭,可是我知道我无论如何也不能哭出来,哽咽着压住它!因为,我答应宝宝了,要听宝宝的话,要保重自己!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土温的精神就是:“喜剧的悲情里,要学会带泪地微笑!”我一直不太明白著名作家作品的意思,大概是说,人要学会挂着泪的时候,也要微笑!我也告诉我自己:我这时候是应该笑的,象以前那样的开心地笑,因为宝宝是不想让我哭的。每次这个时候,我竭力的学会去笑,把笑通过肌肉表现在脸上。阿宝在我身边的时候,我很少听他的话,现在,她一定希望我不哭,要笑,要和以前一样的大笑!我不能够让她失!以前的很多承诺,我做不到,这个我一定做到。因为我永远也不会再让她失望!曾经的曾经,无数次的无数次,我用我不经意地“尖刀”一点一点地、一遍又一遍地划割着她的心。多了,日子长了,四年来,当无数伤痕布满了她的整颗心的时候,她也就倦了、累了,心碎了。曾经不止一次,宝对我说:“宝宝,我要死在你前面。”我说为什么?宝喃喃地答到:“因为这样的话,我就可以不要为你的死伤心了,所以我要先死”。那时,听了宝宝的话,除了内心真正地感动外,却没有去深思这是怎样的一种深爱!著名的革命家林觉民临刑前,在《与妻书》中给妻子写遗言,有几乎一模一样的深情记录。“汝忆否四五年前某夕,吾尝语曰:“与使吾先死也,无宁汝先吾而死。”汝初闻言而怒,后经吾婉解,虽不谓吾言为是,而亦无辞相答。吾之意盖谓以汝之弱,必不能禁失吾之悲,吾先死留苦与汝,吾心不忍,故宁请汝先死,吾担悲也。嗟夫,谁知吾卒先汝而死乎!”大意是:“你是否记得四五年前的某一天,我曾经说过:“要我先死在你前面,还不如你先死掉”你听了大怒,后来经过我和你委婉地解释,你虽然不知道我的话真正是什么意思,但是也无话可说。我其实是说,你身体很差,肯定承受不了我死去的悲痛。与其留这样的痛苦给你,我于心不忍,还不如让你先死,由我来承担这样的悲痛。谁知道我现在真的比你先死去!”现在才明白,爱的死都可以不怕了,不去计较了,还有什么能够比这更让人动容的呢?“问世间,情为何物?怎叫生死相许……”莫过如此!我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中国最优秀的高等学校毕业,绝对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唯物主义者。是一个头脑理智的不能够再理智的人,我知道这个世界根本不会有什么所谓的佛祖,更加没有什么骗人的前生和来世。然而,我多么希望这一切都是真的,真的有轮回,真的有来生和前世,而不是象现在,一个生命到了终了的那一天,一切的一切都灰飞烟灭!我知道“佛”是尘世的一种超凡,一种脱俗,人到了佛祖达摩那样,可以不把吐到他脸上的痰抹去,做到“唾沫自干”的境界。到狼饿了,把肉身给狼充饥的境界的时候!也就没有了恨、没有了愁、也更加没有苦等等。所以,现在至少有一点,我在往佛上靠,我真的想恨宝宝,可是我怎么也恨不起来,永远恨不起来!从这点上讲,我应该是开始有了佛性的。我想有可能哪天我所有的事情都有佛性了,再没有尘世间的欲求、烦恼、爱情、仇恨等等的时候,再没有什么依恋和牵挂的时候,我必定会皈依的!不过,现在我还有达到,而且还有不少所谓尘世的感情和欲求:看着我年迈的、日益苍老的父亲,我还会悲伤,偶尔还会恨他,因为他一生就没有给过我妈真正的爱!我可怜的、一生都没有享受过真正的爱情、体弱多病的母亲,还有我的其他亲人,比如现在得晚期胃癌的、小时侯最疼我的伯父,依然是我的牵挂,所以我依旧是凡人,依旧在看到母亲病的严重扭曲变形的多处手关节的时候,我会默默流泪。尤其在一想这段刻骨铭心的爱情的时候,我依然有着对宝宝的到死都不能暝目的爱和无尽的歉疚,我依然无法抑制,泪流满面!也许到了有一天,再没有什么生的留恋的时候,或者大限到了(比如被车撞死了、暴病死了、我的肝终于恶化得癌死了……,类似种种)的那天,当我含笑着来到观音佛祖面前,我只有唯一一个、却要一定要佛祖满足我的要求:在去我的后世投胎以前,请让我把我这个前世在最伤心的、最痛苦的、最忏悔的时候流的一棵眼泪,放到我后世的心里,让他务必记得他的前世曾经犯了一生最愚蠢的、不可挽回的、抱恨终身的错误,当后世的你再遇到宝宝的时候,务必记得替前世的我说声对不起……务必不能再犯同样的错误……务必用你的全部疼他、爱他、保护她、宠她……务必在原来公司的时候,就好好爱她,向她求婚……务必在你的心里,不要再有哪怕是一秒的时候,不把她放在你的首位……务必记得她得了胆结石,开刀的时候,无论如何要去陪她,每一刻都要让她感觉你在她的身边陪伴她。开完刀后,身体不好,一定要好好的、一生一世的照顾她……务必和她说,在你眼里,她是这个世间最漂亮的,连她小肚皮上取结石留下的几颗小疤痕,也是你的最爱……务必让她生下你们第一次的结晶,否则你一辈子的梦里都有浑身鲜血小宝的求救和呼喊……务必记得,你们第一次遇到对方是在接下来的某个世纪、某年的10月20日,在某个城市、某个大学的舞会上,一生里要把这个日子列为最有纪念意义的纪念日,一定不要忘记每年都庆祝……务必记得她的生日是7月29日,无论你在哪里?无论你在做什么?在这一天一定要回到她身边,为她庆祝……务必要知道,她最喜欢躺在你温暖的怀里,抱着你,也被你紧紧的抱着……务必不要把你觉得是比较琐碎的承诺,以事业为借口,拖了再拖,你一定要答应她,更加要不折不扣的完成,她会无比的高兴、无比的幸福……务必要细致入微,要记得她喜欢吃什么?爱穿什么颜色和质地的衣服?要记得她有多少条裤子?多少天没有看到你?种种的种种,一切的关于她的一切,都必须是你的焦点……务必经常把你真正爱她的心,用那最动听的三个字,告诉她,尽管你可能不习惯,长久了,你就会知道,这可以为她带来多么大的幸福和快乐,她其实从来就没奢求过你要创造的财富和物质为她带来的幸福,她只要你做到这一点而已……务必记得,要和林觉民一样,告诉她:“与使吾先死也,无宁汝先吾而死。”然后和她说,是为了免得她“不能禁失吾之悲”而不要让宝宝来告诉你这个……务必经常陪她逛街,看电影,游公园……因为她很喜欢……务必记得,当你们一起在家里的时候,少看电视,多多陪她,多多看她……务必记得,你最喜欢她的眼睛和眉毛,不要象你的前世把这个始终放在心里。你最喜欢她笑的样子,那时候,她的小嘴上翘,明眸顾盼神飞,告诉她你这时候心里的最真实的想法:你是多么地为这个时刻和她的这个时刻的样子陶醉……务必不要逼她做任何她不想做的事情,也许在你看来这些事情也许是多么地为她好,多么地理所当然。比如不要逼她学英语……务必告诉她,其实你内心是真正喜欢完完全全的、真实的、没有任何强制改变的她……务必在她最爱你的时候,在她最想要婚戒的时候,向她求婚,不要象你前世那样错过了多次……务必…………还有太多太多的务必,如果再说下去,几天几夜也说不完,也许就耽误你去投胎的时辰了。但是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一定要记得:你的前世在你心里放的那颗眼泪,是要你完成一份你前世间的、未完成的、诚挚的最爱!而这份爱这就是那:期限一万年的爱!凌晨,天快亮遥望宝宝在的南昌我和澜的恋情终于开始了。自然会引起众多男同胞的仇视,不过,在足球场上,我永远是他们的英雄。有了澜这个后盾,我在球场上骁勇异常。进球,也就成了家常便饭。最令我纳闷的是,这个小丫头居然很懂足球。后来她告诉我,原来她老爸是个铁感球迷。98年,世界杯,中国队惨败而归。我的心情极怀。再加上临近高考,我对我们的恋情产生了怀疑,澜是个大美女,到了大学,追求她的一定不在少数。我们会不会就此分手呢?我默默寡欢。这一切自然逃不过聪慧的澜的眼睛。有一天,澜偷偷的在我耳边告诉我,她爸爸要见见我。听到了这些,我惊呆了,怎么可能?这个傻家伙,马上就要高考了呀!我扭不过她,在一个星期天,忐忑不安的我,终于被她拉到了家里。一进门,我就看到了她父亲拉长的脸。不过,等我们互相看清了,却不由得相对大笑。一句“原来是你呀”从我和澜的父亲的嘴里同时脱口而出。说来好巧合,我认识澜的父亲,要比认识澜早上1年。那是在一次足球比赛上,唐山队迎战老对手张家口队。身为主力前锋的我自然受到了对手的重点照顾,其实我早已经习惯了这些,但是,当场的裁判绝对是个王八蛋。他对我们的对手的判罚尺度简直只能用放纵来表达。一次又一次,我被放倒在对方的禁区里,裁判一次又一次的视而不见。直到有一次,我被对手踢倒在了地上,当时的我,只感觉到左腿已经失去了知觉,我挣扎着爬起来,看到的,却是一张黄牌。我居然被认为是假摔了。我傻了,我摸索着,拿出了袜套里的护腿班的碎片,我要让他看见,刚刚对方的犯规是多么的恶劣与卑鄙。谁知道,又是一张黄牌……我来到了场边,我承受不了。看着可爱的球迷们,我的眼睛湿润了。我把我的11号球衣仍上看台送给他们。我翻身跳过互栏,我要和他们在一起,巧合,完全是巧合,我坐到了澜的父亲的身边。他拍了拍我的脑袋。送给了我一瓶矿泉水,当时刚刚有这东西,好贵呀!比赛临近结束了,澜的父亲又卖了一箱,他居然带着身边的球迷用矿泉水当作武器,向裁判发泄着他们的不满。呵呵,想到这里,不禁又想到了澜,难怪这个小家伙,温柔虽温柔,犯起脾气来,比我也差不到哪里去。就这样,我和澜的父亲又一次相逢,我们之间的纽带,居然是我心爱的女孩儿,他的女儿--澜。世界杯开始了,澜的父亲是巴西队的绝对支持者。那时候,我经常去他家看球赛。一次我们聊起了我的一件队服,我骄傲的告诉澜的父亲,那件队服,是我叔叔的朋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从德国买到的带有我的偶像范·巴斯滕的亲笔签名的荷兰队队服。或许是喝了一些酒吧,澜的父亲居然要跟我打赌,他赌巴西队夺得世界冠军。我自然不服气,我喜欢的意大利、法国,哪个比他的巴西差呀。于是我们打赌,赌注,便是我的这件宝贝球衣和他的宝贝女儿--澜。我赢了,但我还是把自己的宝贝送给了澜的父亲,因为我知道。他的宝贝对我们两个人来说都要比我的宝贝珍贵无数倍……[死亡]转眼,我和澜都上了大学。我来到了遥远的冰城哈尔滨,她却去了小火炉石家庄。但,我们都相信。只有经历了着冰与火的考验,我们才能够修成正果。一封封的信件,传递着我们的相似;一个个电话倾诉着我们得离愁;刚刚热起来的E-Mail和QQ(那时候还叫做OICQ。也没这么多人上呢。)也成了我们吐露思念的场所……遥远的距离并没有让我们的感情儿有丝毫的变化,反而让我们更加亲密无间。转眼间,一年过去了,又到了放假的时候。我们学校要比他们学校放假早4天。所以,我决定从哈尔滨奔袭到石家庄我要给她来一个突然袭击,我要看到她看到我手拿玫瑰从天而降时的那种幸福的眼神。当我想流浪汉一样出现在她的学校的门口的时候。让我不能接收、不能相信的一幕出现了。我的澜,她、她,居然,拉着一个男孩子的手从学校里出来。那个男孩子,高高的、帅帅的。我的眼前顿时一片苍茫,我只感觉到自己摇摇晃晃的走了过去,一把采住了那个男孩子的头发。我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听不见,只是机械的挥动着拳头。眼泪,根本就不是流出来的,是飞迸出来的!我感觉到澜在拉我,我什么也不知道,只知道反手就是一个嘴巴,我傻了,这是我最心爱的澜哪。我怎么打了她?她为什么要背叛我。我不管了,我要离开,我要离开。我要永远离开她。留着泪,一直留着泪,我从石家庄返回了哈尔滨。同学们都放假回家了,寝室里只剩下我一个人。我每天只想睡觉、踢球、踢球、睡觉。电话响了,干脆就不接,澜的信来了,干脆就扔进垃圾桶。我知道,澜伤我太深了……浑浑噩噩的过了一个月,我在学校里呆够了,想要回家。我想回到爸爸妈妈温暖的怀抱中。我自己无力让自己心里的伤口愈合。在出站口,我看到了澜。她在等人。我又一次哭了。她已经忘记了我,那个男孩子一定是去什么地方玩儿了吧。看她那东张西望的样子,我的心里就好像被人一刀刀的搁碎了。我回到了家,整个人象失去了魂,每日里,只是睡觉。回到家的第三天。靓来了。把我从被窝里直接拽到了地上。呵呵。这个靓,永远是这么野蛮。我不想反抗,我知道,她是我和澜共同的朋友。她一定是来替澜转达我们分手的消息的吧。我告诉靓,要她不要跟我提起澜。谁知道,我还没有说完,靓已经号啕大哭,她告诉我,要我跟她一起去医院,她告诉我,澜出了车祸……到了医院,我看到了那个男孩子,他是澜的舅舅的儿子,澜的弟弟。那天,他失恋了,去找姐姐,姐姐陪他带了好长时间,还说要带他去吃冰激凌。可他却莫名其妙的被他嘴里正用来开姐姐玩笑的未来姐夫一顿毒打。澜每天都去火车站去等自己的男朋友,想要把事情解释清楚。不料,出了车祸。一个喝多了酒的司机,几乎夺去了澜的生命。我站在澜的病床旁边,看着昏睡的澜,摘下了自己祖传的玉。挂在了澜的白皙的颈上。然后,转身,离开……我,选择了逃避;我,没有勇气在此面对自己身爱的女孩儿;我,差一点就害得她失去生命;我,每天,漫无目的的骑车,想要在大街小巷里追寻到澜的气息;我,经常,一个人站在大雨里,想让这天上掉下来的水,冲掉我心里的罪恶;我,学会了写诗,我说,雨啊,为什么在我伤心的时候,你总是陪着我一起哭……我一个人孤独的回到了哈尔滨,我要实现我对澜的诺言,成为一个优秀的程序员……[重逢·结局]转眼,即将毕业了,我回到了家乡实习。又快要过年了,我自己一个人在大街上闲逛。我自己一个人在追寻当年我们两个人的快乐时光。走到了麦当劳的门口,看见里面有一对情侣正在甜蜜的分享着他们的冰激凌。一阵酸楚油然而生,那是我和澜经常坐的位子呀,而现在,我只能站在窗外,看着别人幸福着,我衷心的祝福着他们。麦当劳门口,有一个老大爷,每天都在那里向路人乞讨。我已经习惯了把兜里的零钱给他,这次也不会例外。正当我逃出钱包的时候,一只手抓住了我的手,我恍然抬头,是澜。“两年了,你还是这样,他比你有钱。”澜的那双会说话的眼睛,眨呀眨的。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澜,我……”我看到了她依旧带着我的玉,而且,像我一样,含在嘴里,依然穿着我喜欢的白色……“带我去吃冰激凌!”澜揪住了我,好像生怕我跑掉。“哦,哦”我木纳的回答着。对于消费冰激凌,我依然不是她的对手,不一会儿我便缴械投降。看着澜津津有味的吃着,我在想,不知道现在谁会陪她与起来。“没吃够,再去买”她真是冰激凌的王牌杀手。“不是吧,逆向一直吃到死呀,20个了。”我担心她的肚子。“你不舍得吗?告诉你,今天我就是要吃死你,我已经两年没吃过了。”傻瓜居然还委屈。“你自己不会来呀。”今天她吃的实在是太多了,我不想再让她吃了。“你真不舍得?我要吃一辈子,你快去给我买”她的眼睛里充满了委屈,飘荡着水花。“明天,明天再来好吗?”我一把抓住她的手,再也不愿意放开。我拥着澜,走出了麦当劳。我真的好幸福。失而复得的女朋友,失而复得的冰激凌。我要用一生来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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